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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好人主义现象由来已久,甚至在一些部门盛行,影响党内组织生活,严重削弱党的纪律性。党内生活要求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更不能明哲保身。反对好人主义现象正是增强组织纪律性的题中之义。有人说当个"好人"有什么不好?与所有人都一团和气,多么"和谐"啊!然而,工作中"好人"当过了头,变成了无原则的好人主义,信奉"栽花不栽刺,以后好办事"、"与人方便,自己方  相似文献   

2.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针对党内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告诫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当前执纪中的好人主义倾向,已成为组织纪律松弛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各级纪检机关应当引起高度注意,并切实加以纠正。执纪中的好人主义有着种种表现。比如,对违纪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板起脸来执纪。有的认为违纪违法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交通等责任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的对一些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追究案件也呈上升趋势。有些地方在处理责任追究案件时往往不能准确划分责任,搞成了“一刀切”,变成了“职务追究”。因此,现在不少领导干部就怕分管安全生产等容易出事故的一些领域,有的人认为一旦分管了这些工作,就像坐在火山口上,随时有爆发的可能。为防止将责任追究搞成“职务追究”,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取证要到位,出现事故,责任人之间可能就会相互推诿,言证的取证工作就有一定的难度,这时就要注意收集书证、物证等稳定性较强的证据;二是对…  相似文献   

4.
当前,党内和社会生活中存在一种不良风气,那就是好人主义盛行.“三讲”教育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摒弃好人主义.好人主义的主要表现有:一是在日常生活中,说违心话,办违心事,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留着人情办私事”.对错误的东西能躲就躲,能让就让,能推就推.日趋一日,美丑不分,善恶不辨,甚至见恶不愤,见义不为,见死不救.  相似文献   

5.
阿计 《政府法制》2012,(17):42-42
今年全国“两会”上.部分代表、委员对一些部门“应付办理”的现象表达了强烈不满,与此相伴的则是一些议案、提案纷纷陷入“年牟提、年年黄”的怪圈、正如全国人大常委汪光焘所言:“国务院个别部门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支持专门委员会办理议案时存在推诿和应付,这是对人大代表的不尊重”一些承办部门“重答复、轻办理”,或以“条件不成熟”之类的理由敷衍推诿.或以“正在研究”、“感谢关心”之类的答复虚与委蛇,伤了代表委员的心,也引发了社会舆论的不满。  相似文献   

6.
《法治与社会》2006,(5):6-10
2004年,浙江开始《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庸官问责制”。他们成立了专门的机关效能建设机构,对机关干部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工、纪律涣散和政令不畅等现象进行治理。  相似文献   

7.
时事点评     
用人失察,追究领导 河南省近几年在选拔干部中实行失察追究制度,向那些因不负责导致用人失察的领导干部亮“红灯”。省委明确规定:如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封官许愿,以及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相似文献   

8.
目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有问题不愿追究,追究层次就低不就高,推卸责任,追究工作不严肃等。因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分清责任追究责任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是集体作出错误决定的,就要追究集体的违纪责任;是领导干部个人应负领导责任的,就要追究领导干部个人的领导责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成员集体作出错误决定或采取错误行动,违反纪律,属于故意违纪的,要追究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  相似文献   

9.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以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一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给予了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但从责任追究的实践来看,责任追究尚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不懂追究,目前,基层一些单位对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学习掌握不够,对一些按规定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问题,因没有责任追究的先例,便不知如何处理,但对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却又生拉硬套地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混同于对违纪当事人的处理。二是不愿追究。有些地方对责任追究…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向全党发出“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的号召,并强调“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这是有强烈现实针对性的。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批评难、批评领导更难、批评“一把手”难上加难的状况,已成为党内生活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人民日报》8月19日刊登冷学稳的文章指出,深人开展“三讲”教育要提倡直言。直言与其说是一种性格,不如说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是对党的事业极端负责,对同志极端热忱的精神。正人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重要动力。然而,近些年来,这一优良传统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淡化.致使好人主义盛行,自由主义严重。少数党员干部患得患失,对上级不愿直言,怕得不到提拔重用,怕遭打击报复;对同级不愿直言,怕把关系“搞僵”,怕落下“不好共事”的名声;对下级不愿直言,怕遭忌恨,…  相似文献   

12.
目前,查处责任追究案件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实践中探索解决。主要问题有: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着、盖着。二是不敢追究。有的地方和部门没有很好地进行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党委(党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被追究者受到追究之后给自己捅娄子。三是混淆概念。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成一个“筐”,明明不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却硬要按责任制规定进行追究,把责任追究混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相似文献   

