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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创制地方性法规,或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予以废止的手续和活动过程。目前,法律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尚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方在认识上和实际做法也不统一。这是立法实践和法学理论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就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和实践中有关问题,试述管见。 实践中,有的省把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规定为起草地方性法规,提出议案,审议,通过和公布五个阶段。把起草地方性法规也规定为制定程序的一个阶段,是值得商榷的。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起草地方性法规,是紧密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不同活动过程。制定地方性法规,是省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专有职权,其他机关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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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仅有五、六年的历史。由于过去未经修改的地方组织法仅规定省会市和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从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因此各省会市的人大常委会制订地方性法规的工作大多是试着向前迈步。几年来这些市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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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地方性法规的表现形式臻于完善,便于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有几个技术性问题需要注意。一、地方性法规的名称地方性法规的名称必须规范化,应当反映该地方性法规是哪个行政区域的,属于哪方面的内容。例如,《四川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从名称上便知道这个地方性法规是四川省的,内容属于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方面的,称作条例。再如,《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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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方性法规制定简况1993年是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第一个年头。市人大常委会在党的十四大和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精神的指引下,紧紧地抓住了地方性立法这个中心工作,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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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逻辑思考陈康扬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已经全国八届一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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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上的法律包括地方性法规,所以法学理论中关于法律效力的基本原理也适用于地方性法规。什么是法律效力?按法学界的定论,其本义是指法律适用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法典、法学教科书和论文在阐述此法与彼法的效力时往往使用类似“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法律拘束力),因而均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提法。由此可见,从法律效力这个概念中可以派生出法律效力的层次和法律实施的保证等命题。拙文试图探讨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问题,即地方性法规适用的范围、效力的地位和实施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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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的公布是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程序,也是地方性法规得以生效施行的前提条件。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国家对地方立法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公布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地方立法机关和理论界应予以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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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企业专利工作条例》,自1994年5月1日起实行。条例共6章31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的申请;第三章专利技术的实施;第四章专利权的保护;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六章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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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开放,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总的来看,目前实施的效果还不够理想。执法不力是一个重要因素,法规本身存在一些缺憾和不足,以致难以操作和执行,也是不容回避的一个问题。这里,笔者仅就地方性法规本身存在的几个问题,作一些归纳和粗浅的分析,以期能引起地方立法机关的重视。一、对执法部门及其职责范围表述得不够明确。执法主体及其职权明确与否,直接影响到法规的施行。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地方性法规对相关的执法部门及其职权的表述显得有些含糊不清,尤其是涉及几个执法部门时,对其权限的规定往往过于笼统,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相互推诿或重复处理的现象。笔者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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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上的平等权条款能够衍生解释为国家承担平等对待各地方的义务,因此,国家在分配地方立法权时须适当考量地方的平等性问题.作为比较法中的两种极端,美法两国的地方立法权配置虽然出发点不同,但都存在地方间平等的考量.我国宪法中的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分配也应结合平等权条款予以适当解释,不过它是国家平等赋权模式的渐进版,即不断对地方立法权进行扩容从而更平等地满足各地方的立法需求,目前既有及未来潜在的扩容促进了地方层级和种类平等,因此具有正当性.平等化的立法权整体性扩容将使法体系的融贯性受到挑战,出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目的,应当一方面在事权划分的基础上区分立法调整对象,另一方面强化法规审查机制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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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与驻军关系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杂志》1993,(6)
地方性法规与驻军的关系问题,不仅涉及我国现阶段的立法体制,而且涉及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制度。可以说,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一关系,对我国地方法制建设和部队建设,以及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军队”的理解,狭义是专指人民解放军中的正规部队(不包括军人家属)和武警部队;广义的是指不仅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而且包括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地方武装部门。我们认为,在讨论地方性法规和驻军的关系问题上,对“军队”应取狭义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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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把各级领导干部学法作为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颁布了《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规定》,依法建制、依法普法,较好地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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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把各级领导干部学法作为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颁布了《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规定》,依法建制、依法普法,较好地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深化认识,通过地立法规范领导干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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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在地方性法规中有一类是国家有关法律有专门条款授权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实施办法,如《××省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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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经批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法第 6 3条是立法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依据宪法确立的我国省、市立法权限和体制 ,是对我国地方立法实践的科学总结。认真贯彻实施这条规定的新精神 ,对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 ,实现到 2 0 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 ,必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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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律位阶划分的标准——兼及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位阶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位阶的成立,是以明晰而准确的标准为前提的。作者认为,可以通过三个准则来对法律位阶进行上、下位的确定:(1)权力的等级性,是指法律位阶的高低以权力的不同等级为确立基准。(2)事项的包容性,是指法律位阶关系以立法事项的包容性为标准,由此形成法律与法律之间的层层递进关系。(3)权力的同质性,指法律位阶的划分以权力的同质性为基础。这一标准本身也是对"权力的等级性"标准的限制。以上述三个标准为准据,本文认为,在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并不存在上下级的位阶关系,而是属于法律之下同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