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物权立法的“绿色”理性选择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当前 ,中国正在制定物权法与民法典。如何将自然资源物权化是其中的热点之一。本刊约请一批中青年学者就此进行讨论 ,认为物权立法应该立足于自然资源的生态属性和经济属性 ,进行准物权的制度设计 ,并围绕着林业权、水权、狩猎权、渔业权诸类准物权的立法构建展开论述 ,以期能促进相关立法的进一步细化。欢迎有识者藉此展开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2.
论水权物权立法的基本思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金海统 《法学》2004,(12):97-99
当前 ,中国正在制定物权法与民法典。如何将自然资源物权化是其中的热点之一。本刊约请一批中青年学者就此进行讨论 ,认为物权立法应该立足于自然资源的生态属性和经济属性 ,进行准物权的制度设计 ,并围绕着林业权、水权、狩猎权、渔业权诸类准物权的立法构建展开论述 ,以期能促进相关立法的进一步细化。欢迎有识者藉此展开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3.
宁红丽 《法学》2004,(12):99-101
当前 ,中国正在制定物权法与民法典。如何将自然资源物权化是其中的热点之一。本刊约请一批中青年学者就此进行讨论 ,认为物权立法应该立足于自然资源的生态属性和经济属性 ,进行准物权的制度设计 ,并围绕着林业权、水权、狩猎权、渔业权诸类准物权的立法构建展开论述 ,以期能促进相关立法的进一步细化。欢迎有识者藉此展开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林业权之物权法体系构造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高利红 《法学》2004,(12):94-96
当前 ,中国正在制定物权法与民法典。如何将自然资源物权化是其中的热点之一。本刊约请一批中青年学者就此进行讨论 ,认为物权立法应该立足于自然资源的生态属性和经济属性 ,进行准物权的制度设计 ,并围绕着林业权、水权、狩猎权、渔业权诸类准物权的立法构建展开论述 ,以期能促进相关立法的进一步细化。欢迎有识者藉此展开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5.
论及自然资源物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入手进行研究可以更加清晰的认识自然资源物权的特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集体,国家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方式是出让自然资源利用权,集体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方式是发包自然资源利用权,集体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应以集体成员利益为本。应赋予自然资源用益物权更加独立的地位,需要处理好自然资源用益物权人与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资源担保物权的客体是可以转让的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自然资源担保物权的主要形式是权利抵押。  相似文献   

6.
准物权的理论问题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准物权同典型物权相比具有较大的特殊性 ,但仍然属于物权范畴。准物权较特许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的命名优点明显。观察和界定准物权的客体 ,宜采取多视角模式、时空结合观、宽严相宜的弹性标准、注重客体内部构成因素变化的方法。准物权在权利构成上大多具有复合性。准物权的产生离不开所有权这个母权 ,也时常需要行政许可 ,前者起“遗传”和“分娩”的作用 ,后者具有“催生”和确认的功能。准物权客体之上竖立的所有权就是准物权的母权。准物权具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和物上请求权 ,但有特殊性 ,物权的追及效力极少适用。关于准物权的单行法总体上属于行政法 ,但它们建构的基石却是准物权。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未从渔业权、狩猎权的层面规定 ,使其行政法规范的大厦不稳 ,存在结构性缺陷 ,立法目的反倒不易达到  相似文献   

7.
在矿业领域使用最多的"矿业权",是一个多变而不确定的权利体。矿业权,是由明确矿产归属的物权、可以开发的特许授权、实际开发的企业产权虚拟出来的"三面一体"的权利集合;在法律属性上,矿业权多元化地表现为用益物权、准物权以及自物权等;在法律制度上,矿业权的公权属性与私权属性、流转之自由与限制、所属探矿权与采矿权等无不冲突。将各方面综合起来分析,便可以发现矿业权却是虚无的、根本不存在的权利。根据国外经验和矿业的特点,应果断地撤销矿业权,重构为矿产物权、特许权以及开发行为权等矿业的权利体系,以此建立"三权分列"的现代矿业制度。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海域事实上已经逐渐取得了类似于土地的不动产地位。因此,需要对传统民法的物权理论进行革新:注重自然资源物权与传统物权的协调;对物权客体特定性的含义进行重新定位;对自然资源物权进行类型化分析;海域物权与土地物权并列,都应受民事立法和特别立法的共同规范。宪法中应明确规定海域资源的法律地位,物权法也应对海域物权的基本问题做出规定,并通过专门立法来协调在海域物权中的公益与私益冲突。  相似文献   

