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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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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叶良芳 《法商研究》2012,(5):94-102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都是死刑的执行方式,二者适用的界线不在罪责层面,而在伦理层面。"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适用原则,是刑事政策导入刑法的结果。由于在强调生命至上、保障人权的背景下,"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原则应当被解读为"被害人宽恕加害人的罪行",因此,被害人宽恕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适用的实质标准。在加害人应当被判处死刑的前提下,如果存在被害人宽恕的因素,那么可以对加害人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是,如果加害人犯下了震撼人类良知的罪行,那么即使其得到被害人的宽恕,法官仍得基于普遍正义的考量依法决定对其不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相似文献   

2.
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的异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林维 《河北法学》2005,23(7):63-66
原本用以限制、减少死刑立即执行数量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在其实际运用过程中,由于标准的混乱、其内在包含的死刑性和无期徒刑性的冲突,反而使其在实践中走向异化,并且由于司法人员对其的误用,更加加深了这一趋势。对这一悖论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死刑作为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处罚,它的正确适用关系到人的生命权以及司法的公正性。死刑救济制度是规范死刑执行以及保护死刑犯权利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对死刑执行救济制度方面的研究很少,我国现行立法对于死刑救济制度上的规定也还不够全面,无法有效地实现对于死刑犯最大程度上的权利救济。为了完善我国的死刑救济制度、更好地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通过对死刑救济制度的价值以及我国死刑执行救济制度现状的分析,并借鉴我国历史上在这方面的相关立法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探讨如何具体完善我国的死刑救济制度;通过重点设立死刑复核结果强制申诉制度、修改《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之相关救济规定、改变死刑执行以及监督的主体、建立死刑犯赦免制度等赋予死刑犯更多救济途径,从而保证死刑执行的公正性,保护死刑犯的人权。  相似文献   

4.
死缓是我国现行《刑法》明文规定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是我国独创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制度设计.作为死刑执行方式的一种重要方式,死缓既能保留死刑的威慑力,又能有效减少死刑实际执行的数量,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有着独特的价值.但目前死缓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如适用范围不明确、与死刑立即执行衔接不够紧密、执行死刑的条件过于宽泛等,使得死缓限制执行死刑的价值无法充分发挥.本文在分析这些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些许完善死缓制度建设的建议,使死缓制度有效发挥其价值.  相似文献   

5.
王水明 《法治研究》2013,75(3):97-102
死刑限制应包括死刑观念、死刑政策、死刑立法和死刑司法在内的全方位限制,而死刑司法限制在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其独到的作用,死刑司法限制是限制死刑适用最直接、最便宜,也是最具活力的方法。死刑司法限制应遵循严格司法解释、疑罪从无和严格核准等原则。死刑司法限制之具体措施包括确立死缓制度作为死刑替代的过渡性措施,严格解释死刑的适用标准,在程序上保障死刑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以及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限制,如彻底禁止游街示众等公开处决的死刑执行方式、公开死刑判决数量和执行数量以及死刑宣判与执行应有一个较长的间隔时间等。  相似文献   

6.
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权回归最高人民法院已成定局。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具体的程序设置,切实实现死刑复核权回归的公众期望,是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现实问题。在制度定位上,死刑复核是一种特别的审判程序。因此,死刑复核程序的立法建构,必须遵循控辩审三方构造的诉讼基本原理,必须合乎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基于此,通过对死刑复核程序法律定位的探讨,强调程序正义对死刑复核程序完善的指导意义,据此提出并论证,死刑复核程序不能没有检察机关的参与。  相似文献   

7.
刘夏 《北方法学》2016,(5):69-82
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女性犯罪人被判处或执行死刑的数量与比例要远低于男性犯罪人。死刑适用中严重的性别歧视问题引发了美国学者的广泛关注与激烈讨论。他们主要从司法制度与公众情感两方面探讨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提出了"骑士精神"、"邪恶女性"等理论,并就性别歧视与平等保护的原则冲突与协调展开深入论述。这些研究成果对进一步推进我国死刑改革具有借鉴意义。除了严重违背女性社会性别的罪行之外,我国应当严格限制对女性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8.
死刑案件统一由最高院行使复核权,死刑的适用和实际执行数量必然将会减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死刑限制适用的重大刑事政策制度的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减少死刑实际执行的数量,法院无疑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来自借意“民声”的媒体“舆情审判”的压力。如何去化解这种种压力,平衡科学理性的死刑限制适用的新刑事政策与激情的“舆情审判”间的冲突,无疑将十分考验法院刑事审判胆魄和智慧。  相似文献   

9.
《江淮法治》2014,(6):54-54
正美国华盛顿州州长2月11日宣布该州暂停执行死刑。他表示这只是因为该州现行死刑制度存在缺陷,他并不同情被判死刑的囚犯。华盛顿州州长杰·英斯利称,该州死刑的执行存在"不平等"的情况。他同时强调,自己不怜悯、也不会宽恕获刑囚犯。他说:"这并不是为他们减刑或宽恕任何囚犯,我只是想通过现在的行动让华盛顿州也参与到全国日趋热烈的关于死刑的讨论  相似文献   

