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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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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现代社会治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基层政府公共预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这取决于预算决策中的程序与社会对预算公正性的认同。论文从预算改革的民众参与的程序与社会认同度入手,通过比较分析云南省盐津县的"群众参与预算改革"与浙江省温岭市的"参与式预算"的实践,分析了民众参与公共预算的基本程序,预算决策过程中的参与技术,以及对预算合法性的认同过程。通过比较发现,经济发展差别比较大且地域跨度比较远的两种模式,在参与的程序上具有重要的相似性,即都保证了程序的公共参与度、过程的平等性和结果的合理性,同时,当地民众通过程序化的参与和理性化的相互质询,学会了相互妥协和相互支持,增加了对预算分配公正性的认同。论文认为,预算改革并不在于预算总量的增加幅度,而是预算的有限资源分配如何通过程序和技术供给,使得民众有机会参与到社会治理决策当中,从而形成一种新的基层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2.
三十多年的经济社会变迁对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构成了巨大的挑战。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改革目标。在此进程中,基层治理是最基础性的。通过在预算过程中引入公民参与,实行预算民主,云南省盐津县在2014年实行的群众参与预算改革不仅在基层治理领域丰富和发展了基层民主,而且在基层治理领域建立起一种"共同治理"的民主治理模式,使得公共资金的分配更能满足公民的需要,进而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此外,由于建立起一种共同治理,群众参与预算的实施也极大地降低了国家治理的成本。总之,盐津群众参与预算改革是一次成功的在基层治理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改革试点,它不仅对盐津县也对云南省其他地方乃至中国其他地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浙江新河镇的参与式预算,是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基层公共预算改革。它是应对预算民主中存在问题的症结而开展的机制创新。它将民主恳谈与人大制度有机结合,通过创设民主形式和民主程序,提高民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政府、公民和人大的三方互动来审查监督政府的财政预算。新河镇的参与式预算是预算民主改革的典范,它的成功经验对我国预算民主改革与发展有深远启示。  相似文献   

4.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决算审查室相关负责人带队,调研了温岭的"参与式预算"实践。事实上,温岭早在2005年,就开始在新河、泽国两镇开始率先"试水"公共预算变革,后来逐渐形成"参与式预算"。经过近八年多的成长与历练,温岭模式越来越成熟,不仅将预算恳谈从乡镇一级升格到市级,预算改革还有多方面的技术性革新。一方面,在镇层面,如今每个镇都建立预算审查监督参与库、专业库,参与库包括16个镇街总共有38763人,专业库2608人,主要由当地人大代表和村民  相似文献   

5.
王婷婷 《政法学刊》2013,30(1):68-73
当前,参与式预算已经作为一种公民直接参与预算决策过程以提高预算民主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广泛运用于各国的预算管理实践中,然而,参与预算的实践和试点并未实质性地推动我国立法的改变,在我国的《预算法》及其《修正案》中未对公民在预算过程中的权利进行规定,政府占据了过宽的预算平台而忽视了公民参与预算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借鉴国际参与式预算经验,总结我国实践的基础上,以我国《预算法》的修改为契机构建完善的参与式预算机制极为必要。  相似文献   

6.
参与式诉讼在我国的出现,是社会自身演化的结果。它是由案件当事人、媒体、律师等各种社会主体通过公众参与活动形成的社会合力促生出来的,具有参与式民主和协商式民主的色彩。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我国权力结构模式的不足,是一种新型制度推进机制,对于解决重大的社会问题和制度问题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为充分实现它的价值,需要从审判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当事人资助基金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7.
当前推进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相较"依靠群众"原则,"公民参与司法"这一表述更能体现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主动性。公民参与司法具有参与主体的外部性、参与客体的公共性以及参与程度的实质性等特点,并呈现出社会参与、专家参与、由参与审判到参与整个诉讼活动的发展趋势。其功能则体现为协助司法、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等方面。公民参与司法对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司法公信力以及司法能力都具有促进作用。推进公民参与司法应当注重参与的规范性与有效性。我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安排对公民参与司法重视不足,未来应当以参与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为基点,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领域全面推进公民参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民参与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8.
2014年云南省盐津县在牛寨乡、庙坝镇、豆沙镇、中和镇四个乡镇进行了"群众参与预算"的改革和试点。作为参与主体,143名群众议事员通过直接推选和随机抽选两种方式产生,在参与式预算改革这个新的舞台上,依据制度设计的规则,在预算过程的各个环节实现介入式、全过程参与,真实演绎着群众议事员这一新的角色。在这一改革实践中,群众议事员不仅通过项目申请、项目评议和项目表决来分享政府在预算编制阶段的财政资金分配权,而且也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直接参与和指挥监督,对地方基层治理能力的提高和民主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从组织人大代表、公众代表参与乡镇“参与式预算”(也称预算民主恳谈,即在部门预算安排之前各方恳谈以调整、制定预算),到走向各部门,对公共预算进行细化监督。浙江省温岭市在预算监督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2010年,温岭市人大对建设规划、水利、交通三部门开展了“参与式预算”,其他教育、卫生等12个政府部门预算也接受了代表们的集中审议。参与式监督预算的效果如何,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10.
专栏导语     
正最近十余年,随着预算改革的推进,中国各地开始试点参与式预算改革。从上海市惠南镇到浙江省温岭市,从江苏省无锡市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从河南省焦作市到安徽省淮南市,从上海市闵行区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参与式预算改革以不同的形式、程序、范围和规则在各地展开。这些开展试点的地区,所处地理区位、经济水平和人文环境各不相同,甚至差异极大,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参与式预算作为基层治理领域的改革路径。参与式预算既为政府提高预  相似文献   

