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从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以及文理解释的角度来看,新冠肺炎作为采取《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乙类传染病,属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甲类传染病范围。故意传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新冠病毒意见》对故意传播新冠病毒情形的罗列是可反驳的推定。在拒绝新冠病毒防控措施而过失引起新冠病毒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场合,属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处断。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重罪,应优先适用。但是,不能完全忽略相关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实。  相似文献   

2.
对于行为人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均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行为人过失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从而危害公共安全的,无论是否发生实害结果,也不论是否出现法条竞合,均应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论处。这一方案可以避免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时须有实害结果的要求,还可规避因果关系的证明难题。由于法定刑迥异,故应严格把握传播者的主观心态,既不可为了严惩而将过失拔高为故意,也不可觉得处罚过重而将故意降格评价为过失。  相似文献   

3.
一、基本案情 刘某、王某、张某是重型载重车的驾驶员,三人长期搭伙从事A城到B城的货物运输。为降低运输成本获取更高收益,三人预谋择际驾车闯关以逃避缴纳高额的高速公路过路费。  相似文献   

4.
1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平某某乘坐公交车,因售票员要求其为随身携带的两捆鞋盒另购买一张车票,平某某为此与售票员发生争吵,此时车已停入公交车站,该车司机见状称"不补票就不让下车".  相似文献   

5.
【典型案例一】某国有建筑企业承建经济适用楼(高20层)。在地基打桩完成后,开始盖第一层时,有人举报该企业存在严重偷工减料问题。而后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测,发现基桩少打了20根,而且打下去的桩经抽查发现桩心没有用混凝土浇灌实。技术人员检测后建议,为保障楼房的安全质量,必须完全拆毁已盖好的地下层,重新打桩补桩,初步估计要花费数百万元。一、关于本案定性的争论关于该建筑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严重偷工减料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2009年5月27日20时许,陈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从福建省建瓯市高速公路入口处冲卡进入,并在浦南高速公路上从南向北逆向往浦城驶去。当行驶到浦南高速公路1699KM处时,摩托车链条掉下,陈某遂将摩托车横放在高速公路上,以迫使路过的车辆停下。21时许,某法院驾驶员黄某驾驶警车由  相似文献   

7.
李雪君 《法制与经济》2013,(6):54-55,57
在刑法分则之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具有补充性的兜底性质的罪名。因为该罪具有开放性的犯罪构成,是故在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时,必须对其进行严格把握,既不能肆意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解释。文章以从本罪口袋罪倾向进行分析,通过比较等方式,以期明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和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8.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甲系乙的表哥,因乙欠甲4万元长期不还,甲遂准备恐吓乙,让其还钱。某日下午,甲购买了绳子、电击棍、变声器及胶布等工具,并用其从乙父家中拿来的钥匙打开乙的家门,潜藏于床下。乙的妻子丙回家后,已经蒙面的甲上前捂住丙的嘴,并用携带的电击棍恐吓,致使丙不敢反抗。甲使用变声器对丙说:"你丈夫欠我钱,我是来要钱的,我不会伤害你。"丙说:"别伤害我,我包里有钱。"之后甲用带来的绳子将丙捆绑于床上,并用胶布将丙的眼睛和嘴部粘住。甲翻找丙随身携带的包,发现包内有300元现金及两张银行卡,后根据丙的提示在室内又找到一张银行卡。丙告诉甲3  相似文献   

9.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对于醉驾行为的刑事处罚更加严厉。司法实践中,对于酒后劫取汽车并高速逆向行驶,与多辆车辆发生碰撞的行为,应当结合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要件,区分不同阶段进行分析,以抢劫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0.
一、基本案情李某、张某均经营客运。2011年7月4日早晨,张某行车在前,李某随后,在李某准备超车时张某驾车在前阻挡不让其超车。李某在趁张某停车拉人时强行超车后,在拉客过程中将自己的车斜停在公路上阻拦张某超车。后李某将车斜停在公路上再次拉客时,张某强行超车,客车轮胎驶出路基引起乘客恐慌。后张某缓慢行车阻挡李某超车,两车行驶至高崖镇街道再次停车  相似文献   