9.
虚拟财产作为网络经济产业化的产物,具有自身一些特征,然而其仍未超出物权客体的基本范畴,虚拟财产权属于一种新型特殊的物权,具备物权的基本属性,将其纳入物权法调整是一种较为恰当的选择,在不破坏物权立法体系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对此种新型财产权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0.
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黄锡生  王江 《河北法学》2008,26(5):15-21
构建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首要任务是构建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自然资源与传统物权制度上的"物"不同,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双重属性。同时,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这些原因导致了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与传统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之间存在差异。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应是对传统物权制度理论基础的借鉴和超越。从哲学、伦理学、经济学和法理学的视角探究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对我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1.
中国自然资源物权流转市场欠发达,自然资源使用权再次流转受到限制,不利于自然资源有效利用及其价值的实现,也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需求量日益增长的形势。应当明确自然资源的物权性,全面推行有偿使用原则,完善登记制度,严格法律责任,为自然资源物权流转扫清立法障碍。  相似文献   

12.
分析有关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不同观点,对自然资源物权这一提法提出谨慎的质疑。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立法过程中对"海域使用权"和"渔业权"关系的处理及最后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海域物权概念能否成立的问题。最后,总结把海域使用权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3.
《政法学刊》2018,(1):32-39
我国现行立法已初步建构海域物权的基本类型及其体系,但现行立法存在着诸多法律漏洞或者法律冲突,如海域使用权与矿业权、渔业权之间冲突,进而引致法律适用困局与权利秩序混乱。我国应根据民法总则及物权法的基本原理,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对海域使用权、矿业权、渔业权等海域物权进行系统梳理,以建构类型明确的海域物权结构,以及符合法理的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4.
海域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其他自然资源的载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海域事实上已经逐渐取得了类似于土地的不动产地位。本文主要探讨了海域物权创设的必然性、海域物权的属性以及海域物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王利民 《法学论坛》2005,20(2):72-77
物权立法需要人人献计献策,以确保未来法典的优秀品格,用益物权体系是设计的重点.本着这种想法,本文检讨我国现行法的有关规定和学者意见,评论<物权法征求意见稿>的若干条文,认为应当建立以基地权、农地权、邻地权以及空间权为框架的用益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对物权法定主义的传统解释导致了物权法的僵硬性 ,不符合社会经济的现实需要。不同物权类型的性质不同 ,在法律体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可以把物权分为基础性物权与功能性物权。前者主要包括所有权、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典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 ;后者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让与担保和留置权等。当事人设定功能性物权的根本目的是利用物的基础性权利 (如所有权 )来担保债权的实现。在法律上 ,对于基础性物权应当坚持物权法定主义 ,而功能性物权则可由当事人自由创设。  相似文献   

17.
日本采取了通过民法典、特别法规定和判例法承认习惯等方式,构建了完善的资源物权制度,将其作为民法上的一种私权,并按照民法原理进行交易。与此同时,日本通过公权力的介入,采取特别法立法方式,限制或禁止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并通过经济手段对保全自然资源有贡献者实行补助制度。日本资源物权制度对我国在传统物权法的基本框架下构建与完善资源物权制度而言,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论自然资源的物权法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自然资源的物权法调整,可以明确自然资源的权属,促进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我国《物权法》中规定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方面的内容,丰富了物权法的体系,但是物权法对自然资源物权的规定并不完善,本文在分析了自然资源物权的理论基础上,指出了物权法对自然资源规定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9.
物权行为理论及其评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延龙  王勇 《行政与法》2004,(3):105-107
物权行为是否存在,是否有独立性、无因性等特征,以及他们之前的关系和对民事交易安全的保障一直是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我国物权法的立法工作迫在眉睫,而针对物权立法的理论研究急需深入并展开,在探讨物权立法的基本理论时,围绕我国物权立法是否应采纳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在学术界存在激烈的争论。鉴于许多学者将物权行为理论视为物权体系的理论基础,或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因此,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探讨,并回答我国物权法是否应借鉴这一理论的问题,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0.
狩猎权产生于土地/水资源所有权和野生动物资源所有权,其客体是特定的狩猎场所和生活于其中的可猎捕野生动物,其内容由狩猎场所的使用权、实施狩猎行为的权利和取得猎获物所有权的权利共同构成。我国物权立法虽然回避了狩猎权的定性问题,但从狩猎权的性质及其与捕捞权的关系来看,仍应将其作为准物权处理。在法律效力上,狩猎权不具有排他效力,在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上请求权方面,则表现出特殊性。不同类型的狩猎权,在取得条件、取得程序以及可否处分等方面,应当有所不同。狩猎权的权利变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