10.
死缓制度是中国刑事立法独创的一种制度,对中国死刑的实际执行起着重要的限制作用,是"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在刑事立法中的显著体现,但由于死缓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操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死缓制度对死刑执行的限制功能受到了较大的削弱。  相似文献   

11.
公众认同、政治抉择与死刑控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梁根林 《法学研究》2004,26(4):15-27
限制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席卷全球的当代刑事政策运动与刑罚改革潮流。死刑的存废、去留 ,并不取决于其自身无法辩明的正义性 (或非正义性 )以及无法证实或证伪的威慑性。它在根本上是一个受集体意识的公众认同以及政治领袖的政治意志左右的政策选择问题。集体意识对死刑的广泛认同为死刑制度提供了正当性和合法性资源 ,但集体意识具有两面性 ,是交织着理智与情感、意识与潜意识、理性与非理性、正义与非正义的矛盾统一体。政治领袖要尊重与反映民意 ,更应当善解与引导民意 ,运用政治智慧 ,作出科学的死刑决策 ,使死刑政策、死刑制度与死刑的适用成为一种理性的实践和实践的理性  相似文献   

12.
由于适用死刑持续减少,大多数美国公民支持废除死刑.一、死刑执行数量减少了12%——死刑宣判的数量接近历史最低点由于各州之间关于注射死刑、死刑的高成本以及持续提高的支持可替代性刑罚的民意仍然存在分歧,2010年死刑仍旧充满矛盾.相对于2009年,死刑执行的数量下降了12%,自1999年减少了50%多.新增加的死囚数量与2009年持平,是34年来的最低点.  相似文献   

13.
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昆明召开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将在全国法院全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这标志着中国死刑执行制度正在向文明化和人道化方向发展,体现了我国对包括罪犯在内的一切人的人格的重视和法治的进步。1997年7月1日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这一修改,确定了注射执行死刑的合法地位。  相似文献   

14.
刑法总则关于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适用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规定比较概括,导致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的界限模糊。司法实践中,对酌定量刑情节的运用,已成为严格控制死刑的重要措施,但如何认定和把握酌定量刑情节,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则可循,使得相当部分死刑案件在把握是否"必须立即执行"时产生很大的分歧。日前,本刊组织专家学者,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就如何把握死刑立即执行与缓期执行的政策、法律界限进行了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15.
在目前仍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死刑的适用与执行无不呈现出如下三个特点:第一,适用条件越来越严格,程序越来越繁琐;第二,从审判到执行的时间越来越长,死刑适用的成本不断增大;第三,对死刑犯实行集中关押、单独监禁和严厉管制。这些做法对于保障死刑犯行使辩护和救济权利,保证死刑适用的程序公正和实体正确,防止可能发生的死刑错判无疑具有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这些做法也使得死刑犯受到了监禁与处死的双重重罚,对死刑制度的未来走向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童德华 《法商研究》2015,(2):139-146
虽然死刑缓期2年执行制度被誉为新中国刑法立法上的一大创举,并且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该制度具有限制、减少死刑的功效,但是由于该制度存在助长死刑判决数量、导致司法不公、助长法官的司法惰性、易滋生司法腐败等问题,基本不具有现代刑罚应体现的人道性价值,与现代法治理念相冲突,在逻辑上也难以自洽,因此应逐步废止该制度。  相似文献   

17.
死刑执行程序对死刑适用的限制以及人道精神体现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死刑执行程序在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前同近亲属的会见、死缓制度、死刑执行的变更、检察监督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应当强化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前同近亲属的会见规定的法律效力、将死缓作为死刑执行的必经的前置程序、规范死刑变更执行的条件以及强化人民检察院对死刑犯尸体处理、停止执行死刑的监督。  相似文献   

18.
《北方法学》2019,(2):77-91
在"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指引下,我国死刑案件的一审、二审和复核程序均取得了重大进步。相比之下,以保障死刑犯申诉权为核心的死刑案件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却进展不大。司法实践表明,我国对死刑犯申诉权的程序保障存在重大缺陷,致使一些事实仍然存在疑点或者事实虽无疑义但在是否适用死刑上依然存在争议的案件以执行死刑收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死刑适用的公正性。为此,需要借鉴域外做法,从完善死刑再审程序、改革死刑执行主体和构建死刑赦免制度等方面,充分保障死刑犯的申诉权。  相似文献   

19.
美国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保留并且适用死刑最多的国家,其对死刑案件设置了严格的诉讼程序,如特殊的死刑诉讼提请批准程序、大陪审团制度、人身保护令制度、死刑执行方式等,试图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错判、误判的死刑,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对我国的死刑案件诉讼程序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是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为了落实好这一政策,我国刑法在历次修改过程中均保留了死刑,但在死刑执行的方式上规定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两种方式。该种方式的实施,对控制和缩小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如何在实践中界定和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下简称死刑与死缓),理论界和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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