13.
严肃党内纪律,加强党内监督,是使我们党保持团结、巩固和统一的重要保证。然而,近年来,党员干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日渐增多,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不仅说明,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自律意识的下降,同时也暴露出了党内监督体制存在薄弱环节。就我的切身体会和泰安市发生的胡建学重大经济案件看,当前党内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一是党内生活不正常。在党委成员之间一切都看“一把手”眼色行事,拿不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掩盖、回避矛盾,看起来团结一致,实际上却潜伏着危机;领导干部以工作忙为由,极少参加党小组生活会,即使…  相似文献   

14.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风建设的三大法宝之一。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不那么浓了,有的单位不愿开展批评、不敢开展批评、不会开展批评,上级对下级“拢着、哄着”,同级之间“容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即使开展批评,也是一团和气的“客气话”开头,言不由衷的“违心话”过场,不痛不痒的“希望话”结尾。这些现象表现出的是一种庸俗关系学,脱离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主旨,严重影响了党的战斗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指导原则和要求,而且…  相似文献   

15.
责任追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责任追究在思想上存在“误区”,实施中存在“盲区”。 ■应建立追查制度,实施追究公开制。 ■追究责任必须明确政策界限。 ■应实行终生追究制。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和保障手段,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但就目前看来,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着“追究难”、“难追究”等问题,责任追究没有很好地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 当前责任追究中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有的领导对党委、政府在落实责任追究工作中的领导地位认识不够,认为落实责任追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把这项工作全部推给…  相似文献   

16.
成都铁路局较真抓追究落实责任制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真正落实,成都铁路局在规范责任追究的范围和程序、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上狠下功夫。针对过去责任追究的概念不清晰、范围不明确,责任追究难以到位的问题,进一步修订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了追究的依据、范围、重点、方式和程序。有章可循后,更是硬起手腕抓追究。成都机务段自2001年以来,连续3年发生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该段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力的问题,成都分局纪委严肃追究了该段党政主要领导的失职责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分局党政主要领导还亲自到该段召开干部…  相似文献   

17.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一直是反腐败的薄弱环节,其中,监督机制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如何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是关系国企改革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愿接受监督。国有企业改制后,有的国企领导借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企业自主经营之名,不愿接受监督,把来自企业内部的监督视为“碍手碍脚”,把来自上级部门的监督视为“不信任”,仍然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目前,在不少国有企业中,权力仍高度集中在一个人手中,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一肩挑”,花钱“一枝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拍手”的现象比较普…  相似文献   

18.
《中国监察》2009,(16):51-51
新华网网友指出,“问责制”是对官员过失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是使各级干部“权”、“责”平衡的砝码。“问”就是监督、检查、落实,是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责”就是明确责任、承担责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各负其责。多年以来,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只知享受人民赋予的权力,而不知或不愿去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虽然也总说加强领导干部责任制,但因有责不“问”,结果在实践中,干部责任制就成了一句空话,也直接造成了干部队伍责任意识淡漠,  相似文献   

19.
沈轶伦 《政府法制》2009,(12):34-35
编者按 所谓“科长现象”,当然只是一种借喻,指的是在一些地区和机关。“上头”积极性很高,“下头”冲劲也很足,但是某些中间的管理层,却是“岿然不动”,要么失之冷漠,要么推诿塞责。我们的“科长”们,大多数是负责的,但不同程度存在的“中梗阻”现象却阻碍当前发展,尤其是攻坚克难的一个障碍。上海市嘉定区着手解决“科长现象”,是抓到了当前机关作风、干部作风的一个要害。  相似文献   

20.
陈洪 《特区法坛》2007,(1):17-18,12
五、进一步理顺党委与纪委的监督关系 新时期党内监督实践充分表明,党委与纪委的监督关系是多方面、多层次的。理顺二者之间的监督关系,既是当前党内监督实践提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必然要求。本文认为。理顺党委与纪委的监督关系,是当前最为迫切的是进一步完善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其一。要用制度烛规形式严格界定“双重领导”内涵、方式、范围。同级党委对纪委的领导要明确限定在“确定监督指导思想和原则”、“保证监督方向”、提出监督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检查监督工作”等层面上,无权对纪委的具体监督活动进行干涉,确保纪委相对独立性;上级纪委的领导要明确限定在“业务领导”、党规党法领导层面,指导下级纪委开展监督活动;对于一些需要同级党委与上级纪委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比如纪委班子的组成、干部任命等,也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至于以谁为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二,对现行的纪委领导班子选举和管理要进行改革,确保纪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只对选举人和上级党组织负责。以利于同级党委和纪委之间相互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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