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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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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审查内容的全面、科学、可操作是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的关键;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范围应当包括对原逮捕决定的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标准应当和逮捕审查标准一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的形式应为《羁押必要性审查表》。  相似文献   

2.
正《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根据以往司法实践的经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和审查判断标准设计了相对开放的条款,为今后实践中不断探索和理论上不断完善留有空间。笔者就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谈谈个人的看法: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现状分析目前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多元化,职权重叠,职责不清;侦查过程中对逮捕措施依赖高,导致羁押率  相似文献   

3.
正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对于降低捕后羁押率、防止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这项制度不断深化,检察实践中也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如怎样界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标准?监所部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应该是程序性审查还是实质性审查?依申请进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如何适用法律?对法院决定逮捕羁押的案件检察机关如何行使检察监督权等等。在当前各地、各级检察机关认识不一致、实践不统一的情况下,有必要厘清和探讨这些问题,达到规范审查工作机制,提高检察监督效果的目的。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标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是  相似文献   

4.
我国在最新修订的法律及各种规范性文件中对羁押制度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其中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必要性审查程序,而最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则对此进行了细化,通过多个条文予以具体规定,对审查主体、内容、方式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规定。由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都相对比较原则,导致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程序规定不细致、审查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我们应在理清羁押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概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论基础及价值目标等基础理论的前提下,梳理出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立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性质、涉及的诉讼阶段、审查的案件范围、实施审查的工作主体等基本问题,进而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构建一套符合立法意旨且切实可行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5.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准确理解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关概念的内涵,理清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其他刑事诉讼活动的关系,有助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其实践途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正在新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中,有诉讼监督职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诉讼职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两个方面,涉及到监所检察部门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新《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615条规定:"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负责"。第617条规定能够:"监所检  相似文献   

7.
封红梅 《法治研究》2013,76(4):125-131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模式①的争论中,主张监所检察主导模式者和主张侦监部门主导模式者的根本分歧在于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定性不同。从刑事羁押救济理论和我国的羁押救济实践来看,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权,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被定性为一种羁押救济制度。从刑事羁押救济视角来看,监所检察部门应成为羁押必要性审查机构的主导人选。  相似文献   

8.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贯彻人权保障理念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促进羁押正确适用的重要途径,对于缓和、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的职责,但司法实践中如何具体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相应机制尚不完善。为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全面、有效实施,更好地解决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本刊与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共同特邀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围绕"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理解与适用"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诉环节继续羁押存在三大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缺少独立实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公诉环节分别对应诉讼职权和诉讼监督两种制度定位。公诉环节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体标准应当考虑社会危害性、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公正性;在程序设计上应当以公诉部门为审查主体,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互衔接,在审查方式上强化司法审查色彩,在外部配置方面完善审查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0.
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检察机关设置具有重大意义,在实践中如何对捕后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内容和救济措施三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1.
《北方法学》2018,(2):112-123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法创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整体框架完成构建,但由于运行机制欠缺细化,使其一度陷入制度空转困境。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跃入深入发展期。任何制度均具有层次性,其外延大或小都是以一个要素的身份在具备内部层次性的同时与外部其他制度构成交互层级而形成纵横梯度,借鉴"梯度制衡"视角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外层次实施剖析,完成对其内部由初审、立案、审查、结案的程序递进构成的纵向梯度以及外部由羁押必要性审查与逮捕必要性审查、羁押措施与非羁押措施等并列机制构成的横向梯度的溯源研究、现实研究、完善研究,才能使该制度真正找到其在刑事诉讼系统中的准确定位,并在内外制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2.
李章颖  陈莎莎 《法制与社会》2014,(10):89+95-89,95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提出,对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提出了全新要求。在新形势、新任务的背景下,如何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落到实处,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从实证调研的角度,指出当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可操作性建议。  相似文献   

13.
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增设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对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的无羁押必要性建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意见。要保障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得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从立法的基本立场以及基本的价值追求出发做好司法解释,对诸如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的启动、审查的主体、审查的间隔时间、审查的标准、必要性证明责任、审查的模式、审查的期限以及权利救济等问题,作出符合立法宗旨的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4.
李剑 《法制与社会》2015,(1):285-286
修改后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检察院对逮捕后羁押必要性进行持续审查的制度。该制度的落实有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促进公正司法。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第一,客观上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有很大的降低空间;第二,有利于消除审前羁押三大误区;第三,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践需要积极启动。羁押必要性应当符合刑罚标准和社会危害性标准。完善考核体系,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案件来受理,并纳入考核,检察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应当听取律师意见,并履行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15.
封红梅 《行政与法》2013,(12):118-123
新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从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归属、审查启动方式、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审查效力等方面细化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调研显示,该规则在实施中却遭遇了困境,这种实施困境主要是因为审查人员存在认识偏差、审查内容设置不全面以及审查实施流程、审查期限、审查激励等制l度缺位造成的.为此,需进一步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价值、增补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设计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流程、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期限等制度,并将“安全变更羁押措施率”作为考核指标.  相似文献   

16.
孙英杰 《法制与社会》2014,(9):124+126-124,126
自由,是现代法的三大基本价值之一,人身自由不受限制是法治社会中社会个体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四章第六节予以细化,进一步完善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由于案件从立案、移送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经过不同的诉讼阶段,根据规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也是由不同机关部门进行的。本文就审查起诉环节中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7.
公开听证:犯罪嫌疑人捕后该不该继续被羁押2013年4月1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这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上海市首例对经被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也是奉贤检察院在上海市出台《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细则》后召开听证会的首起案例。  相似文献   

18.
新刑诉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这一规定从立法层面确立了我国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确立,加强了检察机关对羁押执行的监督,是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相似文献   

19.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和完善.实践中存在审查启动程序混乱,逮捕条件放宽,案件信息难获取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当坚持审查模式在分段审查的基础上,探索归口监所部门审查;审查方式上除了传统的书面审查方式,还可探索公开听证的审查方式;审查标准上要更细化规定;要多渠道来畅通案情信息收集;要完善作为羁押替代措施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执行制度;还可探索将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纳入案件管理工作等各个方面来探索、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工作模式.  相似文献   

20.
为适应人权保障需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做了专门规定。这一规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目前存在的久押不决问题,但也可能因此弱化了惩罚犯罪的需求,如何实现两手抓,是贯彻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精髓。本文以当事人和解制度为切入点,希望通过探讨可适用当事人和解制度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问题,探索这类案件适用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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