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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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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祝萍 《法制与社会》2013,(30):147-148
伴随着刑法修正案、刑诉法修正案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发布,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罚执行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被正式的以立法形式予以确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适应这个变革和发展,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本文拟从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入手,梳理并概括其主要内容及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进而从制度完善层面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其特有的社会效果好、行刑成本低等优势使其日益成为国际行刑制度的趋势。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起步较晚,体制也不健全,其在实施上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作为国家法律的监督者,检察机关应该如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以保证其依法、有序、客观、公正的进行,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义务。社区矫正中的检察监督涵盖了对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但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还不够成熟。社区矫正工作还应包括设立社区矫正决定前的人格调查制度、享有社区矫正建议权、提出纠正意见权、抗诉权以及追诉职务犯罪权、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日常奖惩等内容。  相似文献   

4.
5.
卞增智 《法制与社会》2011,(33):156-157
本文立足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从维护未成年犯权益的目的出发,对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的必要性和矫正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做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协同检察监督强调检察机关与被监督者之间树立司法合作精神,以地位平等为基础,建立社区矫正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强调实施同步监督、柔性监督。引入协同理念对于理顺检察机关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提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风险社会对检察监督提出的全新挑战,也是大数据时代对检察监督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李密 《法制与社会》2010,(12):149-150
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进入试行阶段,但同时面临着法律依据缺失、执行主体不明确、适用对象数量少,范围偏窄等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因此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如何发挥检察职能让社区矫正工作达到高质量的矫正效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目前值得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本丈试从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建议等三个方面对社区矫正中检察监督作用的发挥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community—based corretion),发端于上世纪70年代的欧美国家,也被称为社区处遇。作为与监禁矫正并行的行刑方式,它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被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有充足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开展对矫正工作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同时也存在矫正信息流转不畅、检察监督缺乏刚性、监督模式单一等诸多问题。可通过强化信息共享、明确被监督部门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动静相结合的监督模式等途径,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质效。  相似文献   

10.
孟大伟  吕梁 《法制与社会》2013,(13):161-162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通过,社区矫正制度正式写入刑法,并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在追求法制文明的今天,刑罚的适用和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文明化、人性化、教育化是必然趋势,非监禁刑扩大适用,使得社区矫正成为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载的监督职责的范畴,必然包容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由于其必要性,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受到高度的重视,但是,由于其监督对象的新兴性,目前,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尚面临着困难,使其运行不可避免的存在缺陷。本文力求通过对社区矫正工的检察监督的依据、必要性进行分析,并指出该项工作现阶段存在的运行缺陷,从而提出完善对策,建构出今后工作的蓝图,以指导工作实践。  相似文献   

11.
马会海 《天津检察》2010,(3):11-12,27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并行的行刑方式,是一种以公安机关为执法主体、司法行政部门为工作主体的刑事执法活动。在我国,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检察机关对其应享有检察监督权。应该引入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以便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序地进行。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中的检察监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通知》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包括以下人员:一是被判处管制的;二是被宣告缓刑的;三是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  相似文献   

13.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本质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刑罚执行阶段法制尊重人的精神、刑法的任务、法制化的刑罚观能够得到真实落实,人权保障工作从法条走入现实。为了更好的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进,真正做到帮助罪犯重塑人格回归社会,防止重新犯罪,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程的法律监督是应当和必要的。面对逐渐完善的社区矫正体系,承担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检察院应当依据新规定和客观环境探索出符合新形势要求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式。  相似文献   

14.
张良  陈昕卉 《法制与社会》2013,(11):150-151
在社区环境中,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是检察机关,借助社会的力量继续执行刑罚,属于非监禁刑的开放式手段,属于重要的人权保障方式,同时维护了司法机关的权威和正义。尽管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教育和违法预防能力,但由于工作开展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系列问题,要求进一步的完善。本文以社区矫正检察监管的特点和法律基础阐述为切入口,继而研究其存在的意义和困境,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和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5.
社区矫正:我国刑罚发展的选择及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社区矫正是当前国际司法的潮流,也是我国刑罚发展的必然选择方向。在社区矫正正处于试验阶段的中国,研究和借鉴国外在此方面成熟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建立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制度在惩罚、教育、矫正犯罪的积极作用,以推动我国刑事司法之文明、进步无疑是必要和现实的。  相似文献   

16.
正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刑罚执行活动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需要明确角色定位,充分履行职能,促进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备,建立起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体系,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顺利开展。一、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因此,检察机关是以监督者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应解决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很多地方正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而对这一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笔者试就解决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8.
纵观世界刑法的发展轨迹,刑罚体系呈现出不断向轻缓化方向发展的总趋势。这既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刑罚执行社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正式将社区矫正写入刑法。这标志着我国刑罚体系向轻缓化方向的发展又迈进了一大步。由于我国社区矫正执行起步晚,体系建设不健全,因此还面临着许多问题,诸如:立法不健全,执行主体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19.
社区矫正执行是社区矫正功能实现的关键,自2002年8月我国开展社区矫正以来,社区矫正执行取得了很多实践成果,但也存在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不足、检察监督工作定位不准确、对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不够、忽视对社区矫正执行效果的检察监督的问题。本文从完善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的相关立法、对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进行重新定位、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和重视对社区矫正执行效果的检察监督四个方面对完善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在我国还存在诸多问题,亟需检察机关加强检察监督.同时,由于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立法不完善、法律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法落后等原因,导致检察机关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过程中困难重重.本文拟从以上两方面入手,探索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出路,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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