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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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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法为何是规制与监管之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金融法是规制与监管之法,之所以如此,主要在于金融市场失灵和金融业的特殊性。金融市场存在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等,解决这些问题仅依靠市场手段通常难以奏效,需要规制和监管。金融业不同其它行业和部门,具有战略的重要性、高风险性和公共信心维系性等特征,也需要规制和监管。从实践来看,国际和各国金融立法系规制与监管之法,但金融法有机的包含了某些调整交易的规范。  相似文献   

2.
作为国际金融法领域中的法律规制对象,高风险金融交易这个概念,是指以信用违约掉期、风险投资行为、对冲基金投资行为、金融衍生交易行为为代表的从事高度风险的金融投资行为和交易行为的统称。高风险金融交易具有行为强杠杆性和结果高危害性。从国际法视角看,对高风险金融交易的法律规制是一国主权的体现。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规制的国际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组织和巴塞尔委员会在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规制的国际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国际金融法这一概念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其调整对象具有金融性和国际性。从金融的内涵看,资金融通是金融的初始和基本的本质特征,但当代只有将金融界定为虚拟经济才能容纳全部的金融实践。金融性将国际金融法与研究国际关系问题的其它学科或科学区分开来。从外延看,金融涵盖货币、银行、证券、保险等,国际金融法相应地包括以上领域的制度。由于WTO将商业存在作为金融服务提供的方式之一,传统的"国际"标准暴露出其局限性,因此,国际性应将外国在东道国建立商业存在而发生的各类金融关系包括进来。国际性将国际金融法与国内金融法区分开来,而金融性与国际性的结合使国际金融关系成为国际金融法独有和特定的调整对象。  相似文献   

4.
国际金融法的社会功能析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的总称 ,具有建立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保障国际金融安全、促进国际金融发展等社会功能。在世界经济发展进入全球化和金融化的晚近时期 ,国际金融法的功能发挥得更为淋漓尽致。  相似文献   

5.
论比较研究金融监管法的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监管法是金融法体系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对金融监管法进行比较研究时,应首先遵循比较研究金融法的一般方法,即将所有主权国家管辖的各个法域归纳为若干相对独立的金融法体系,然后再选取恰当的衡量标准。由于破产制度是金融法的基石,各金融法体系在破产制度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它们在破产抵销、担保权益和商业信托等领域也有着不同的做法。金融监管法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存在和发展是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并且各国金融监管制度在诸多方面存在一致性。因此,对金融监管法进行比较研究时,还应运用一些特殊衡量标准,包括法律制度的刑法化程度、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以及金融活动的自由程度等。实践表明,金融监管法的发展和演进深受各种历史因素和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金融法是经济法和商法的交叉学科。对经济法的深入研究当属德国,对商法的深入研究要论英美。因此,我国金融法教学模式应该综合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教学模式的教学。考虑到许多法学院的大学毕业生将从事金融相关工作,以及金融职业工作的特殊性。在金融法课程教学中适当加入金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就更显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金融创新与金融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金融创新是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法的权利本位体制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金融法应针对现实情况的变化需要而作出相适应的变革。  相似文献   

8.
中国已制定一系列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但始终缺乏在合作金融领域起到标杆性作用的独立的规范性法律。在学术研究中,对于合作金融立法也存在着很大程度的忽视。在当代大陆法系国家法律法典化步伐越来越快的趋势下,中国有必要将其统一立法,填补合作金融的立法空白。从涉及合作金融方面的各制度之间的关系和国外合作金融法的发展趋势判断,这一立法也有着理论和现实的可行性。制定合作金融法需要明确立法模式、基本原则以及法律属性。  相似文献   

9.
我国台湾地区经过三次金改,初步构建起金融服务横向规制与统合立法的框架。实现了金融服务业的横向整合,确定了功能性与差异化的金融监管机制。通过对"金融消费者"的界定,金融商品推介与行销的规范和一元化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的建立,强化了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我国金融服务法的制定,应以促进金融服务统合、提高监管效率、保护金融消费者三大立法目标的实现为基点,采取横向规制的金融商品交易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0.
金融法是随着金融经济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的法律体系,我国金融法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但是,也必须看到,随着世界各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金融法律体系也处在不断的完善之中,我国金融法体系也有大量的内容需要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1.
现代社会已经逐步告别“风车磨坊式”的简单社会形态,逐渐进入到了风险管制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大量规范主体行为标准的规制性规范得以确立。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既然大量规制性规范中包含了主体之行为标准,那么对该规范的违反是否当然的构成侵权法上的过错?违反规制性规范对侵权过错之判定究竟将产生何种意义上的影响?文章循此进路,通过探寻规制性规范与侵权过错判定间的关联与区隔,认为违反规制性规范并不必然征引侵权法上的过错。其尚须法官的个案裁量。  相似文献   

