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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0):48-52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宁政办发[2013]10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以来,我市各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公众诉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积极进展。为深入贯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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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20):16-19
2012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人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当前,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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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15):45-48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公开迈出较大步伐,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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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19):20-24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4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8月1日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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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6):18-20
渝府办发[2013]19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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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17):19-22
甬政办发[2013]2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公众关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带动了我市政府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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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14):35-38
国办发[201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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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5)
<正>杭政办函[2014]5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4月18日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当前我市政府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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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7):49-52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宁政办发[2012]7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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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2,(29):2-5
桂政办发[2012]17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一)加强学习,扩大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站、电视、广播、报刊、板报等多种渠道宣传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