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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中国保安》2013,(10):78-78
煽辑老师:我刚应聘成为一名保安员,听队友讲了这样一个案例:某超市在入口的明显位置,立有一个“顾客须知”的警示牌,其中有一条赫然写着“偷一罚十”的警示。前不久,陈老太和老伴刘先生在这家超市买东西,按照平时的习惯,陈老太挑东西,老伴负责推车交钱,东西已经挑选得差不多了,刘先生推着购物车去结账,陈老太看到过道处的货架上的食品,又挑选了一包。挑选的时间有点长,此时老伴已经结账走出去了,陈老太一着急,忘记了结账,拿着手里的货品就往外追赶。刚走出超市门口,警报声就响了,她随即被超市保安人员拦住。超市工作人员声称:“我们超市有规定,偷一罚十,15块钱的商品未付款,要罚150元。”陈老太觉得很不服气,拒绝交罚款,经过一番争执之后,最终不了了之。请问该超市的这种做法合法吗?超市是否有权对顾客罚款?对于哪些单位或者机构有权进行罚款。法律上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中国保安》2012,(8):64-65
编辑老师: 你好! 我是一名协警保安员,上周我们在火车站执勤时,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冒充警察罚款。原来,举报人赵某是一个个体老板,前几天在火车站买假发票时,被“警察”抓到了。“警察”告诉他,他购买的假发票数额巨大,已经构成犯罪,是要被判刑的。如果他能多交点罚款,则可以免除刑罚。吓坏了的赵某赶紧交了200元罚款。  相似文献   

3.
7月24日,《中国商报》第一版报导了广州荔湾区法院对一商场“偷一罚十”案的审理和判决,涉及到法制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事情的简单经过大致如下。 今年1月31日,一男子在广州昌生生百货有限公司商场未付款就拿走价值120元的婴儿纸尿片一包,被商场按“偷一罚十”的规定罚款1200元。事情过了  相似文献   

4.
《上海支部生活》2007,(4):13-13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平顶山市城管处卫东区执法队6号车在新华路口拦住两个推三轮车卖菜的农民,要罚款200元。但菜农没有200元,讨价还价之晤,把罚金降到50元。然而菜农还是交不起,说只有45元,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一位老人孙留根路过,说了句“人家小贩挣个钱也不容易,少罚点,就那么多算了”。老人离开争吵之地,往回家的方向走去时,6个城管队员追骂追打他160米左右。老人彼殴,例地不起,救护车赶到时,已没了呼吸。这桩案件后的第二天,北京又发生了一城管因与摊贩冲突而被刺死一案。两案中,一位市民被打死,一位城管队员被刺杀。  相似文献   

5.
前几天,笔者到某商场购物,刚进店门便看到公告牌上写着“偷一罚十”的醒目字样。时下,“偷一罚十”已成为众多商家对付盗窃行为的有效手段。商家此举的目的,无非是杜绝偷窃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但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偷一罚十”的店堂告示却明显与法律规定相悖。首先,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商家制定的“偷一罚十”店规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偷一罚十”的“罚”是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6.
编辑老师:您好!我是一名在超市工作的保安员,我所在的超市,门前总挂着一个警示牌,上面写着“请顾客自觉遵守道德,否则偷一罚十”。有时顾客不小心把东西带出了收款台,其中不乏有些小孩儿自己拿了东西,没有告诉大人。结果造成超市人员和顾客发生冲突,并要求顾客接受罚款,发生口角时我就要维护秩序,但我总觉得这样的规定有些不合理,但又想不出来为什么,希望听听您的看法?保安员李洋李洋:你好!你所说的情况,不仅是在你工作的超市有,在许多服务性的场所都会有这样的警示牌。人们见多了,似乎以为这就是对的,其实不然。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  相似文献   

7.
良知未泯     
这是一个储放印刷纸和杂物的小仓库,散发着纸张的霉味。   天快要亮的时候,张百万的女儿张小萱突然发起了高烧,本来就垂头丧气的秦培,这下就更窝火了,气急败坏地对熬得两眼通红的小莹说:“把她扔大街上算了 !”   “她还是个孩子呀 !”小莹战战兢兢地说。   “不是我狠,是她老子张百万比我毒,是她老子害了她 !”秦培把牙磨得咯咯直响,布满血丝的两眼比小莹的还红。   “咱得救救小萱,为了她,也为了咱俩。”小莹惊恐地说着:“咱现在把她送医院去,还来得及,咱要是不救她就真的叫犯罪了。啊 ?你听见没有,咱们赶快把她送…  相似文献   

8.
报载,山西某村一农民,为罚款1500元而计划外超生的女儿取名为“千五百惠”。两年后,按当地新的规定,他又理直气壮地拿出3000元,“堂堂正正”地继续超生,并终得一子,故而取名为“三千一郎”。怎样做好计划生育这里不作研究,但是至少可以肯定,光靠经济惩罚的手段来作为计划生育的措施,未免不妥。“千五百惠”和“三千一郎”作为一种以罚代法,以罚执法的现象,在公安工作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特别是在当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空气,查禁“黄赌毒”,整治社会丑恶现象的工作中,放松管理,忽视《育,以罚款代管具体。作的现…  相似文献   

9.
《中国保安》2014,(20):79-79
编辑老师:赵某约了三个好友一起到一家小饭店吃饭。他们点了约200多元的菜后,把老板叫到了桌子旁,并用筷子夹着什么,老板定神一看,原来是菜里有根头发。赵某质问老板说:“我听朋友介绍说这里的饭菜好吃,特地带老乡过来给你捧场,但是在菜里发现发丝,这算怎么回事?”老板一看,马上向其道歉并表示这一桌酒菜全免。赵某不同意,并向老板提出:“给我8000块,这事就这么算了。”一边说他还一边威胁老板,“不然我们就砸了你的店,让你在这里开不下去。”老板看到赵某几个人的架势,觉得很担心,于是找来朋友当中间人说情。最终,赵某同意以5500元成交。老板付钱后才把赵某等人送走.等人走后,老板在朋友的提醒下报了警。请问赵某的行为属于过度维权,还是涉嫌勒索罪?  相似文献   

