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叶少波 《法制与社会》2013,(31):123-124
司法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及群众路线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民主观,而法官对案件证据审查的自由心证体现了法官的职业化、神秘化、精英化,可见司法民主与自由心证存在内在不同.本文从司法民主与自由心证的合理性说起,在肯定自由心证的合理性同时也发现自由心证存在的不足,进而寻找自由心证合理存在的制度环境及必要限制,力求让法官对证据审查的自由心证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使得司法民主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  相似文献   

2.
司法审查在美国民主政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确立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是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对国会立法进行违宪审查目的是建立一种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在代议制民主和大众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弥补代议制民主的不足,从根本上说司法审查不是反民主的,而是为了让民主运转起来。  相似文献   

3.
张志伟 《政法学刊》2010,27(1):7-10
从代议民主的角度看,司法审查和民主之间确实存在着矛盾,美国司法审查的几种理论路径不能解释清楚司法审查正当性的问题,伊利的程序主义理论回避司法审查合法性的实体问题即国会立法违背宪法的客观标准为何,宪法文本的不确定性使得司法审查的客观标准成为一个难题,但是如果从动态的民主参与方面看,对国会立法进行违宪审查的目的是建立一种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在代议民主和大众之间建立沟通的桥梁,使民众的话语得到张扬,让民主运转起来,故美国确立司法审查的理论基础是动态的参与民主机制。  相似文献   

4.
自1962年毕克尔教授在其《最小危险部门》一书中提出"司法审查是我们民主体制中的一种反多数力量","反多数难题"就一直困扰着美国宪法学界以及其他已经建立或欲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即使司法审查符合美国的政治现实,"反多数难题"也并非一个伪命题。宪法学者以及政治哲学研究者围绕"反多数难题"产生了无数争论。然而,但凡有学者提出解决该难题后,便有学者指出其理论上的漏洞。于是,尽管司法审查制度在美国运行良好,仍有一批著名的美国宪法学者坚决反对。在长期信奉议会主权的英联邦国家盛行的民主对话模式便是对司法审查进行的一种制度优化:其并非从理论层面对司法审查制度进行民主补强,而是在制度设计上直接引入民主要素,在立法和司法之间建立起一个对话平台。  相似文献   

5.
李琦 《法律科学》2012,(6):11-26
司法审查的正当性论争所造成的司法审查正当性困窘,堪称司法审查乃"知难行易"。辩解和诘难司法审查的两种立场,无不从民主、分权、人权与司法审查之关联以证立或驳斥司法审查,其中又内在地勾连着宪法的性质、立法与司法的关系、宪法解释的方法。此种理论上的分异乃至对立,端在于司法审查的正当性问题已非一般意义的司法的正当性问题,而是因司法审查内含修宪,遂转成为政治正当性问题。民主、分权、人权正是关联着司法审查权的依据、方式和目标三个方面,从而成为证立或驳斥司法审查所必然涉及者。而对民主、分权、人权的理解和判定,又往往人言人殊,由此造成理论上的各执一词、分庭抗礼。然而,在证立与驳斥司法审查之间,逻辑上的要求是不对等的。此所以司法审查在理论上困难重重,在实践上却大行其道。此亦所谓"知行分离"。  相似文献   

6.
司法审查与民主——矛盾中的共生体?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的目的在于消除一个误解:司法审查和民主是相互冲突的.本文通过比较世界各国的宪法文本以及某些国家的制度运作,探讨了司法审查在世界范围的历史、功能和实践,重点是司法审查制度在新兴宪政国家的发展.虽然在司法审查的主体、对象、性质和程序上,不同的审查模式具有显著不同的特征,但都是为了实现保护自由和抗衡专制的共同目的.因此,司法审查和民主都同样履行着反专制职能--如果民主是为了抗衡少数人的专制,那么司法审查是为了抗衡民主体制下的多数人专制.在这个意义上,司法审查和民主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矛盾,但在本质上是一对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和相互制衡的共生体.  相似文献   

