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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时期以来,政府官员因为工作不力或失职公开向公众道歉的现象屡见不鲜,从突发灾难、特大事故,到民众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通过媒体神态凝重地向公众公开道歉,成为官场生态中的一大热点。一声道歉,表明了政府官员们已经从思想和态度上充分认知了公仆的服务意识,确立了“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权力观,彰显了执政理念的进步和执政水平的提升,是政治文明的一大进步。政府官员公开道歉,作为一种主动承担责任的行为,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和对抗情绪,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改进政府工作, 无疑给我们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政治空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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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法治政府建设伴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迈出了坚定的步伐。在这一年,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无边大爱这一新的历史主题,开始了行政程序建设的新实践,同时围绕着限制公共权力、信息公开、有权必有责等主题,实践了新的法治政府追求,为和谐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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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是一个具有前瞻性的过程,随着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不断发展与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理念已经逐步成为政府官员深入骨髓的认识,也成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与关键。细致观察并认真反思中国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历史脉络与制度文本,探寻其发展完善的路径,对于该项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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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其所蕴含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全新法治理念,必将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契机,从全面理解行政许可法、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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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制是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民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重要保障。自2003年"非典"之后,我国政坛掀起了一场迅猛的"问责风暴",取得了一大批问责成果,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却凸显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完善行政问责制度,以确保政府部门及官员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由此建立起廉洁、高效的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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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是“人权入宪”理念在专门法中的具体拓展和延伸。其在规范赔偿程序、畅通赔偿渠道、保证赔偿支付等方面的完善,充分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现代行政法治精神。新《国家赔偿法》在形式和内容上进一步保障赔偿请求权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的同时,也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考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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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体组织器官支配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有权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但公民是否有权自损健康,让与自己的身体组织器官,以挽救他人的生命呢?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作者认为:公民有权支配自己的身体组织器官,这种权利属于公民身体权的内容,但公民在行使此项权利时,要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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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是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权利的重要体现。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必将为建设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提供难得的契机。“有权必有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痼疾。所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也存在些问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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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通过开展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树立全局观念,坚决刹住从本地区、本单位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更不能行好人主义、个人主义以淡化责任追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坚决追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推动责任落实的关键环节,也是落实责任制的有力手段。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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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突发灾难、特大事故,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一个又一个道歉官员的面孔出现在人们眼前。有关官员道歉的新闻见诸报端的频率不断增加,似乎已经成为官场生态中的一大热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许,这是时代的进步。但是,与道歉相比,人们更期待官员的问责与问题的解决。因此,新一届政府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问责程序,公开问责过程,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切实增强行政问责的可操作性,营造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浓厚氛围;同时,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加快领导失察问责制的推行,落实党政一把手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我们期待,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深化改革,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我们坚信,这是比单纯的官员道歉更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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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概念在我国的发展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从“公民”的缺失 ,到公民概念的确立和普遍使用 ,公民概念几乎伴随着中国追求宪政的每一步进程。公民概念在一个国家发展的特殊历史影响着公民意识的培养以及公民社会的建立。中国百年历部宪法性文件在臣民、国民、人民、公民的使用上的发展变化及其背景折射出政治话语的变迁和政治文明的转型。在国人孜孜以求的宪政建设中 ,公民实质上是指具有国家国籍并有权参与国家公共权力行使与监督的人。但长期以来“公民”的习惯用义与文本含义之间的落差 ,说明公民概念到了亟需澄清的时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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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行政诉讼法在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行政诉讼中原告死亡时将有权提起诉讼或有权决定是否参加诉讼的诉讼主体限为其近亲属,对与该公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律主体的利益缺乏应有的保护。因而有必要从法律上确立此类利害关系人的诉讼主体资格,从而实现弥补该项法律漏洞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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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健馨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5(3):22-25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是公民以及公民意识生成的前提。公民意识是法治国家的产生、存在和运行的心理基础和社会人文背景。公民意识生成的逻辑前提是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划分对于公民意识的分析与认识的客观基础,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所奉行的运行规则的差异性。法治国家意味着对人的主体地位的重视和对法治文化的尊重。公民意识作为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法治社会法律秩序内化的关键,法治国家不仅要以法律为基础,更要以具有法治精神的公民意识为基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