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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渝卫发[2017]31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重庆药品交易所,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备案采购行为,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重庆市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鄂卫生计生规[2017]2号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现将《湖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5月26日湖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曝光惩戒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相似文献   

3.
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规范培训实施与管理工作,加快培养合格临床医师,我委组织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山西政报》2008,(12):35-39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医师队伍管理,提高医师队伍综合素质,规范医师执业行为,确保《办法》在我省顺利实施,省厅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卫生局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厅医政处。  相似文献   

5.
<正>京知局[2015]38号各有关单位、个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利资助工作,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14]178号)的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将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鲁卫指导发[2014]2号各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切实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明确职责、规  相似文献   

7.
<正>鲁卫药政发[2014]7号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附院,大企业卫生处: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6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14号文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31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我省医疗卫生  相似文献   

8.
<正>苏民规〔2023〕6号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进一步规范全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省民政厅制定了《江苏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川民发[2019]119号各市(州)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进一步规范全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2月30日四川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细则。  相似文献   

10.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川交发[2018]18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四川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第4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7月23日四川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12.
正黔药监发[2021]18号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21年9月24日贵州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中医药条例》等规定,  相似文献   

13.
正鄂卫生计生规[2017]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计生委,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各采供血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血液调配管理工作,结合当前血液管理工作特点,我委组织对原省卫生厅印发的《湖北省血液调配管理暂行办法》(鄂卫发[2008]5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湖北省血液调配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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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卫发[2018]11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经2018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渝卫发[2017]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5.
<正>晋民规发〔2023〕6号各市民政局、市委统战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残联:为加强和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有效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现将《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学习宣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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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0]7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信访调解办法(试行)》、《重庆市信访听证办法(试行)》、《重庆市信访事项三级意见终结认定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SDPR—2023—0180001鲁水规字〔2023〕1号各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的作用,强化“两手发力”,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保护利用,省水利厅起草了《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我局制定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本办法通知到行政区域内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并遵照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经批准从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的企业,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定点经营手续。原经批准从事第二精神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我局制定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本办法通知到行政区域内有关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单位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并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正川教[2019]16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四川省教育厅、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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