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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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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知识产权》2013,(9):18-19
2013年广东高院对"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腾讯公司QQ服务的相关市场以及腾讯公司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界定,最终判定被告腾讯并未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判决一出,喧哗四起,尽管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最为专业的一次司法实践,但仍有质疑和意见存在。其实在传统行业相关地域市场界定已经不是容易的事情,而面对经营模式不断变化、市场结构呈动态发展的互联网领域,其相关地域市场界定必将更加复杂,网络平台间的关注度竞争理论被首次应用于反垄断司法实践之中。  相似文献   

2.
法律的错误适用,则会模糊守法与非法的界限,诱导法律投机行为的泛滥,可能在短时间内削弱民众的法律信念。腾讯和奇虎公司互相攻讦,引起巨大争议。腾讯采取免费平台+增值服务的新型网络经营模式,在本次事件中,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认定较为复杂。《反垄断法》亟需细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腾讯QQ和奇虎360在网上开战,2010年9月,360推出隐私保护器拉开了与腾讯的大战序幕。10月,腾讯联合多家公司发出联合声明声讨360。360随即推出扣扣保镖屏蔽QQ广告。11月3日晚,腾讯发布公告称: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将腾讯和360的纷争推向顶峰,也将用户推向选择的十字路口。这场被称为互联网历史上最惨烈的竞争涉及技术冲突、商业伦理、法律规制等诸多层面,引起广泛关注。11月10日,在工信部等部门的积极干预下,腾讯与360已经兼容。11月21日,腾讯网和360公司分别发布了道歉信。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反垄断角度出发,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首先结合网络经济的特殊性,界定了腾讯的相关市场为国内互联网即时聊天软件市场:其次通过相关事实材料认定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最后通过对腾讯行为和结果的分析和对“正当理由”的界定,认定腾讯构成“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相似文献   

5.
案件简讯     
《中国审判》2013,(12):11-11
<正>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例互联网反垄断纠纷案2013年11月26日,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审。这起被称为"3Q大战"的纠纷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也是反垄断法出台六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2011年,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北京朝阳法院判令奇虎公司赔偿40万元。2013年3月,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广东高院一审判决腾讯不构成垄断,奇虎承担诉讼费79万元,这是国内首个在即时通讯领域对垄断行为作出认定的判决。  相似文献   

6.
2013年3月28日,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60")诉共同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共同简称"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自此,在相关反垄断法律与司法解释实施之后,中国法院终于以司法审判权开始了对垄断行为的认真规制,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有了第一例可以真正进行学术研究的案例(虽然中国并非判例拘束体系)。  相似文献   

7.
谢冠斌  金毅  焦姗 《科技与法律》2014,(6):1118-1133
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依据《反垄断法》审理的第一起案件,该案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都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探讨。以二审判决书为主要分析对象,并结合《反垄断法》的规定和反垄断案件分析的一般思路,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反垄断法》具体条文的理解和适用的基本立场,为解决将来反垄断执法和私人诉讼中的一些原则性问题提供了参考。最高院在判决中对免费市场运用假定垄断者测试、确定相关地域市场等问题上有精彩论证,同时也留下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在市场份额对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作用、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否属于反垄断案件的基本事实等重要问题上,法院存在模棱两可甚至自相矛盾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电子知识产权》2013,(4):22-23
腾讯抛出"致QQ用户的一封信",强迫QQ用户在QQ与360之间"二选一",将腾讯和360之间的战火蔓延到6亿QQ用户的电脑桌面上。在公众的感性认知中,腾讯QQ在国内即时通讯软件中的领域的垄断地位显而易见,而"二选一"的行为亦明显是在滥用其垄断地位。然而,广东省高院的判决结果却与该认知完全相悖,认定腾讯QQ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继而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相似文献   

9.
一、引言2010年11月3日,拥有中国互联网即时通讯业务半壁江山的腾讯,在和奇虎公司360安全卫士的论战中,祭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招数,要求终端客户卸载360,否则将无法使用腾讯QQ。此举一出,天下哗然,在中国互联网领域激起千  相似文献   