12.
高风险金融交易主要是指包括风险投资活动,利用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工具进行金融交易的法律行为,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在我国股权投资过程中通过对赌条款追求高风险利润的投资活动等各种高风险金融投资与交易的法律行为.从法理学的层面看,正义观是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规制最基本的价值观,成为实现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规制的灵魂和精神,而法律规制是运用法律规范对高风险金融交易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规范和保障的重要手段.高风险金融交易法律规制是一项法治系统工程,是实现社会正义、维护金融交易秩序、保障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3.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已经蔓延到许多国家,我国的金融法制正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在此背景下,2008年10月11日至12日,由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本次会议以"金融法制现代化"为主题,集中讨论了"金融秩序与金融法体系、新型金融组织的商法规制、金融安全的商法保障、金融法完善和国外经验的借鉴"等四个专题.  相似文献   

14.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表明,金融权是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内容。此起彼伏的金融欺诈要求刑法对金融权进行有力有衡的保护,以期金融正义的实现。中国金融刑法的法益历经了"秩序法益观"向"信用法益观"的转变,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应以金融消费者利益为核心。领域法学研究范式打破了部门法划分的藩篱聚焦于问题的综合解决,金融统合法理论统合各种性质的法律规范对金融市场的一切要素进行统合规制,金融刑法便是金融统合法的刑事法侧面。  相似文献   

15.
海峡两岸金融合作日益密切,但两岸有关金融犯罪的刑事立法、司法制度却存在差异,大陆地区金融犯罪绝大部分集中规定于刑法典中,其定罪标准、犯罪种类、处罚也一律依据刑法典,台湾地区则因其"金融"的特性,将相关内容规定于金融法中,金融法是金融犯罪的主要依据;刑事司法制度上大陆地区负责金融犯罪查处的机构与普通刑事案件基本一致,但开始探索设立专业机构,台湾地区对金融犯罪则通过立法方式规定查办机构的专业化。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同时伴随着一系列刑法问题的出现。对于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规制方面存在着大量罪名,因而使互联网金融行为面临各种入罪风险,这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现有的刑法规制则存在刑法滞后性与金融行业迅速发展的冲突、行政法规不完善而刑法作用时间点提前以及固化解释导致犯罪圈可能不当扩大等问题。考虑到鼓励金融创新等原因,采用谦抑性的刑法规制路径有利于金融行业发展及控制犯罪圈的不当扩张。为此,可以通过构建谦抑性解释体系、重视行为实质危害性的认定以及分类型进行规制等方式实现谦抑性规制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
随着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规制重心从国内企业转向其他国家的企业,我国商事主体在海外所面临的腐败规制风险显著增加。当前,我国单一罪名模式的反海外腐败立法在规范要素和域外管辖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我国反海外腐败立法应该向实用型立法转变,坚持对国内商事主体海外腐败犯罪和外国商事主体海外腐败犯罪双向规制的路径,通过进一步完善反海外腐败法律规范,提高我国反海外腐败法律制度的科学性,通过健全会计、金融、技术等配套制度增强反海外腐败法律制度的实效。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国际化的不断发展 ,垄断和限制性商业行为对国际经济的消极影响愈来愈大。垄断问题的国际化需要相应国际法律规范来予以规制 ,由此而产生了国际反垄断法。由于国际垄断具有跨国性 ,而国际反垄断法是国际法性质的 ,它的直接规范对象是国家 ,因此 ,它只能通过协调或改变国内法和国家行为 ,使各国国内法趋于统一 ,这也决定了国际反垄断统一法产生的困难。随着国际经济自由化的进行 ,垄断问题变得突出 ,对这个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制 ,国际经济自由的进程是难以深入的。  相似文献   

19.
金融创新使金融法学教育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和挑战,需要在金融法学方面进行观念上、理论上、技术上、内容上的开拓创新。要培养学生学习金融法的兴趣和金融创新的意识,教学课程的设置要符合学生的认识和理解事物的规律,金融教学要分清目标层次,提高学生的学习境界。  相似文献   

20.
新世纪中国国际金融法学术研究成果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世纪以来,我国学者对国际金融法领域新遇到的欧元法律问题、证券间接持有跨境法律问题、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国际融资浮动担保法律问题、网络银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在研究中导入了法律社会学和法哲学等多种研究方法,并运用成熟的理论来研究国际金融法问题,为国际金融法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但是也存在过于侧重具体制度和具体问题的研究,基础理论体系尚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实务性偏强,法律性尚待突出、研究主题过于集中,存在若干研究死角等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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