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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问:我是镇办企业一名退休职工。1950年元月至1957年10月参军,1958年2月至1961年8月到县邮电局工作(上述均无原始档案材料),1961年10月在镇农场工作,此后一直在镇办集体企业工作至1992年3月退休。请问:我的军龄、工龄及退休养老金如何计算?读者:卢先生答:读者你好!现就你提出的三个问题,答复如下: 相似文献
2.
问:编辑同志,我于1958年2月出生,1975年7月到农村插队,1979年4月返城后安排在县医药公司工作,2008年2月由县劳动保险部门核准退休.但由于欠缴养老保险费,我未能从同年的3月份起领取养老金,直至2013年4月我个人及用人单位足额补缴了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后,从2013年5月起才领取养老金.请问:我能否要求补发2008年2月至2013年5月的养老金?我能将养老金提高到同单位、同年龄、同工龄人员的档次(每月2050元)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