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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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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童之伟  姜光文 《法学评论》2005,23(4):110-117
日本的违宪审查制是战后从美国引进的,属于由普通法院实施的附随性违宪审查类型。日本实行违宪审查制已经五十多年了,其间日本最高法院在审理普通案件上诉审的过程中做出了不少宪法裁判及宪法解释。日本最高法院在运用违宪审查权时,针对审查事项的范围、审查原则、解释方法等问题形成了一些有本国特点的活动准则。在我国,宪政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否充分实施宪法,而宪法实施的核心是要形成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要在违宪审查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给予务实的、有弹性的理解,使之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我国,与建设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几乎同样重要的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对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普适性违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2.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涉及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是执法和司法的基础和根据。违宪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有效实施的一项根本宪法制度,本文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违宪审查制度的分析,为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3.
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法的有效实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我国的违宪审查体制亟待完善。本文首先对我国的宪法监督体 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又从四个方面解释了我国现行违宪审查制度何以如此脆弱的原因。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关键在于改革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独立的宪法委员会的审查模式可以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所兼容,是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最佳选择。本文提出了设立独立的宪法委员会,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与宪法委员会的专门监督结合起来,实行以宪法委员会为主的违宪审查体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从宪法发展历史来看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当然离不开违宪审查制度的保障。一般来说,宪法的发展与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是同步重叠的,但是具体在我国二者之间的关系却表现的极为特殊:宪法的发展不当然伴随着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究其原因我国传统上制定宪法的目的并不是当然为了行宪,而往往具有政治宣示的意义,这一趋势直到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之后才有所改观。本文拟从我国宪法发展历史和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加快推进我国合宪性审查的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合宪性审查就是依据宪法对宪法以下的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我国宪法依特定之国情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与西方一些国家不同的合宪性审查制度.2000年由全国人大制定之《立法法》在《宪法》规定的基础上,将这一制度作了进一步具体化的规定.但是这一制度并未达到预期的状态.迄今为止,作为我国违宪审查机关的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未公开受理并审查过一起违宪案件.笔者认为,在我国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为了应对新的挑战和任务,必须加快推进这一工作.  相似文献   

6.
在经历了第三波民主潮流之后,许多转型国家都选择了独立的司法审查作为宪法的保障。由于受到不同国家的影响,加之本国的特征,他们建立起形式多样的司法审查机制。这些宪法审查机构在组织结构与权力运作上都有各自的特点。其宪法审查效果也不尽相同:一些卓有成效,而另一些甚至连生存都岌岌可危。虽然我国并非采取司法性宪法审查模式,然而学习与研究这些国家的宪法审查机制对于推进我国的宪政建设乃不无裨益。基于我国目前的宪法审查制度建构,可以从组织机构、权力运行以及文化建设三方面借鉴转型国家宪法审查的经验,推进我国的宪法审查制度实践。  相似文献   

7.
沈昌满 《法制与社会》2010,(26):153-153
本文从我国宪政发展的现实出发,揭示出宪法司法化乃我国宪政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宪法司法化的角度阐释了宪法解释与司法审查制度,力图找到宪法司法化的中国路径。  相似文献   

8.
行政审判中的司法变更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变更问题是我国目前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它之所以重要倒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是因为导致它产生的某种“司法窘境”。如果纯粹为了构筑解决问题的理想方案,使司法机关拥有对行政财产罚与行政人身罚的变更权是有益的。但是,由于我国宪法的寓意,实施这一理想方案是不妥当的;我们需要寻找新的有效方案。即在恪守宪法的背景下,扩大对“行政合法”审查的内容,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这正是本文解决司法变更问题的基本立场。  相似文献   

9.
从新中国建国迄今为止,已经陆续在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0年颁布了四部宪法,这标志着我国的宪法在不断的改革中走向完善和成熟,但是却依然没有构建与宪法相对应的宪法诉讼制度,这使得我国宪法只沦为一个纲领性的文件,从而缺乏由理论到实践,由宪法效力到司法实施的能力。宪法是国家建设和人权保障的总章程,在法律体系之中占据着最高地位,固然在现实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对宪法的实施进行部分诠释,然而却在程序上架空了宪法对违宪问题进行追究的能力。本文试通过对法国宪法委员会制度的分析,与我国的国情加以结合,尝试着为拓宽我国违宪审查的路径和提供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0.
论宪法性基本权利的司法保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的司法保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由于观念和制度的偏差 ,使宪法不能直接适用于司法。宪法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它是控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 ,它的法律性决定了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加以保障。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进行司法保障的途径是改革法律制度 ,建立宪法委员会和宪法法院 ,赋予法院司法审查的权力。  相似文献   

