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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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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各国立法及学界均将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有部分认定为各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是,所谓共有,按其性质又有总有、共同共有与按分共有之别。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有部分究竟属何种共有,系长期以来学说上争论之焦点。尽管已基本取得一致意见,但仍然有诸多不足。由于不同的定性直接关系到实践中共有所有权人的权利与义务,现有定性极易在实践中遗留诸多隐患。因此,对此予以研究具有重要实际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2014年12月22日新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称“暂行条例”)在第五条中列明了需要登记的九类权利事项,而现实登记工作中涉及到其他需要明确的登记事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涉及到多方所有权人,而缺乏对这一部分的具体登记说明引发了很多争议.本文将结合此次《暂行条例》对共有部分登记进行研究,并对具体登记程序提出探讨.  相似文献   

3.
冯蓓 《广东法学》2007,(6):57-61
共有权问题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核心问题,因共有权问题而引发的纠纷较多,这主要是由于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划分不清而起。因此,论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问题,对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内容,为共有权问题立法及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有一定帮助。  相似文献   

4.
冯则煜 《法制与社会》2012,(30):236-237
本文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专用使用权之性质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从共有部分专用使用权概述、关于共有部分专用使用权性质的几种观点以及共有部分专用使用权性质之探讨三方面着重展开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评析业主共有权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业主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有权利,其性质在各国存在争议。本文指出正确界定共有权性质对于权利的行使,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汪志刚 《时代法学》2006,4(6):51-55
关于区分所有建筑楼顶平台的所有权归属,学术上有全体区分所有人共有说和顶楼住户专有说之对立。通过对共有说的逻辑合理性和价值正当性的反思和论证,提出我国物权立法应在坚持楼顶平台一般应推定为共有的前提下,允许特定区分所有人对法律的这种推定予以反证,证明其对楼顶平台享有专有权。  相似文献   

7.
以区分所有形态存在的建筑物中的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的划分,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物权法》中的有关规定。笔者在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共有范围尚有可进一步探讨之处,提出不宜将所有的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简单的全部归属业主共有。应该在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的前提下,依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及民事主体之间的特别约定,视具体情况而定。  相似文献   

8.
论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合伙财产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之总和。我国《合伙企业法》在第三章专章阐明了合伙财产问题,显见法对此问题的重视。然在合伙财产法律性质上,《合伙企业法》似乎依然无多大突破。 早在1983年,国务院《关于城镇劳动合作经营的若干规定》认为:成员入股资金或其他财物仍属于个人所有,由合作组织使用和管理,198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通则》则对合伙财产规定为,“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  相似文献   

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作为共有权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其内容繁多复杂,故对其性质进行科学定位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在法律规定与实践中还存在着缺陷,这不利于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和现存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并结合症结所在拟制出解决的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孟冉 《法制与社会》2011,(18):297-297
建筑物区分共有权制度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物权法制度之一.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人们只注重专有部分的购买,却忽略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使用。本文通过对建筑物区分共有权之专有使用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分析,以期区分所有权人能够充分利用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实现我国有限房产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以及促进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本文分析区分所有建筑物中的相邻关系,从而在相对密集的生活环境中,使各专有部分的所有人或利用人能够相互提供便利,扩大生活的相对空间,实现相对自由和更为和谐的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中的共有是指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共有,仅为狭义的共有。广义的共有尚包括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共有和准共有。将共有作狭义和广义区分,才能更好地衔接《物权法》与《民法通则》及《民通意见》中有关共有规定的关系。共有类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应推定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物,而共有物经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而被处分时,其他共有人有转让自己所持份额的权利。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应视具体情形来确定其权利性质是请求权还是形成权。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初步建立起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共有权问题是该制度的核心问题。由于共有权问题而引发的纠纷诸多,其主要原因在于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归属划分不清。笔者针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一系列具体问题的权利归属进行延伸研究,以期在原有理论与现有立法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14.
业主区分所有之共用部分是住宅小区共有权结构中另一"物法性"要素,界定业主区分所有之共用部分所有权的性质、归属,厘清共有权的内容,探究所有权和专用使用权的法律性质,进一步研究住宅小区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5.
本文就《物权法》第101条所规定的“共同共有”规则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以期对相关的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6.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形态之下小区停车位的权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区停车位权属纠纷,历来是业主与开发商争议的焦点之一。双方往往各执一端,抉择不下,导致纠纷愈演愈烈。纠纷争议主要集中在车位的权属问题上,即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还是开发商所有。2009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此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解决思路,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笔者拟以《解释》为依据,从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人手,来探讨如何界定建筑物区分所有形态下小区停车位的归属问题,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7.
贺勃 《法制与社会》2012,(9):264-265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兴起以及建筑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物权法》首次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专章的规定.从整体上而言,《物权法》第七十至第八十三条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比较完善,但由于立法过程中不可避免遇到主客现化的难题,依然存在一些缺陷.实践中尤其是围绕着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因此有必要比较国外相关立法和经验,结合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车库车位、窗前绿地以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8.
《民法典》专章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进行了部分修改,这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性质界定、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必要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权进行深入探讨.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最容易侵害且最难以维护的部分,它包括对共有部分共有和共同管理两项权能.共有权关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和居住幸福感.实践...  相似文献   

19.
建筑物区分所有相邻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仅是在附属于土地当然使用的空间的内部区分,而不是独立的空间权,它必然享有土地使用权。本文在研究了建筑物区分所有相邻权的基本特征与社会表现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区分所有相邻权争议的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20.
车家明 《法制与社会》2013,(11):269-270
我国《物权法》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作为"业主"所享有的共有权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何种关系,"业主"的共有权该如何保护?本文论述了"业主"的共有权的归属、行使主体,并提出了共有权的行使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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