11.
行为人用石头砸伤高速路上行车人的,砸车行为是不法状态,具有相当的危险性,侵害了法益,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未满16周岁,不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造成人员伤亡结果的,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交通肇事犯罪有愈加增多的趋势,特别是今年发生了几起恶性交通肇事犯罪,引来理论界的各诸多争议。本文就其中颇具代表性的“5·7杭州胡斌飙车案”展开定性分析,并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对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犯罪的立法完善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3.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左某,男,26岁,江苏省S县人,个体搞汽车客运。犯罪嫌疑人左某与被害人陈某是同一客运公司在相同地点间营运的两辆客车的业主,由于两车在谁先发车的问题上存在争执,且经过客运公司多次协调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双方矛盾尖锐。2004年3月的一天中午,犯罪嫌疑人左某的汽车在客运公司内准备发车时,被害人陈某将自己的车子拦在左某的汽车前,不让左某发车。此时,犯罪嫌被人左某想到陈某一直与自己争夺先发车位置,现在又拦自己车子,一怒之下便产生以威胁点燃液化气罐,来恐吓对方,达到先发车的目的。后左某到车站外买来一只装有14…  相似文献   

14.
李炜琛 《法制与社会》2012,(15):133-134
在汽车时代,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仅仅依靠行政法的规制是远远不够的,在特定情形下需要刑法适时地介入和干预。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评价之时,不仅需要注意分析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案件的客观事实,更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能随意地选取罪名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定性。对于现行立法存在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相关的立法活动,以修正和完善与危险驾驶行为有关的刑法规定。  相似文献   

15.
[案情]2011年4月29日下午,为了捕鲜鱼吃,湖北宜昌市秭归县韩某等3人将500毫升"哒螨灵"农药投放至泗溪向王洞大桥下的一水潭内,每人捡得半斤鱼。当晚,含有农药的河水被抽入到秭归县文龙鲟业生态养殖公司的鲟鱼幼苗养殖池内,造成13万多尾鲟鱼幼苗死亡,经济损失67.6万元。经鉴定,该药对鱼类有剧毒,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  相似文献   

16.
危险驾驶罪是以采取措施避免具体危险状态和实害结果发生为前提实施的犯罪,一般情况下,该罪的客观危害性和主观恶性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完全不同,两罪不发生竞合。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相当严重,采取避让措施对阻止实害结果的发生没有意义或意义很小时,该危险驾驶行为才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行为具有相同的客观危害性;只有当危险驾驶行为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的实害结果,且行为人对该实害结果具有故意时,危险驾驶行为人才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故意和主观恶性;只有上述两方面同时具备,两罪才发生竞合,才能将危险驾驶行为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似文献   

17.
1 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某,男,28岁,2005年年初购置一辆二手货车从事个体运输.孙某没有办理货车驾驶证,只是套用他人的证件办了一个假证,随后就一直持此假证从事短途运输.2005年10月份的一天,孙某在送完货返回家的途中,被县交警部门的巡查车辆截住.进行检查过程中,孙某自知驾驶证是假的,害怕被交警查出后进行严厉处罚,想伺机开车逃离躲避检查.巡查交警张某见孙某迟迟不下车,就踏上孙某货车驾驶位置外的上车板,手抓车门向孙某索要相关证件,孙某假意应付,故作翻找证件拖延时间,随后乘张某不注意,猛力将张某从车上推下,张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车上摔下,倒在孙某的车下.孙某在此种情况下,仍快速倒车躲开前面阻挡的交警巡查车后,加速开车向前逃离,孙某倒车和向前逃逸时所驾车辆两度从张某身上轧过,造成张某当即死亡.后孙某被抓捕归案.  相似文献   

18.
2009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对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但是,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体、客观、主体、主观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交通肇事行为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存在理论瓶颈,本文将重点对此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行立法进行评析,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9.
雷娜 《法制与经济》2013,(12):21-22,24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至今已经历了两年多的实践考验。"追逐竞驶"、"醉驾"这两种危险驾驶行为被确立为犯罪,正式进入刑法管控的范围之内。经过实践的检验,在对其所取得的积极社会效果感叹的同时,也应清晰地认识到条文本身仍然存在诸多疏漏之处,需要进一步予以讨论完善。文章拟从危险驾驶罪与近似犯罪之间关系的视角来进行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20.
[基本案情]2012年6月至12月,被告人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RX312的小型面包车,集中于凌晨3时至7时间,通过反复在G1501沪嘉收费站嘉定城区发卡口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并驾车逆向行驶、穿越撬开的隔离墩、穿越隔离栏缺口等方式,非正常离开高速公路路网,从而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及逃避正常交卡付费,后又将套取的通行卡兜售给沿线行驶路程较远的大卡车司机,帮助其减少通行费的缴付,自己从中获利.被告人张某某实施上述行为1000余次,其行为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危害相关路段安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