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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天地》2004,(6)
福建:征地补偿直接发放为失地农民送颗宽心丸福建省将改革征地补偿费用的支付方式,从今年起,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补偿费应按不少于7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给予农民个人的征地补偿费用,由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一步到位,不得克扣。并且规定各市、县在申请征地前,必须将不低于总额50%的征地补偿金存入按规定设立的征地资金专户,同时,征地补偿费用必须在征地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此举将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农民征地补偿费被截留、挪用或迟迟不到位的问题。据了解,福建省还将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妥善地探索征地补偿费入股、社会保险等补偿方式,可以从土地出让增值收益中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在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21个县(市、区),率先实行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作为项目用地审查、征地补偿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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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和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就我市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主城区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补偿实行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附表1执行。今后,主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每两年由市统计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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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12)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7年4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作如下修改: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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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要2022年3月25日,某省民政厅收到袁某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1.关于2017年至今某市高港区凤凰街道杨庄村农用地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所有款项的去向进行村务账目公开;2.资金年底分红,该资金入股单位,该股份公司名称,股东名单,盈利状况,收益状况进行公开,老百姓有知情权;3.征地补偿款待上级指定文件发放方案,请提供法律依据,征地补偿款已到村组账户,《村民自治组织法》哪条法律文件规定征地补偿款由上级指定文件发放,请出具书面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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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征地补偿要不降低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保障农民长远生计的目标。但对农民个体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份额实体问题却交由集体经济组织处置,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管机制,导致补偿费的份额分配不公,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存在公民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本权利保障无法获得,人权保障的价值目标无法实现的现象。需要在宪法审查视阈下,运用规范和释义方法,规范解读征地补偿安置款分配权构成内容的性质,阐明征地补偿安置款份额分配的基本权利负载功能,进而根据其性质和功能将审查程序性、抽象和司法审查的方式以及手段与目的均衡之基准运用到征地补偿安置款份额分配的实践中,促使征地补偿安置款份额分配确能落实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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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受偿主体及农地发展权归属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界对土地征收的目的、范围、以及补偿的标准等研究较多,而对征地补偿费受偿主体及农地发展权归属研究较少,尤其是农地发展权,其主体是农民集体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理论研究鲜有涉及。该文提出在土地征收中,应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独立的征地补偿费的受让主体,并且土地发展权归属农民集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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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大余县出台<失地农民安置暂行办法>,从十个方面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 一是建立征地补偿费自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标准由县土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结合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农业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每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适时调整,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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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敏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7):109-111
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土地所有者和承包人因失去土地而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割: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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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乡现代化建设的迅速推进,征用农民土地作为建设用地越来越多。因此,如何给农民以补偿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的土地须按照其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从理论上说,这些补偿本来都应该直接补给被征地农民,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在农村基层政权普遍存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这一法律规定在执行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和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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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1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的规定,为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和使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监督,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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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征地补偿资金分配和管理混乱、就业安置弱化、社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失地农民权益受损,土地产权的法律界定不清是根本原因,现行征地制度不完善是直接原因,政府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代理人角色错位是深层次原因,城乡二元体制的制度性排斥是关键因素,农民观念陈旧、劳动技能和素质较低也是重要根源。因此,应从征地制度、安置方式、社会保障制度、政府服务意识等方面加以完善和创新,强化对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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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确保征地安置补偿费用足额补给农民。一要以法规的形式确定土地补偿标准。通过对农用地进行等级划分,根据不同等级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费用。根据土地区位、经济发展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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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户籍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由此就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者并非农业户籍的现象。在征地时,这部分人员将不能得到补偿安置。本文以重庆市为例,试图从现行户籍制度改革、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与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土地征收时的权益的矛盾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征地补偿安置对象认定方式的合理建议,以期对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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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8):3-19
<正>赣府字〔2023〕23号2023年4月2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全省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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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不久前,我们村部分村民的部分承包地被征用,征地单位除按每亩耕地9万元的标准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外,还支付了其他补偿费。我们原以为每户会拿到十几万元补偿费,但最终拿到手的只有一两万元,而大部分补偿费都被村委会扣下了。请问,对征地的补偿费究竟应如何发放和使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