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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初,仅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签订采购合同768份,节约资金2830万元,节支率达14.5%。该市规定,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原则和方式由财政部门制定,市、县两级都要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定点采购等方式组织货物采购活动。目前,该市政府采购项目已扩大到办公设备、医疗器械、网络开发等30多个种类。在招标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以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去年,该市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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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课题组 《中国监察》2005,(15)
近年来,福建省政府采购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稳妥起步、扎实推进、逐步提升”的思路,在工作运行中完善制度,在落实制度中规范管理,在加强管理中提高效益,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成立机构,构建平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政府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依托省财政厅设立了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省政府组建了采购中心,主要负责省级政府采购集中目录中通用项目的具体采购。各地区各单位也普遍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并指定承办机构。这些都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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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流转,我国现行政策导向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仍然适用征收程序,理论界所提出的两种观点则存在诸多缺陷,而政府采购则是相对合理的途径选择。这是因为,政府采购能够合理运用市场调节规则、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实现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土地财产权益,同时也符合现行政策和土地公有制原则,适应现代征收制度的发展趋势,并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制度可资借鉴。政府采购程序涉及三方主体和双重法律关系。这一程序具体包括以下步骤:编制土地采购目录,发出政府采购要约,公告对联合采购人的要约邀请,确定采购的具体方式以及签订政府联合采购协议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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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察》2014,(20)
正海南:推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访谈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察厅主办的海南廉政网推出"勇于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在线访谈,邀请部分市县和厅局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做客网站,谈做法、谈举措。图为在线访谈现场。(琼纪摄影报道)天津:要求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日前,天津市印发《关于推进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深化认识、调整肉设机构、推进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厘清职责等方面,对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规范区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设置,执纪监督部门数量、人员编制数应占内设机构总数和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60%以上;年底前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腾出精力履行主责。(津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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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的工作定位在派驻机构实际履职中难以到位的薄弱环节,主要负责对归口的单位领导班子实施监督及归口单位党员干部案件检查方面职能。这进一步理顺了山西省永济市市直单位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派出机构是监督主体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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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采购法制之根本症结及其改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政府采购腐败和高价格所致政府采购价值落空问题备受理论界的关注,学者们从制度视角对其进行了多方位反思。制度层面的审视将症结归因于政府采购主体、质疑投诉、合同等具体制度之缺失。其实制度的不足与其背后深层的立法思维模式、立法力量主导模式、政府采购权体制结构安排更具关联性,深层地看其根源亦在于此。由是,根本解决政府采购现实问题之策略应为:促进政府采购立法思维模式从片面吸收国际先进法制向注重中国语境基础上与国际法制接轨转换,立法力量主导模式要由行政主导向立法博弈转换,采购权体制结构设计模式需由侧重监督向侧重制约转变,进而依统一立法模式、循采购权制约理路对制度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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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机制,是当前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作为源头治腐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由于工作起步时间不长,相关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在一些地方,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政府采购应当进行招标的却没有组织招标;个别采购机关与中介机构或供应商私下串通,弄虚作假;还有个别招标采购的,采购机关不守信用,无正当理由却不与中标者签订采购合同。目前,采购机关之所以发生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有些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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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的校车政府采购由其教育部负责,教育部依据该国实际情况建立了前期调查、邀请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等阶段构成的政府采购制度,此制度和其中的一些具体制度安排有效地保障了新西兰校车采购的有效进行,值得我们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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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武汉市从预算编制、招标评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关键环节入手,狠抓政府采购各项制度的落实,采购范围和规模迅速扩大,采购行为逐步规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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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政府采购法》颁布,并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都作了规定。与此同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队伍也已经初步形成。据统计,目前全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人员为4300人,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为6400人。政府采购范围也不断拓宽,采购品目或项目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其中,工程和服务类采购的比重逐步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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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纪检、监察机关“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两种职能”的体制已经形成和运转。但磨合过程中的一些做法还有待实践、研究和改进。正如尉健行同志指出的,“对实施中产生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这种体制。这才是对中央决定认真负责的态度。”因此,本文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实施中的一些做法谈点看法,提点建议。一、关于合署后内设机构的牌子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后,按照“职能相近的合并,职能不同的保留,职能薄弱的加强”的原则,对两机关原来的内设机构进行了重新设置。但重新设置后的机构,出现了只挂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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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论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 ,从国内国际立法来看 ,一般通过采购实体、采购、适用范围三个方面来界定 ;其具体适用范围 ,经历了一个逐渐扩张的过程 ,是国内、国际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制定我国《政府采购法》 ,应将竞争性国有企业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 ,并要处理好与《招标投标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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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主体之比较研究——兼谈我国政府采购法主体之立法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政府采购法主体 ,乃是政府采购法之适用主体。无疑 ,在确定政府采购法之适用范围时 ,仅仅确定了采购法主体是不够的。完整地确定政府采购法之适用范围 ,应包括适用主体、采购客体、采购限额、采购适用之免除 ,乃至采购主体所为之活动及采购概念本身。②但对采购法主体之研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第一 ,采购法主体乃是采购法适用之前提和核心。采购客体乃是采购主体所为的对象 ,采购限额乃是对主体采购对象之适法性从价值形态上予以度量与确定。概言之 ,一切采购活动都是采购主体之活动 ,都由采购主体而生并由此展开。尽管在确定采购主体之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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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以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及省院《实施意见》,全面开展审判方式、审判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和内外监督机制等方面改革,并逐步推进审判组织制度、法院内设机构的改革。一、开展“大立案”工作改革(一)制定了《茂名市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程》。前年11月份,该院制定了规程,对大立案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实行统一立案,所有受理的案件都由立案庭统一审查、登记、核准诉讼费、编案号、分流、移交各业务庭。二是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工作由立案庭负责。三是开展案件“四排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