7.
司法克制、能动与民主——美国司法审查理论与实践透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克制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相互交织在一起,贯穿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史的始终,它们分别代表了司法的本分与本能。但就总体趋势而言,从克制为主到能动为主,从二者的互斥式对抗到互补式协奏,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发展演变的显著特点。在此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司法审查与民主是相互冲突抑或彼此相容的理论纷争。理论上的争议反映和证明了司法审查制度是一个矛盾平衡体,这是由“民主法治价值均等”原则下的美国“双主权”宪政结构所决定的。因此,在20世纪中叶以后司法能动看似占据了主流地位,实际上是自觉克制下的有限能动,亦即能动与克制的互动平衡、民主与法治的协调统一。这既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臻于成熟的标志,也是美式“双主权”宪政体制日趋完善的体现与保障。  相似文献   

8.
司法审查对权力监督制度具有深远影响,但经常被人以“违背民主”来排斥。其实二者关系并不矛盾,一定程度上,二者是相一致的,而且司法审查制还可以保障、促进民主宪政的实践。  相似文献   

9.
王彬 《北方法学》2017,11(2):5-18
对于美国宪政结构中司法审查与民主的悖论问题,西方学界致力于改造传统多数主义的民主观念并提出相应的宪法解释技术来论证司法审查的正当性,这表现为伊利的程序性民主与司法监督、德沃金的合宪性民主与道德解读、波斯纳的精英式民主与实用主义审判、哈贝马斯的协商式民主与程序主义司法等诸多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范式。事实上,司法审查的正当性证成不能仅仅依靠重构民主观念的外部论证来实现,还需要依靠法官精湛的判决论证技术的内部路径来提升。这说明司法审查与民主的悖论是宪政结构中构成性的内在矛盾,而司法审查与民主的互动则是宪政具有生命力的内在源泉。  相似文献   

10.
司法过程与民主过程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赵晓力 《法学研究》2004,26(4):117-122
李慧娟事件包括司法过程和民主过程两个方面。司法审查的正当性理论可分为高级法理论和民主理论两类。中国司法审查正当性的论证存在发达的行政集权、民主共和制不发达等一系列困难 ,在行政分权局面不可能很快来临的情况下 ,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应该考虑其他途径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1.
反对司法审查的学者分别从规范体系、实证经验和因果关系的角度论证司法审查制度的不合时宜。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通过民主来保障人权。虽然民主被官方所认可且有较强的可接受性,并在一定程度上被践行,但以民主观反对司法审查的论者并没有对民主进行清晰的界定,也没有对如何实现民主、如何证明民主的效用、实行民主的成本与收益提出建设性观点。他们理论试错的态度和行为值得肯定,但他们在反对把司法审查当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把民主也当作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相似文献   

12.
凯斯·桑斯坦是当代美国最具学术影响力的宪法学家。作为20世纪80年代美国宪法共和主义复兴的理论主将,桑斯坦建构了以审议民主为中心的政治、宪法与司法审查理论。在政治理论中,审议民主构成了共和主义政治区别于多元主义政治的关键;在宪法理论中,美国宪法规定了以审议民主为核心的政治结构和决策过程,私人的"赤裸偏好"不是政府行为的正当性依据;而在司法审查理论中,法院的角色是审议政治的审议者,因此要求一种能动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3.
在《民主与不信任》一书中,伊利试图通过建构一个非但不与民主相冲突,而且还促进和强化民主的一个司法审查理论,来回应司法审查不民主的质疑。伊利主张:在政府失灵,即代议程序不值得信任之时,法院在司法审查中应当积极介入;疏通政治变革的渠道,以及纠正对少数人的某些歧视,是法院的应有职能;多数人决定与少数人保护,是民主原理的内在组成部分。伊利借助于代表理论,"尊重多数人"和"保护少数人"这两项要求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对掌权者不信任的逻辑,贯穿于伊利的司法审查理论。伊利通过程序论,建构了一个比较融贯的司法审查理论,不过,却不能使宪法裁判免于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4.
美国人崇敬他们的宪法,监督制衡、联邦主义、个人主义、个人权利和司法审查作为美国宪政体系的四个基石,为全球所钦佩和仿效。在危机时刻,宪政体系帮助美国免受暴政、失序与压迫之苦;平静时期,宪法性文件毋需再去应对那么多灾难,但依然要去直面诸多困难。本文谈谈对美国民主的反思。  相似文献   

