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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古某系无业人员。公安机关查明古某借查看水电表为由,持刀威胁,抢走周某现金120元。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后认为古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于2005年3月7日批准对其逮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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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8月27日,某乡的面粉加工厂,制油厂经县工商管理局批准成立,同日领取了营业执照。面粉加工厂与制油厂的法定代表人由孙某一人担任。1988年12月25日,孙某以面粉加工厂的名义欲向银行营业所申请借款5万元,用于生产,借款期限1年。乡粮库为面粉加工厂担保,在担保借款协议书上盖了粮库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姜某名章。但孙某在借款时,在借款担保契约的借款单位栏内写的是制油厂,并盖着制油厂财务专用章,借款金额5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银行营业所见担保借款协议书与借款担保契约上的借款单位不是同一个单位,请求孙某改写借款担保契约。孙某以自己是两个厂的法定代表人,用哪个厂名借款都一样为由未更改借款单位。营业所亦未严格要求,孙某以制油厂的名义借款5万元。制油厂借款期满后未还。198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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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被告人吕某某以其公司承接水车工程需要资金为由,向被害人李某某及巫某某4次以"借款"的形式借得共计人民币18.5万元。上述18.5万元中,被告人吕某某于2009年4月22日向李某某以工程需要资金为由以"借款"形式骗得10万元时,将伪造的房地产权证作为抵押交给李某某。在此期间,被告人吕某某通过被害人李某某的介绍,由王某某建造水车工程的水池及水车安装,被害人李某某又代吕某某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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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半年前,朱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约定三个月内还清,并出具了借条。随即,朱某以不便保管为由,让李某通过银行将借款存入我的账户。此后,李某将10万元存入我的账户,朱某又分三次从我账户中取走了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李某因多次向朱某催要借款未果,遂起诉要求我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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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唐某与翁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4年3月6日在重庆市登记结婚。因感情不和,唐某于2007年6月2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于2008年3月1日作出判决准许双方离婚。2006年4月,双方共同出资在重庆市购买商品房一套,价值18万元。2007年5月9日,翁某父亲翁某林以翁某向其借款买房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翁某归还借款6万元,并出具翁某书写的借条一张。人民法院当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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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月20日,某租赁有限公司为从国外引进汽车,以开展租赁业务,发展旅游事业和解决当地运输能力不足等为由,经有关部门批准,向中国银行某分行申请专项外汇贷款和配套人民币贷款.中国银行某分行经审查,于1月25日同意贷给该租赁公司160万美元,年利率8%,期限二年;配套人民币200万元,月利率5. 76‰,期限二年.双方据此签订借款合同,某市机电设备公司同意为租赁公司担保.该借款合同规定:所引进汽车只能用于租赁,租赁公司用汽车租赁费按期归还贷款;若租赁公司擅自改变贷款用途,中国银行某分行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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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刘某与被告顾某系朋友关系。1996年7月8日,被告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2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但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不久后原告之父从原告的朋友处得知被告顾某向刘某借款20万元后不知去向,便向被告之父(原被告的父亲原本就有往来)交涉。被告之父表示愿设法先替他女儿偿还部分借款,后于1996年9月30日带了一张7万元的支票给原告之父,后者开出“暂收款”的收据并将7万元款暂存于上海爱建商贸公司(以下简称爱建公司)。1998年初,原告之父从爱建公司暂收款中开出一张7万元的支票给刘某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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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3年3月12日,某电力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为王某个人住房贷款20万元提供担保。同年3月20日,王某作为借款人、某电力公司作为担保人与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签订了《个人消费担保借款合同》,三方约定: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向借款人王某发放贷款20万元,用于购房,期限自2003年3月20日起至2006年3月19日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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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03年刘某成立了长春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为某空调机厂运送配件为主要业务.因为公司缺少经营资金,刘某在2004年11月份以合作加盟的方式与赵某签订协议,以赵某出资100余万元占公司20%的股份作为合作条件.2004年至2006年,刘某以公司缺少资金为由,先后向赵某、朱某、王某等九人筹措借款共320余万元,其中有43万元明确约定没有利息,至案发时止,其所借款项未予返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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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2003年至2008年,某镇长胥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个体工程老板葛某某贿赂10余万元,为葛某某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2008年5月,葛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胥某某借款50万元,并约定3分利按月支付。然而由于手头紧张,截至2013年案发,葛某某没有将借款本息全部支付给胥某某,仅向其支付了前3个月的利息。在此期间,葛某某为对胥某某借款行为表示感谢,先后多次送给胥某某或其家属手表、项链、皮衣、现金等共计5万元左右。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民事法律领域,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他公民一样,均为平等主体,只要当事人双方出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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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3日,李某作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凌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50万元,借款期限8天,借款利率为每日千分之一等。同日,凌某与李某、某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由某医药有限公司为该150万元借款及利息等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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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1993年,河北省某县政府某局从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到40万元资金,拟用于本局经商办企业,并允许本局干部借用其中部分资金经商办企业。该局副局长张某(党员)遂申请借款10万元用于与某村村民孙某合伙办胶合板厂,该局研究表示同意。1993年9月20日,张某与该局签订了担保借款协议并对协议进行了公证。协议规定:(1)资金借用期2年,自1993年9月20日起到l995年9月19日止。(2)借款期间,张某每月按2%的比例向该局交纳资金占用费。(3)借款由张某以两处房产、两台彩电、两台冰箱(价值11万元)作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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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6月,南昌飞机制造公司职员罗某、曾某找到被告人冯甫田商量合办"新雅酒家"。经商量,被告人冯甫田负责筹集资金。冯甫田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指使南昌市兴达机械厂(公司下属企业)厂长蒋某某以该厂生产资金困难为由,于1993年8月2日和9月14日分别向南昌长江机械工业公司摩托车厂和南昌市洪都食品机械厂(均为公司下属企业)借款5万元和3万元,并由冯甫田担保。摩托车厂和洪都食品机械厂见冯甫田在借条上签名担保,便同意将款转到南昌兴达机械厂。款到账后,冯甫田又叫蒋某某将8万元转到新雅酒家用于装修。1993年12月25日,新雅酒家失火,造成8万元损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