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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以下简称“提前介入”),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某些案件,在公安机关捉请批准逮捕或者侦查终结移送检查机关起诉、免予起诉之前,检察机关就参加公安机关的部分乃至全部侦查活动,以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提出建议,促进案件的正确合法处理的一种办案方式。近几年来,“提前介入”不仅已成为刑事诉讼中客观存在的现象,而且正在更广泛地推行。实践证明,“提前介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  相似文献   

2.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实践中,对案情复杂的大案要案或时间要求比较紧的案件,在案件调查工作即将结束、正式移送案件审理之前,经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案件审理部门可以根据案件检查部门的请求,通过一定形式提前介入审理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审理大案要案,可以在案件调查阶段就对案件的查办质量进行把关。对时效性要求强的案件,提前介入可以缩短整个查办案件时间。  相似文献   

3.
笔者试从彭州市检察院不捕案件数据入手,分析“无逮捕必要”不捕的适用现状、立法缺陷、现实障碍及改进措施。 一是不构成犯罪不捕案件逐年下降。其在不捕案件中所占比例由2006年的35.5%、2007年的17.2%一直下降到2008年的4.6%。主要原因在于:侦监部门提前介入案件数量增加,引导侦查力度加大.部分不构罪案件因检方提前介入及双方及时沟通交流.在进入批捕环节前就进行了分流处理.  相似文献   

4.
赵越超 《法制与社会》2012,(19):197-198
提前介入是指检察机关为保证重大案件的诉讼效率和程序正义,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参与案件的侦查活动:是检察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中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表现.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对提前介入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但是随着提前介入活动的逐步开展,其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不确定性、没有形成统一制度等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意在阐述提前介入的法律依据、目的、范围、方式等相关问题,从制度构建角度提出若干建议,以期规范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相似文献   

5.
审理提前介入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特殊情况下的一种工作方法,主要适用于需要尽快处理的大案要案或疑难案件,对于加快案件查审进度,做到快查快结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基层,大案要案并不多,提前介入适用的多是检查部门吃不准、无法定夺、怕被审理部门更改的所谓“疑难”案件。分管领导“交代”一下,甚至检查人员“协商”一下,就直接推给审理部门最后敲定了。这样的提前介入偏离了正常轨道,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弊端不少。一是容易挫伤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助长依赖心理。二是弱化了办案程序,既弱化了检查程序——检查…  相似文献   

6.
所谓提前介入,是指案件审理部门为及早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需要,在正式受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部门的案件之前,于案件检查阶段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初步审核的一个工作程序。审理人员在提前介入中,可以及早了解案情,熟悉证据材料,发现问题,向检查部门提出建议,为以后的审理打下基础。特别是对案件中主要错误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鉴别取舍和办案手续等方面的问题,可以会同检查人员共同把好关。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案件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运用提前介入。按照纪检监…  相似文献   

7.
为及时了解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业务的情况,武汉市律师协会于5月底到市、区16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调查和座谈。其中,走访律师人数较多的市属律师事务所12家,城市人口较为密集的江岸、江汉两个城区的律师事务所4家。今年一至五月份,这16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98件,其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的案件143件,占办案总数的48%。提前介人的案件中,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的92件,占提前介入案件数的64%。从总体情况看,律师办理的刑事辩护案件中,提前介入的接近半数,大部分承办律师提前介入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为他们提供了法…  相似文献   

8.
袁宪章 《法制与社会》2011,(29):158-159
与案件受理和处理相关联的重大的社会不稳定风险,都是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的风险,应当加以评估、预警和防控;但评估、预警和防控的重点应当是在检察机关办案环节产生的重大的社会不稳定风险。检察官在对经办案件做出处理决定时,要充分估量因当事人不理解或不接受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可能性,提前做好心理疏导、教育稳控、困难救助等工作,切实预防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相似文献   

9.
正当案件因证据问题难以推进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对已有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可能存在的内幕交易,建议调查组以此为切入点展开调查,由此打开案件的突破口。提起市畜禽良种场原场长案件的复杂过程,山东省东营市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仍记忆犹新,也正是这起案件,让他们看到了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方式的重要意义。今年,该市纪委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与监督制约职能,健全完善了提前介入机制、规范审理机制和内外联动机  相似文献   