11.
健全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是实现依宪治国的关键。宪法的实施首先是政治实施,宪法的法律实施也主要强调的是宪法对部门法实施的根本依据,而并非在司法判决中具体直接适用。宪法司法化并不是我国完善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的应然路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宪法实施与监督的机关,应该予以坚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合宪性审查,这意味着应加快在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部进行完善宪法实施与监督的专门机构的建设。  相似文献   

12.
芬兰的合宪性审查体系主要以议会的宪法委员会的审查为核心,辅以法院实施的弱司法审查,形成了一种混合模式。该宪法委员会性质上是一个普通且不具独立性的议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普通议员构成,审查内容以立法草案的合宪性审查为主。法院依据《宪法》第106条“宪法优位”条款对议会立法进行弱司法审查,审查必须遵循合宪性推定、冲突明显以及不得宣布立法违宪等原则。该模式对我国当前在合宪性审查制度建构中如何找准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定位,以及如何充分发挥法院在合宪性审查中的作用都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3.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在我国宪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两种悖论:第一种,一方面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确存在,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迄今尚未撤销一例违宪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第二种,一方面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恰恰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却无相应的司法追究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违宪审查制度一直是宪法学界较为关注和争论的议题。为了监督和保证宪法的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这已成为我国理论和实践的共识。但宪法基本制度至今未能建立起来。本文仅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一制度建立的主要障碍,并提出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4.
自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已经历经四次修改,而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也愈加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在不断发展健全中。然而随着"依法治国"口号的提出,建立社会主义的宪政国家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关注。一国宪法的颁布并不能证明宪政的实现,更重要的是一国建立起保障该宪法有效运行的相关体制。故此,本文拟从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设这一角度对有关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5.
由于商品经济的薄弱与自然经济的发达、我国传统文化对宪政核心价值的偏离以及宪法的实际运行情况等经济、文化和现实的原因,导致了我国宪政意识的缺位。为了培育公民的宪政意识,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保障宪法实施,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机制,从而构建宪政意识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司法基础和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6.
翟国强 《中外法学》2007,(3):379-384
<正> 引言民主政治要求公权力机关最终需对人民负责,而在司法违宪审查制度下,非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法官却可以审查民意机关的立法,如此构成了司法审查和民主之间的一个悖论。由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是美国宪法保障制度的一大特色,但美国宪法文本中并没有司法审查的明确规定,因此司法审查在宪法秩序中究竟如何定位,一直是美国宪法学界所争论不休的议题。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拉里·D·克莱默(Larry D.Kramer)教授的新作《人民自己:民粹立宪主义与司法审查》一书就是从人民与司法关系的角度论述司法审查宪法地  相似文献   

17.
宪法诉讼制度是指解决宪法争议的一种诉讼形态,它是由特定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而进行的审查法律是否违宪并作出裁判的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在我国,宪法却作为一种政治宣言,长时间地被闲置,成了“闲法”。将宪法引入诉讼,先由人民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我国的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积累相关经验、培养相应专事违法、违宪审查之律师、法官人才队伍。后由特设的宪法法院对法律进行合宪性审查,建立我国宪法诉讼制度,以激活我国宪法的基本功能。笔者认为,在我国的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8.
试论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现状并不乐观,甚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宪法并未真正进入司法领域。本文结合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现状,分析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以及宪法诉讼存在的种种不足,指出目前在我国进行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可诉性是法的基本特征之一,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理应具有可诉性。从宪法具有可诉性出发,通过区分违宪审查和宪法的司法适用这两种宪法司法化的表现形式,本文提出了由专门的宪法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由现有的普通法院负责宪法的司法适用这一新型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相似文献   

20.
吕宇航 《法制与社会》2013,(30):27-29,32
宪政的关键在于司法审查,而司法审查的核心在于违宪审查。当今各国普遍采用的违宪审查制度创始于美国,如今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已经构成美国宪法上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基石,不但人民的权力自由赖之而得以保障,整个美国宪法的完整适用,亦靠此制度者甚大。法国违宪审查制度是不同于美国的又一颇具代表性的模式。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美、法两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理论基础、运行模式等作了规范性梳理,希望启发人们对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的深层思考,从制度上加强我国宪法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贯彻执行,从而对我国的宪政事业有所借鉴和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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