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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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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上海外国人入境犯罪案件总量上升,尤以侵财类案件数量为多。2005年1-6月发生的外国人(包括疑似外国人)侵财案件数比2004年全年发案数上升70%,是2003年全年发案数的1.6倍。外国人在上海侵财犯罪的现状作案的几种主要形式 1.抽夹板盗窃犯罪分子利用大面额人民币假装购物,以  相似文献   

2.
金诚  伍星 《犯罪研究》2007,2(5):38-44
环境犯罪学的理论贡献在于揭示了犯罪与时空之间的关系,它在犯罪预防与控制的实践中具有重大的应用价值。犯罪地图则是该理论在犯罪预防与控制实践中运用的成果。通过对抽取的浙江省某市区2006年发生的2050起侵财型案件的犯罪地图描绘,发现了"侵财型"犯罪的热点和活动规律,提出了"侵财型"犯罪模型,并对当前警务运行机制和战略改革提出四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大社会防控管理力度,大力开展打击"二抢一盗"等专项斗争,有力地遏制了侵财案件的上升势头,但有些地区仍然存有防范效益偏低、打击力度偏弱的问题。侵财犯罪发案量大破案率偏低浙江近年侵财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案面广量大,约占刑侦部门管辖刑事案件总量的95%;二是流动人口作案情况突出;三是犯罪的职业化、专业化与智能化特点日趋明显;四是各类侵财案件普遍高发,尤其是街面抢劫抢夺、盗抢机动车、短信诈骗案件。2006年全省共发盗抢机动车案件7万余起,占侵财案件的近15%,其中被盗抢汽车3000多辆;五  相似文献   

4.
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更是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事案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财产侵害。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大多数侵财型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求偿权得不到保障。文章就如何保障被害人的财产权益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
针对网络信贷领域冒用型侵财犯罪同案不同判的司法现象,需要从盗窃与诈骗的区分、诈骗类犯罪的类型认定两方面予以考量。在厘清网络信贷服务产品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应针对不同的冒用状态予以具体层面的分析。对于冒用时未开通网络信贷服务的行为,盗骗区分的关键在于"机器能否被骗",应运用"预设同意"理论正确看待人的主体地位,进而有效区分盗骗犯罪;由于网络信贷服务产品本质上具有合同属性,冒用行为实质上构成合同诈骗罪。对于冒用时已开通网络信贷服务的行为,行为人应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2000)法释第5号批复文件(下称高法批复文件)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94号请示作了如下批复:“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笔者认为此批复与刑法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不一致。 一、“从事公务”应该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7.
本本文拟结合几则案例展开评析,探讨欺诈与窃取手段交织之财产犯罪行为的定性,并试图以此为例倡导以侵犯的具体法益判断为出发点的刑事案例分析思路。当然需要提及的是,本文所涉及的案件事实与刑法规范之比对仅限于客观方面,而完整比对还应包括主观方面之分析,所幸单独的客观方面阐述亦可以表达文章含义。首先看以下一则案例:  相似文献   

8.
一、问题的提出:《刑法》对财产保护重公轻私现行《刑法》虽然加大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但就总的立法旨趣而言,在对公有制经济主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权利的保护上依然实行差别待遇,《刑法》保护重公轻私的倾向明显,以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两起典型案例为证。  相似文献   

9.
2007年7月8日"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以受贿论处。受贿数额,前一情形,以收益额计算;后一情形,以收益额与出资应得收益额的差额计算。"《意见》对以理财为名,行贿赂之实的犯罪行为类型做出了新的概括(本文以下称之为委托理财型受贿),为司法机  相似文献   

10.
就世界范围而言,证券交易早在16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就已经出现,西欧各国相继出现股份公司后,形成证券交易的最初形态。在证券市场诞生的头一百年里,内幕交易行为并不认为是犯罪,仅被认为是公司法内部调整的问题,只涉及公司董事、管理人对股东所负的信任义务。然而,在政府对经济运行采取容忍和放任自由态度的背景下,证券内幕交易行为日益猖獗,其对证券市场秩序的危害凸显出来,  相似文献   

11.
通过群发植入木马病毒链接的短信息诱导被害人点击,非法获取被害人身份和银行卡信息以非法取财的犯罪类型近年来一直多发高发。此类型犯罪涉及危害计算机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各地裁判结果各异,引发"同案不同判"的疑虑或批评。造成该现象的原因多样,但司法实务多关注行为定性争议,而忽视对罪数的认定、处理,文书表述时亦时有缺漏。应贯彻罪数评价穷尽判断原则并坚持竞合明示机能,以避免病毒短信型侵财案件罪数处理上存在的"误判"和"错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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