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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性质的所有权保留在破产法中主要体现为破产取回权。在破产程序中,其不必按照别除权即《破产法》第109条规定来处理,而直接依据《破产法》第38条规定取回。在买受人为破产人时,出卖人可直接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回权;在出卖人破产时,破产管理人可以催告买受人提前清偿剩余价款以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若买受人未为提前清偿,则标的物由破产管理人取回。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作为普通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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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活动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经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是“订金”,可是在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却要求以定金处理。那么,定金与“订金”是否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别在哪里? 定金,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后、履行之前先行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依照定金法律关系的要求,如果合同如期履行,定金可以充抵应给付货款的一部分;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即无权请求返还;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不仅是一种预先给付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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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骁 《新疆人大(汉文)》2005,(8)
原告与被告订立了一份收购打瓜籽6000公斤的合同。合同约定每公斤价格为3元,总价款18000元,交货时间为2000年11月。合同第7条规定“原告向被告预付定金3000元,如果合同一方违约,则按货款的20%承担违约金3600元。”合同订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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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的性质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大陆法和英美法对这两种性质的违约金的规定和运用各有不同,我国立法沿袭原苏联民法观点,对违约金的规定也有其独特之处。本文拟从比较法的观点对比违约金在两大法系的现实规定和运用效果,并分析我国违约金性质的现状和发展,以期在确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违约金制度,完善我国合同制度的课题中,提出一些看法。一、区分违约全性质的实践意义惩罚性违约金,依其字面意思,可称为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是指由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由违约人支付一笔金钱,对其违约行为实行惩罚,以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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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制度是我国民法草案中一条极富争议的法律制度。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此制度不适用。本文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四种价款确定方式,即成本加酬金、可调价格、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出发,研究了不同条件下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适用情势变更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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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一般债权能否质押,当前学界存在赞同与反对两种对立观点,赞同一般债权可质的观点偏重交易效率方面,否定一般债权质押的观点侧重交易安全方面,二者均没有把担保物权的特性与债权本身的特点结合起来考虑一般债权的可质押与否。本文认为一般债权质押其性质是"人保"而非"物保",故而一般债权之上只能设立保证担保,不能设立担保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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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转让合同,即私营企业买卖合同,即出让方(私营企业)与受让方约定由出让方将企业整体产权交付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一定价款的协议。其主要特征为:标的的特殊性;与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的关联性。在确认合同效力时应注意掌握以下原则:鼓励交易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的效力及违约的处理方式应严格依据民法通则和合同约定,以维护企业转让的稳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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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为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途径,然而无形资产种类较多且特性各异,并不是所有的无形资产都适于质押,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充当担保标的用于质押。无形资产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用于充当担保标的权利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该标的为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二是该财产权应具有可转让性。当然对于具体的无形资产是否适于质押,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中国《担保法》中规定可用于质押的无形资产种类太少,范围过窄,有较大的扩充余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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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北京市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资企业)于1994年9月开始开发北京A广场的房地产项目。1995年1月2日甲公司与马来西亚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A广场房地产项目协议书,协议中约定双方合作开发A广场房地产项目;甲公司负责前期开发的各项工作及整个项目的施工建设;甲公司将该房地产项目总面积110000平方米一次性全部售予乙公司,售价为每平方米1060美元;乙公司于协议签字之日起10日内支付总价款5%的定金,以后每6个月支付总价款的15%,分4期支付总价款65%,其余35%用购房客户的银行贷款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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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8年3月15日北京台资独资企业A公司与沈阳国有企业B公司签署一份“机械设备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B公司买A公司8部机械设备,总价款145万元人民币(下同);A公司负责送货到B公司并进行安装和调试,保修期为一年。1998年4月10日A公司依约将8套机械设备送到B公司,进行安装和调试后,交付B公司使用。B公司依约支付A公司定金10万元后,于1998年4月15日又支付机械设备款115万元,余款20万元没有支付。A公司多次催款,B公司以机械设备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付。A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B公司支付机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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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往来中,债权人为强化债权,要求债务人为同一债权采取多种担保的情况经常发生,其中主要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和债务人邀请第三人提供保证担保或物的担保。这种共同担保中各种担保方式的性质不同,一类为人的担保,一类为物的担保。人的担保又称信用担保,表现为保证,即由作为保证人的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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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担保法律性质的争议源于对纳税担保行政性和民事性多元价值的不同认识。按照法的价值位阶将纳税担保定性为民事性,有利于保障税收债权的安全和我国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的实施。实践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纳税担保纠纷出现的僵局,不是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所致,而是误解纳税担保性质,把民事纠纷当作行政案件处理的结果。适用民事法律、按民事诉讼解决纳税担保纠纷是纳税担保法律适用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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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所在的服装进出口公司与某县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并规定了违约金比例。服装厂因欠电费被供电局停电一周,因此未能按约定期限交付服装,造成我公司无货向外商提供而遭违约罚款,损失较大。为此,我方要求对方按约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可服装厂却说,不能履行合同是第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