10.
张栋 《法学评论》2023,(3):46-55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与提前介入侦查有共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梳理1980年以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可以发现,提前介入侦查的定位经历了从追求办案效率到确保案件质量,再到监督侦查、保障权利的发展过程。不同的是,提前介入监察是检察机关基于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原则,在尊重监察机关独立办案的前提下进行的配合协助与制约。实践中,提前介入监察的案件范围模糊、介入的被动开启、介入的时间不充分、介入意见效力模糊等实践问题影响提前介入监察的办案质效。为此,需要明确“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范围;确立“以商请介入为主、主动介入为辅”的启动方式和“适时介入”的标准;以内部介入传导司法理念,适度增强提前介入意见的效力;细化提前介入监察中指定管辖与司法管辖的衔接规则。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们消费理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信用卡提前消费.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不法之徒提供POS机等终端机具等,虚拟交易后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情况,对社会发展及金融秩序造成侵害.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上述行为进行的规范,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案件提供了依据.但是,在检察机关处理日常案件中,仍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证据为基础,结合刑法基本理论认定案件事实及定性.  相似文献   

12.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的实践表明,新的审判方式通过引进、移植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中关于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若干规定,使我国职权主义刑事诉讼逐步当事人主义化。但在实施中尚存在如下操作性问题:  一、诉讼期间控辩双方在时间上提前相遇与证据上的相互封锁,影响了庭审效率  根据刑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自控方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方就可以接触案件。这与过去辩方只有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方能接触案件相比,辩方介入案件的时间有所提前,也就是说控辩双方相遇的时间已由过去的审判阶段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刑诉法将法定开…  相似文献   

13.
惩治     
《中国监察》2011,(24):33-33
安徽省六安市纪委、监察局近年来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在案件调查阶段通过审理提前介入,全面提出审核意见,提高办案效率;在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审理室人员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及办案人员的联系,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完善案卷材料、协调把握案件事实,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  相似文献   

14.
詹建红 《法商研究》2023,(2):132-145
提高监察工作的效率和增强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应该以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为前提。作为强化程序衔接的一项重要措施,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配合”与“制约”的协调统一。立足于现行的规范性文本,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存在介入地位的被动性、介入方式的间接性和介入决策的协商性3个特点,在总体上呈现检察机关服从式配合的结构样态。欲在法治反腐的程序思维下实现“配合”与“制约”两种功能的平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优化程序结构、引入直接审查方式和明确决策主体,以提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程序主导地位;厘清基本任务、区分内外两种介入机制和增强检察建议实效,以明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职责范围;界定案件范围、提前时间节点和扩展参与权限,以细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   

15.
检察技术工作是检察机关为解诀案件中有关技术性证据问题而开展的专门业务,它的各项业务既涉及到履行检察职能的各业务部门,又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相关业务存在着监对制约的关系。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得这项工作未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为此,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建立如下制度:l、提前介入制度检察技术部门提前参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包括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和自侦案件的提前介入两个方面。首先,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刑诉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相似文献   

16.
为解决边境贸易中涉外案件逐年增加的问题,近年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想方设法提前介入涉外案件的调解,从人性化的角度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  相似文献   

17.
一、积极配合全县中心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矿产资源的相关犯罪从2004年至2008年5月份以来,我院共计受理破坏矿产资源案件16件36人。对于此类案件,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有关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办理。必要时,院领导及时指派人员提前介入侦查,听取案件汇报,认真研究案情,亲自对案件进行督办和指导。  相似文献   

18.
周樱 《中国监察》2011,(4):54-55
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涉刑案件,包括自办涉刑案件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前者是指经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被调查人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后者是指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判决宣告无罪、裁定终止审理或者作出决定不予立案、不起诉、撤销案件等处理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案件。  相似文献   

19.
一、提前介入的概念与意义 所谓提前介入,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为了及早掌握案情,核实犯罪证据,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以利于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公安机关报捕之前就介入(参与)其案件的侦查活动的一种措  相似文献   

20.
李福春 《中国监察》2012,(10):50-51
近几年来,吉林省白城市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注重提高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把好案件处理前和处理后两道关口,积极探索审理辩护制,有力地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了违犯党纪政纪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推行审理辩护,破解难点问题。在一个时期里,有争议的案件定性难、大型群体访案件处理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案件审理工作。有的违纪党员干部由于各种原因,在受处分前不申辩、不善于申辩,在受处分后背地里叫屈发牢骚;有的违纪党员干部由于对法规和政策理解有偏差,对处理结果不服气,心里有怨气,喊冤"找后账",申诉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处理上缺乏党纪政纪依据,不好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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