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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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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行政诉讼中能否架构和解制度,当关注诉讼上和解之性质,由此去判断其成立的可能性;当关注这一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制中的表达与实践的背离;当关注在遏制腐败,保障人民权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因此,在具体境域中,首先要做的是结合本境域特定的环境,有效解决行政主体同相对人之间的纠纷,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实现和法秩序的恢复,然后才是架构相应的行政诉讼制度。那么,我国行政诉讼上和解的成立与否,也就不存在理论和实践的障碍。  相似文献   

2.
和解制度在行政诉讼领域的适用有效地化解了当事双方的矛盾,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行政权的本质属性、传统文化中法治观念的缺失以及当前行政诉讼和解的滥用等因素,决定了在行政诉讼中和解的适用必须具有有限性.本文从适用范围、适用过程以及结果等方面对行政诉讼和解适用的有限性进行了界定并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以期规范行政诉讼和解行为,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科学开展.  相似文献   

3.
郑宁  龙非 《法治研究》2007,(12):17-19
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虽然有助于纠纷的解决和相对人权益的保障,但由于该制度受到当事人对和解标的的处分权以及公益的限制,适用的范围其实相当有限。厘清和解标的、诉讼标的、处分权和公共利益这四个概念有助于判断行政诉讼容许性的要件,从而对行政诉讼和解的范围进行限定。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在我国许多法院已适行多年,本文在分析了我国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行政诉讼协调和解适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尽快统一和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针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现状及今后发展趋势,对行政诉讼和解涉及理论基础及现实情况进行解析阐释,初步探索如何结合司法现状构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6.
郑伟 《法制与社会》2013,(15):27-28
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作为一种能迅速有效解决当事人纠纷的诉讼制度,在国外已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然而在我国,不但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未曾建立,法律还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这给我国行政诉讼纠纷的解决造成了极大的困境.本文拟对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做一些有益的探讨,分析我国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我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构建能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7.
行政案件的高撤诉率反映了和解在行政诉讼中的高频适用,但是我国并未对行政诉讼和解作出规定。行政诉讼中适用和解并不与公权力理论相冲突,相反具备正当性基础。由于缺乏立法指导和监督,有必要从行政诉讼和解的基本原则、和解适用范围、和解协议的效力以及其他程序方面对行政诉讼和解进行规范化。  相似文献   

8.
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广泛运用的一项传统制度,享有"东方经验"的美誉。然而,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随着法制的进步及完善,笔者认为,行政诉讼确立调解原则已不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障碍,因此,我国行政诉讼应当确立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的调解原则。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的行政案件通过协调和解结案。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在具体操作中,随意性较大,因此,应明确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的适用原则和适用范围,完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的程序。  相似文献   

10.
传统理论认为和解制度不适用行政诉讼领域,我国目前也没有行政和解制度的正式立法,但是司法实践中却有大量的行政诉讼通过变相和解解决。本文在认识这一理论与现实相矛盾的基础上分析了和解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中与我国原有的行政诉讼制度并不存在根本性冲突,我国可以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1.
论中国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白雅丽 《现代法学》2006,28(3):160-167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文规定了“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并且对行政机关与公民的和解也未作规定,然而实践中和解普遍存在。行政诉讼和解存在的有力依据为:现代公共行政已从权力中心走向服务中心和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存在。和解是不同于判决和撤诉的一种独立的诉讼制度,与法治原则并不矛盾。它体现了当事人的主体性,并能够促使新的行政活动方式产生。在中国语境之下,未来《行政诉讼法》应建立和解而非调解制度才是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2.
我国行政诉讼法禁止行政诉讼适用调解,但是审判实践中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是以案外和解的方式结案的,只不过最后是以撤诉的方式来掩盖和解的实质而已,由于没有法律上的统一规范,显得有些过于随意,不利于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也容易使和解成为行政机关规避法律的工具。所以,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更好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必要在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引入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形成统一的法律规范,以期解决司法实践中现实与法律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3.
诉讼证据是近期诉讼法学界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而研究行政诉讼证据则更具有挑战性和紧迫性。本文拟以有关法律规定及学者观点为楔子,从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及分类、证明对象与举证责任、举证时限等方面对行政诉讼证据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规范虽然赋予诉讼第三人较多诉讼权利,但并不完善,如第三人是否享有主张并举证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者主张原告起诉不合法的权利?若因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其能否请求行政赔偿?立法对这些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第三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我国应从公平、正义及利于平息争议等角度出发,肯定第三人的上述诉讼权利,充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行政审判体制改革应当回应社会转型时期行政纠纷化解的需要。通过引入相对独立的专家参与诉讼,可以发挥释明知识、分清责任、权衡利害、沟通情报和减缓双方对立情绪的作用,进而增强行政诉讼救济的可接受性和行政判决的公正性。专家参与行政诉讼并不否定法官的司法程序主导权和合法性审查权。专家参与的行政诉讼和解促进机制也因案件性质、难易程度与和解进程的不同而保有其自身的界限。  相似文献   

16.
在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法则对于诉讼程序胜败有重大影响.由于现有行政诉讼法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导致法院在审理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时,在类似案件中运用举证责任分配法则有所不同,判决结果迥异.所以应当探寻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分配法则,即工伤认定行为的基础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遵循实体法规定,在没有实体法规定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认定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的申请者对其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7.
日本行政诉讼种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行政诉讼及行政诉讼法之发达为举世公认。本文将对日本的行政诉讼种类进行归纳与分析,着重探析日本行政诉讼中比较重要的分类,以期读者对日本行政诉讼种类有详细的了解。  相似文献   

18.
和谐统一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倡导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与我国《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的规定不符。《行政诉讼法》关于撤诉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限制撤诉,而不是鼓励撤诉。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行政诉讼的协调机制与法律保留原则不相一致。建立和谐统一的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应当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以法律形式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9.
在行政诉讼中确立调解原则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的主动性,也可以减轻法院不必要的诉讼负担,符合我国中华民族的诉讼传统,能最根本的解决纠纷,案结事了.随着对行政权力性质认识的深入以及对行政诉讼法实施多年来的实践总结,在行政诉讼中设立调解原则已经势不可挡,虽然现在行政诉讼调解还未得到正式立法上的支撑,但已经以“和解撤诉”、“协调和解”等形式昭示天下,并且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工作成果.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法虽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简单地通过裁判解决行政争议,有时不仅不能做到案结事了,还有可能使矛盾更加复杂,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大量的行政案件都是以原被告双方和解撤诉而了结。从法理角度讲,在规则与事实之间,毫无疑问,是先有事实的存在,而后才有规则的形成,事实已经发生变化了,如果规则不相应的改变,那么作为"规则"之一种的法律就只能是滞后的。因此寻求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行政诉讼法理论和审判工作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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