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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问题导入——虚假资金证明责任之基础理论资金证明是金融机构出具的证实出资人向公司注入资金情况的文件或凭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是验资机构用作验资的必要材料。①在现实的信用体系下,出资人利用金融机构过错获取虚假的资金证明,实现验资、登记的情况屡见不鲜,甚至较为普遍,故而债权人追究出资人虚假出资责任案件便应然而生。根据债权人追究的深  相似文献   

2.
虚假验资民事责任专题研讨会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司法实践中,验资机构因出具虚假或不实验资报告或资金证明而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实例较为多见,就该类验资机构的民事责任问题,最高法院先后出台了5个司法解释,如何理解这些司法解释间的相互关系,合理界定验资机构的责任,对于维护交易安全、培育市场诚信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验资机构和验资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以委托人与验资机构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属于双务、有偿合同、不要式和诺成的特别委托合同。验资机构对验资委托人的民事责任存在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损害赔偿是验资机构对验资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而导致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与实际状况不符,委托人或第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委托验资合同的免责条款的效力,应当从我国现行合同立法的规定和合同权利义务以及风险分配的合理性两个方面出发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4.
出具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资金担保的法律责任□孙永全叶世臣一定数额的资金是企业成立的必备条件,是企业从事正常活动的物质保证。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企业成立时必须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同时,为了确保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国家工商行...  相似文献   

5.
金融机构为债务人出具虚假资金证明,是否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赔偿责任,应当审查债权人的损失是否基于对金融机构出具的虚假资金证明的合理信赖或者使用所造成,即债权人的损失与金融机构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债权人的损失与金融机构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则金融机构不应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验资单位因为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七条早有规定。但在实践中,验资单位被不断推上被告席则始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以来制定的一系列司法解释。不久前,我们对全省法院审结的98件验资单位因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被债权人列为共同被告的案件进行了复查。从复查情况来看,此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涉及的验资单位的种类多。既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还有金融机构,以及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机关法…  相似文献   

7.
依照《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金融机构并非法律法规明文确定的验资机构,但其出具的资金证明多数情况下是会计师事务或者审计师事务所用作验资的依据,在某些情况下,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还会被直接实际用于企业设  相似文献   

8.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7]77号《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或者虚假的资金证明,公司资不抵债的,  相似文献   

9.
刘仕英  代传明 《法制与社会》2012,(35):98-99,107
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业务中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事件频繁出现,严重影响注会行业的发展。文章详细阐述了虚假验资行为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规制虚假验资行为的意义,出现虚假验资行为的原因及现行规制虚假验资行为存在的问题,旨在如何规制虚假验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10.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相似文献   

1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5]194号《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不实,应否承担公司资不抵债的还款责任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金融机构根据行政机关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为该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公司因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除应退出收取的验资手续费外,还应当在该注册资金范围内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金融机构按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查核  相似文献   

12.
会计师提供不实信息致第三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自1996年四川德阳案及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发布法复(1996)56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以来,验资诉讼数量剧增,检讨注册会计师责任的问题日益突出。但司法实践中,“琼民源”案至今尚无民事责任的承担者,“红光”案中受损股民的起诉被驳回。因此,如何界定会计师提供不实信息致第三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不容忽视的意义。一、会计师提供不实信息致第三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性质所谓不实信息,主要指注册会计师提供的虚假财务报表、验资报告。鉴于法律界与审计界对虚假验资…  相似文献   

13.
郑曙光 《律师世界》2001,(10):29-30
一、虚假验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分析虚假验资是指审验机构接受委托后违反有关验资规则,未履行能尽或应尽的验资义务而作出不符合事实的审验结论。审验机构出具虚假验资报告,利害关系人以造成损害为由要求审验机构承担民事责任,审验机构应否承担民事责任,探究其构成要件是必要的。笔者认为,该构成要件可概括为:其一,审验机构有过错。从民法法理上说,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在实践中,认定审验机构虚假验资是否有过错,应区别几种情形:一是审验机构与被审验单位之间存在恶意串通蓄意虚假验资行为,这实际上是共同故意行为,具有共同过错…  相似文献   

14.
会计师事务所是为公众传递财金信息、发挥着资本预警作用的社会中介机构。它的运作是否规范,对于经济的发展能否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影响举足轻重。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保证执业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自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4月4日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法律责任问题出具复函(以下简称最高院法函[1996]56号)以来,注册会计师不断…  相似文献   

15.
行政犯的行为对象,首先要借助前置行政法规范释明,其次须受制于保护法益的制约。作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行为对象的“客户资金”,不是表现形式的公众资金,而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吸收、管理的资金,即实质是银行或金融机构资金。“飞单”行为吸收的资金,不是银行金融机构资金而是社会公众资金,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定罪。  相似文献   

16.
会计师事务所是为公众传递财金信息、发挥着资本预警作用的社会中介机构。它的运作是否规范,对于经济的发展能否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影响举足轻重。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保证执业质量,《中毕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股标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自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4月4日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德阳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法律责任问题出具复函(以下简称最高法院法函[1996」56号)以来,注册会计师…  相似文献   

17.
(199年间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0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间日公布起施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请示)(川高法[199737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或  相似文献   

18.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它是一个极易遭受法律诉讼的行业 ,在我国 ,注册会计师因为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早已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之中。《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 ,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77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对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法律责任一案的复函更是引发了会计界的“诉讼爆…  相似文献   

19.
刘燕 《法学研究》1998,(4):92-104
验资报告的“虚假”与“真实”:法律界与会计界的对立——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刘燕一、问题的提出注册会计师因为出具虚假报告而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在注册会计师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文件中早有规定。①但是在实践中...  相似文献   

20.
在当今经济大潮中。银行是商品交易和资金结算的中介,在维护正常交易安全和票据流通方面.发挥很重要的作用。银行应对自己工作严格把关,以防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和银行自身管理不善的漏洞.避免过错行为,减少诉讼和损失。然而.基于工作疏忽、管理不严、工作人员违纪等原因.银行过错行为时有发生。笔者仅就近年遇到的涉及银行的金融案件.对银行过错行为及其归责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旨在抛砖引玉。一、几种典型过错行为及责任分析所谓银行过错行为是指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在存款、放款、票据承兑与贴现、汇兑等业务过程中因主观上的过错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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