11.
戴激涛 《时代法学》2010,8(2):23-29
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公民要求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的诉求日益强烈。作为财政民主的重要组成与运行规则,公共预算是纳税人及其代议机构控制国家财政的基本途径。为推动公民参与预算,我国浙江温岭的新河镇将民主恳谈机制与人大预算审议相结合,成为探索预算民主化路径的改革样本。考察新河镇的公民参与预算实验可以发现,人民主权是公民参与预算的核心理念,基层人大是制度载体,信息公开是前提条件,商谈辩论是有效机制。基于协商民主理论,完善公民参与预算制度,应扩大参与主体,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健全法律制度体系确保公民参与预算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丁玲 《法制与社会》2010,(1):278-278
参与式行政立法“既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又维护行政权力正常行使,既限制公民滥用其权利自由,又控制行政权违法专断行使”。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有利于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同时,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有利于实现行政立法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事实上,我国行政立法的专家参与和利害关系人参与都存在较多问题。所以,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的专家参与和利害关系人参与制度,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能够促进我国行政立法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实现,这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完善.人大预算监督工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本文从党委对人大预算监督的支持,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资源的调配,以及预算监督吸引公民参与三个方面,重新解读人大预算监督向前迈进的推动力量。  相似文献   

14.
蒋宪平 《中国监察》2010,(22):39-39
参与式预算,就是政府将拟实施的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预算草案向群众公布,由群众代表投票决定项目的取舍和优先次序,并全程参与监督预算实施的一种新型民主理财方式。2006年,江苏省无锡市在部分城区街道开展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目前,无锡城区所有街道,下属的市(县)区各有一个乡镇,共计36个街道(乡镇)试行了这一民主理财方式,4年来,由群众参与决策的公共建设项目达122个。  相似文献   

15.
善治理论下的我国治安管理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治理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这一理论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公共管理领域的惟一权力主体,而是强调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追求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公民积极参与管理以及推进管理的民主化进程。善治理论提出的"良好的治理"模式,从某种角度讲可以成为我国治安管理模式改革的参照。  相似文献   

16.
实现公民本位 建设服务型政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只有从调整政民关系的角度来思考服务型政府建设,只有实现公民本位,才能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因此,实现公民本位是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本文从公共政策制定要体现公民意志、公共政策执行要有公民参与以及把公民满意作为评价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等方面阐述了实现公民本位的途径,以期促进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17.
财税法功能是财政功能的外在表现,财税法功能定位直接影响财税法的条款设置。财政被定位为治国理政基础和重要支柱之后,国内经济学和法学学者开始重视财税功能的研究。无论从经济学还是法学视角分析,社会控制、社会保护和社会提高都应是财税法社会治理功能的三个方面。根据米格代尔的社会控制强弱标准,财税法社会控制功能体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财政行为的服从、参与及合法性认可,典型地表现为税收遵从、参与式预算和税收法定。我国若提升财税法的社会控制功能,毫无例外地应从这三个方面入手。依据预期效用理论和前景理论等来修订税收法律制度,提升我国税收遵从度;依据协商民主理论完善预算制度,逐步推进参与式预算;依据社会契约论构建税收法律保留制度,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相似文献   

18.
公民意识:对公民政治参与的促进与形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主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内在要求。实践经验表明,民主制度和价值的实现,不仅需要依赖文明的政治制度,还必须辅助以健全的公民文化、丰富的政治实践来共同完成。因此,利益相关方,尤其是公民个人,对政治权力运行和监督的介入就显得尤为必要。政治参与本身不仅是政治民主的体现,而且也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治参与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政治参与程度和政治参与水平的高低反映了这个国家民主发展的程度和政治发展的水平。在整个过程中,公民意识的内在驱动力和对政治生态环境的促进与形塑,对制度的有效运行、决策的有力执行和政治社会化的有序推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法国、德国参与式侦查模式改革及其借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计划 《法商研究》2006,23(3):133-140
参与式侦查模式有利于促成程序公正进行,有利于矫正极端功利化的侦查倾向,有利于实现人权保障功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现真实,实现实体正义。目前,德国和法国正在推行参与式侦查模式改革,在侦查程序中引入了辩护方的参与,赋予了辩护律师在控方进行重大侦查行为时的在场权。长期以来,我国的侦查程序一直沿袭了大陆法系国家的传统做法,将侦查活动视为侦查机关单方实施的秘密行为,从而影响了公正审判,甚至酿成了一些冤、假、错案。对此,我国应借鉴德国和法国参与式侦查模式改革的合理做法,进行侦查模式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黎慈 《海峡法学》2011,(3):113-120
以河南、陕西法院为代表的一些地方法院为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创新司法审判模式,吸纳公民参与司法,接连引发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种种争议。司法职业化是实现司法独立的有效保障,理所当然是司法审判模式创新的主导方向。但司法职业化固有的一些弊端对司法改革进程的阻碍也不容忽视,公民对司法审判的有序参与则正好可以起到弥补作用。因此,实现公民参与与司法职业化的辩证统一,应当成为中国司法审判模式创新乃至整个司法改革取得成功的有效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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