10.
农村殡葬管理工作中的“以罚代法“突出表现为只管罚款,不管是否火葬。其结果一是助长偷埋土葬歪风。以罚代法只对偷埋土葬者进行罚款处理而不制止、不举报甚至有的村发展为事前已发现丧户有偷埋土葬的迹象却不去做工作和制止反而等其土葬后却上门实施罚款。二是干扰殡葬行政执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其他单位或组织均不具备殡葬管理执法资格。而’‘以罚代法“行为不仅混淆行政执法主体,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殡葬执法增加了殡葬执法难度。三是给规范化管理造成混乱。有…  相似文献   

11.
《中国保安》2012,(22):69-69
鳊辑者师:你好!我是一名协警保安员.上周我们在民警的带领下到火车站执勤时,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冒充警察罚款。原来,举报人赵某是一个个体老板,前几天在火车站买假发票时,被“警察”抓到了。“警察”告诉他,他购买的假发票数额巨大,已经构成犯罪,是要被判刑的,如果他能多交点罚款,则可以免除刑罚。吓坏了的赵某赶紧交了200元罚款。但事后,他越想越不对,感觉自己被骗了。所以,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到火车站来寻找那个骗钱的假警察。直到再次发现对方,才急忙报警。事后得知,犯罪嫌疑人黄某以前曾在一家企业当保安,因为嫌工资太少、工作又辛苦,所以辞职不干了。没有了收入来源的他把心思打到了火车站买卖假发票的人身上。因为他当保安时的制服与警服比较像,所以他又重新穿上以前的制服,买了印有警察字样的钱包,专找那些买假发票的人下手,已得手多次,直到被受害人赵某攀报。我想请教一下,黄某的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另外冒充警察行骗会不会受到更严重的惩罚?  相似文献   

12.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十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但从当前执法实践来看,部分基层干警对《条例》这一规定是不够重视的,存在着一些错误认识和做法。一是从“经济创收”出发,只抢“西瓜”不拣“芝麻”。认为要罚就罚法定数额大的,罚五十元“没意思”。因此,对当场处罚弃之不用。二是怕申  相似文献   

13.
【事件】综合上海媒体报道,乱穿马路并妨碍交警执法的女行人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成为沪上“有史以来第一人”。这位有硕士学位的女士乱穿马路被交警拦住,她不但不肯交罚款,还粗口辱骂交警,并当场抓伤交警手臂,因此被请进警车带离现场。经教育,女硕士留下了后悔的眼泪,再三希望通过媒体表示歉意和悔意。据统计,短短一周,上海已共处罚乱穿马路的行人2150人次。  相似文献   

14.
同一行为触犯两个条款可否单处并罚?编辑同志:我友刘某在饭店因饭菜质量问题与店主争吵撕打,公安派出所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一款扰乱社会秩序处以十五日拘留二百元罚款,又依二十二条一款殴打他人罚款二百元拘留十日,合并执行拘留二十五日,罚款四百元。请...  相似文献   

15.
孤岛生还记     
1947年7月7日午后三时许,一架“福特”号中型客机从太平洋塞班的机场起飞。机舱的79名乘客中,有一对法国夫妇,他们准备在暑假期间带着三个孩子到菲律宾去度假。舱窗外,朗朗晴空飘荡着朵朵白云,8岁的女儿柏特莉莎显得格外高兴。她不时指着窗外和她的两个哥哥——12岁的米高  相似文献   

16.
4月初,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300多名学生,在吃了学校统一供给的营养餐后出现腹泻、高烧等不适症状。孩子们说,“当天吃了米饭、豌豆、小瓜、葵瓜,豌豆闻起来是臭的,很难闻;但是不吃不行,要被罚款,老师说不吃,一次要罚10元。”  相似文献   

17.
1999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条例中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培训;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配备保安人员或者安排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保安人员上岗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与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18.
《干部人事月报》2009,(17):76-76
2007年2月的一天,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美国得州的一个庄园里举行了一场慈善晚宴,邀请了许多富商和社会名流来参加。在晚宴即将开始时,一位老妇领着一个小女孩来到了庄园入口处,小女孩手里捧着一个看上去很精致的瓷罐。守在门口的保安拦住了她们,说:“欢迎你们,请出示请柬。”“对不起,我们没有被邀请,是她要来,我陪她来的。”老妇人指着小女孩说。  相似文献   

19.
数字     
《人民公安》2013,(23):5-5
1万元审议中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近日引起社会关注。其中规定,老板无正当理由却始终不给员工加薪的.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有网友表示:“刚看到这条消息特别开心,可是一琢磨,加薪可能支出50万元.不加薪最高才罚1万元.我要是老板宁可接受罚款了事。”  相似文献   

20.
最近,笔者下乡看到这样一块“村规民约”的牌子,大约600字,有19处是罚款项目。譬如:发现村组干部赌博的,要一律没收赌具、赌资,罚款600元;发现村民赌博或提供赌博场所的罚款200至400元;吵架、打架、骂人的,一次罚款50元、二次罚款100元……,辱骂干部或聚众闹事的,罚款300;发现小偷小摸或盗窃公共财产的,罚款1000元;凡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的,双方各给村委会缴纳200元调解费,对不服从调解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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