10.
2013年3月28日,360诉腾讯反垄断一案在广东省高院宣判,腾讯在即时通讯软件领域不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继而不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行为。在公众的感性认知中,腾讯QQ在国内即时通讯软件领域的垄断地位显而易见,  相似文献   

11.
引言2013年3月28日,广东高院对"奇虎360诉腾讯QQ"案做出一审判决。法官在审理该案时,考察了大量的资料,对被告腾讯公司QQ服务的相关市场以及腾讯公司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界定,最终认定腾讯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该判决一作出,就引起较大争议。原告奇虎公司认为广东高院将腾讯QQ的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全球市场的决定不合理,存在扩大QQ相关地域市场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董微 《广东法学》2009,(6):27-32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制度又称为独占禁止制度,一直是困扰反垄断执法的难题。本文运用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等方法对我国反垄断法上的独占禁止制度进行了分析和评论,阐明了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要件和原理,认为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基本符合反垄断法的原理,同时指出我国在执法中应以合理原则为指导,在明晰法律要件的基础上重点打击典型的排斥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13.
经济生活具有多变性,价格的忽高忽低,地区发展水平的差异等都对市场有巨大影响,因此对其调整不能进行严格细致的规范,在制定反垄断法规范时,立法技术也采用了一些模糊的词汇,导致反垄断法规范具有弱确定性。严格根据现存的有效法律,作出裁判的方法来确定反垄断具有不合理性,且难以实施,无法实现立法目的。文章认为为了适应市场的差异,在执法措施方面,我国采用多种执法方式结合的方法,显示出很大的执法弹性,但是在运用法律规制市场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反垄断法的特殊性,适用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体制机制。  相似文献   

14.
结合社会关注的"微软黑屏事件"以及近期的"腾讯与360的世纪之争"等案例,通过对知识经济时代下技术垄断表现形式以及《反垄断法》在规制技术垄断方面与规制常规垄断方面的比较分析,建议《反垄断法》要适应知识经济发展作相应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5.
“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下简称“腾讯案”)一案是著名的“3Q”大战中的第三场诉讼,也被媒体称为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第一案。2013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告奇虎公司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相关产品市场具垄断地位为由,  相似文献   

16.
李剑 《当代法学》2021,35(3):55-67
中国市场规制领域的立法并没有因为《反垄断法》的颁布而剥离反垄断条款,反而通过各种方式予以保留和创设.这导致了法律适用上的冲突,进而引发规避反垄断法的问题.当代反垄断法以市场力量概念为基础而构建适用条件,通过对市场行为的筛选来节省法律实施成本并确保自由竞争的空间.反垄断法规避现象的出现有其历史渊源,也是经济法追求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17.
相关市场界定是实施反垄断法的基础,对认定企业的市场地位以及认定企业市场行为的性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指出在界定相关市场时需考虑的因素,并介绍在美国反垄断法和欧盟竞争法的法律实施中较常采用的认定方法。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它对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认定要件、表现形式、法律责任等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作为我国首部拥有完整体系的反垄断法,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待细化、滥用行为主体界定不合理、法律责任规定不完善等问题。要从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完善滥用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完善。这都使得《反垄断法》并不能很好的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可见,目前深入研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其法律规制,无论是对相关法律体系的发展,还是对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的改善,都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2014将注定成为中国互联网史上意义非凡的一年,奇虎360与腾讯QQ之间的两次大战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先后出炉而落下帷幕。二者间的第一战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引发了不小的轰动,而由此发酵出的反垄断大战更是影响巨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和国内外的高度关注,这一战是迄今为止中国互联网史上规模最大、诉讼标的额最高的垄断诉讼案件,也是我国反垄断法出台六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例互联网反垄断案件,从而被称为“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2011年11月15日,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20.
2013年3月28日,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60”)诉共同被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共同简称“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自此,在相关反垄断法律与司法解释实施之后,中国法院终于以司法审判权开始了对垄断行为的认真规制,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有了第一例可以真正进行学术研究的案例(虽然中国并非判例拘束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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