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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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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一、民事案件执行监督线索来源与受理民事案件执行监督线索来源是检察机关做好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前提,优质的线索更是提高监督效率、效果的前提。在检察机关民事监督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民事执行检察案件主要有以下来源:第一种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第二种其他单位和个人向人民检察院举报的;第三种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检察长交办的;第四种人民检察院在  相似文献   

2.
崔永东 《法治研究》2013,74(2):11-16
本文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度的改革两个方面进行了考察。分析了目前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赋予人民检察院以调阅原审法院案卷的权力.赋予其以调查取证权。另外还要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调解活动的监督.纠正民事诉讼中的违法调解现象,同时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在民事审判中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再者.检察机关还要注重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就有关争议所作的错误裁定,可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可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行使抗诉权.启动再审程序,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对于民事执行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建议追究违法责任。同时,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当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重大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的危险时.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3.
2013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该条款为检察机关开展执行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通过在立法方面、外部环境因素、内部机制等方面着手分析开展执行监督的困难之处,同时探讨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执行监督的方式、手段及其意义。  相似文献   

4.
吴羿 《法制与社会》2013,(9):138-139
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第235条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作了原则性规定,解决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合法性问题,但却没有解决司法实践层面可操作性的问题。实践中,依申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受理以"穷尽法院系统内部的救济程序和监督程序"为前提,检察机关执行监督案件受理意义上的前提一般包括异议、复议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由于对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行政诉讼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同理解,检法两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检察监督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方面,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提出执行监督方案;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2000年的几个批复中明确指出,对于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检察机关无权抗诉;人民检察院对生效民事判决提出暂缓执行建议,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等。显然排斥检察监督。这与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是极不相称的。因此,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尝试对执行活动实行检察监督是法律职责使然,…  相似文献   

6.
论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黎蜀宁 《现代法学》2003,25(6):54-58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但未明确规定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从而为民事执行活动的外部监督机制的设置留下了空白。本文从分析民事执行程序本身法律规定的缺陷以及现实存在的“执行难”和“执行乱”问题着手 ,就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同时阐明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监督的意义 ,并对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认为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范围限于执行活动的合法性问题 ,监督的方式应当根据执行活动违法的形式有所不同 ,并不一定全部以抗诉的方式进行 ,监督程序的启动应当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  相似文献   

7.
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建立的正当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建立的正当性即有法律依据又有理论根据、更有现实需求。部分学者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合法性的怀疑是基于对民事执行和民事审判概念的错误理解。而且,即使目前检察机关无法对执行裁定提起抗诉,也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无法对民事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还可以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其他监督手段来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8.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是新鲜的话题,但有重提的必要。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关于人民检察院是否有权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就一直存在争议。[1]201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公布终于使得这场争论尘埃落定,但遗憾的是,新法只在第235条,用一个条文笼统地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那么,监督什么?目前还没有  相似文献   

9.
张霄霄 《人民检察》2017,(13):79-80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确立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但并没有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具体程序、方式等问题作出规定,影响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实效。笔者就检察机关如何对法院民事执行中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进行有效监督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0.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执行程序"一篇中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是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规则》"),其中第八章专章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程序。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监督规则》的制定主体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虽然《监督规则》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方式和程序,但是人民法院与之相对应的接受监督的程序与具体落实措施却迟迟没有出台。从检法系统来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最终的监督实效有待考察。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中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范围和方式均有待实践检验,检察院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仍处在摸索期。  相似文献   

11.
郑洁 《法制与社会》2010,(1):158-158
民事执行是民事审判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监督工作更是民事执行能够有效实施的保障。本文通过分析制约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主要原因,以期提出几点关于检察机关如何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建议,从而为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2.
丛玉红 《法制与社会》2012,(26):154-155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中负有法律监督的职能.但是,对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并没有做出详细而确定的规定.当前,民事执行活动受到法律监督的程度不高,从而导致民事执行活动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给我国民事法律的执行带来难度.由此可见,检察机关进行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是极其必要的.检察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也必须提高认识,结合相关民事法律条款,积极分析自身工作的不足之处,以便为提出提高法律监督效率的方法提供条件.在此,本文将针对民事执行活动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民事执行活动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的方法,以供检察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13.
李政 《法制与社会》2014,(13):154-155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经过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的激烈"博弈",经2012年8月《民事诉讼法》修改而"尘埃落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35条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鉴于立法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为了便于有效地实施该项制度,还需要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具体内容以及程序规则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从而建立一种理想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14.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负有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责,但是,近年来,关于人民检察院应否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合理性,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对象、具体内容、程序构建、制度保障等多个方面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以期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有效开展。  相似文献   

15.
袁军 《法制与社会》2011,(17):114-115
目前导致我国法院执行难的原因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应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能力,积极稳妥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同时加强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加大执行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6.
陈永 《法制与社会》2010,(28):139-139,141
本文从分析民事执行程序本身法律规定的缺陷以及现实存在的“执行难”和“执行乱”问题着手,就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必要性及当前存在的制约因素进行了论证,并就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7.
王静  张晓华 《法制与经济》2009,(23):57-58,60
民事执行行为的性质是行政行为,对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与司法独立原则不相抵触。而检察机关因具有专业的监督能力和法定的监督职责,应充分发挥其在民事执行活动中的监督作用,构筑一个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有效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修正,固然将目前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抗诉、检察建议这两种监督方式通过修正立法予以了确认,但同时这种修正也使得检察监督的方式成为封闭性的,建议将本条修正案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以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修正草案规定调解书只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下,检察机关才可予以监督,建议放开检察机关对调解的监督范围,与法院系统内部对调解的监督范围相一致,只要检察机关发现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其内容违反法律的,均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修正草案中要求当事人先穷尽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救济途径,才能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建议删除这一规定。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职能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监督本应是来自法院外部的最为有效、最符合法治规律的对于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手段,但由于我国民诉法修改时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这一权能,导致目前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尚无来自外部的合法有效的监督。检察机关应享有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权,这是民事执行活动和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的,在客观上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0.
民事执行法律监督数字化是检察机关加快实现新时代法律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的基础命题和重要任务。当前,以建立民事执行法律监督模型为核心的数字化探索实践,因存在法律监督定位偏移、数据归集渠道阻滞、算法应用技术缺位等问题,其运用场景和实践效能严重受束。为此,仍须紧盯职能定位、数据来源和算法逻辑等方面,在现有资源基础上优化革新,实现民事执行法律监督数字化的跨越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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