15.
多数主义的法院: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虽被视为法治和人权的捍卫者,却被作为民主的对立面.结果,它在理论上陷入难以自拔的合法性困境,或者说"反多数难题".本文结合法律和政治学者的讨论,考察美国司法审查的现实图景,指出它具有很强的"多数主义"性质.具体表现为,多数司法判决符合当下多数公众的意见,最高法院这一机构和司法审查这一制度获得多数民众的持久认同;不但如此,司法审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回应公众意见,从而在较长时段与主流意见的变迁保持一致.这种"多数主义"的性质,是由法官自身对公众意见的关注和尊重、其他部门和公众对宪法含义的争夺以及法官任命体制等外在制衡,共同促成和保障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与其他机构的竞争合作中动态地表达民意,它受制于民主过程,也塑造民主过程.在此意义上,司法审查是美国民主体制的一部分,具有民主合法性.对于"反多数难题"的讨论而言,真正的问题不是司法审查是否符合"民主",而是现有的民主理论是否符合政治现实.  相似文献   

16.
司法的民主角色与民主责任——解读司法民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司法的"民主方面"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司法民主"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并没有像诸如政治民主、财政民主、基层民主等概念那样获得普遍的认同,对于这一概念人们采取了极为谨慎的态度。要理解司法民主概念的理论价值,有必要理解司法的民主角色的转变和民主责任的加强。对于"司法民主化"的实践需求,须要注意的是,司法民主理论的合理性并不能直接证成司法民主化方法和手段的合理性。司法民主化实践存在着"过于"民主化的危险,从而使司法权丧失应有的权力制衡和居中裁判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公民投票是指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的立法运作程序,是直接民主的表现形式之一.宪政民主是一种修正了的民主,强调体现多数意志的民主也应受到宪政基本原则之约束.公民投票制度之设计也应与宪政民主的理念相契合人民主权并不是指人民直接行使主权,代议民主与直接民主都是人民主权的表现,但适用的层次有所不同,国家层次的公民投票与地方层次的公民投票应有所不同;公民投票也应遵循权力分立原则,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也应受到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8.
法治视野下的电子民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催生了电子民主的发展。电子民主属于直接民主、纵向民主、大众民主、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民主。电子民主可以促进公民的政治参与,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促进精英法治与大众法治的沟通,使政治生活更加民主。但电子民主也具有虚拟性、欺骗性、非理性、缺乏客观性等不足,容易陷人无政府状态。电子民主对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价值。但就司法而言,司法虽然应当倾听公众的声音、尊重电子民主,但同时应当注意与网络民意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避免“民意”绑架了司法、沦落为大众非理性的帮凶。  相似文献   

19.
本文根据《联邦论》,解读美国宪法中代议制、联邦制、权利分立、司法审查、权利法案等制度的设计思想,指出这些制度都旨在以精巧的设计防范代议制蜕变为直接民主制,进而导致无政府状态和随之而来的暴政。  相似文献   

20.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民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主的主要含义不是主体意义上的,而是一套保障人的尊严的制度与规范体系,司法民主是与此相关的要素的综合。由于对司法民主作大民主式的误读,产生了长期将司法民主与大众司法等同、将司法民主与司法职业化和司法独立对立起来的认识。这一认识上的偏差已经对中国的司法产生了严重误导,甚至可能会促使司法改革倒退。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大众司法就其主要倾向是非民主的。司法职业化和司法独立是司法现代化的产物,它们是司法民主的必要条件。我国的司法民主化建设必须抓住以下几点:坚持司法职业化的方向;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人民化;提高司法规范的民主含量,将宪法规范的民主权利迅速具体化;进行司法独立的制度建设,使司法真正能担当起人权守护神的重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