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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93年5月21日B市D公司(以下称第一被告)以解决预付货款为由,向B市农行(以下称原告)提出了贷款500万元的“申请贷款报告”。93年6月3日第一被告以价值329万元的“佳乐”空调器做抵押担保,与原告签订了“抵押贷款协议书”。原告审查第一被告“借款申请书”后确认:“该笔贷款手续完备,符合农行《贷款管理通则》的要求,同意贷款200万元,期限3个月,利率88%。”。当日原告给第一被告贷款200万元。第一被告为了继续向原告借款,请求F电视机厂为其担保。93年6月9日,F电视机厂向原告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书承诺:93年6运至96…  相似文献   

2.
1994年3月25日,借款人长沙市农机物资供销公司(以下称债务人或借款方)与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五一路支行(以下称债权人或贷款方)及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湖南省乡镇企业供销总公司(以下称保证人或担保单位)签订《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一份,约定:“自1994年3月25日至1994年6月20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50万元”,;“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愈期罚息”;协议还约定了借款用途。贷款利率、违约责任等。同月28日,贷款方将50万元人民币付给了借款方。借款方在取得…  相似文献   

3.
一、案情简介某服装厂与海南某公司订有时装总经销协议。1990年10月9日至199D年12月29日期间,香港某小姐及海南某公司受甲服装厂之邀来沪各自租用乙宾馆客房一间,先后化去租金及电话费用47000元。甲服装厂通过丙商行于12月20日以支票付7000元,其余4万元未能按时支付。为此,12月28日,由甲服装厂、海南某公司及乙宾馆有关代表协商解决办法。海南某公司提出此笔4万元费用委托甲服装厂支付,甲服装厂表示同意,并提及丙商行欠其4万元贷款,  相似文献   

4.
1996年12月10日,杨某与信用社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杨某用其于同年10月10日存入信用社的15万元一年期存款作抵押,向信用社借款ZO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杨某在该笔存款储蓄卡的银行留存联上注明:“此笔存款及利息,从12月10日起不提前支取,不作抵押,用于抵本人欠信用社贷款”。当天,杨某又伪造了一份信用社给信托投资公司的承诺书(写明:保证杨某在贵部贷款偿还以前不予挂失和提前支取),用该笔存款的存款单向信托投资公司出质借款13.5万元,借款期为6个月。杨某向信用社的借款期满后,信用社于97年12月29日将已到期的15万…  相似文献   

5.
1993年11月14日上午8时许,泸溪县县长助理胡章胜同志挟着一份“礼物”健步来到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他急切地对办公室的同志说:“我是特意来向你们反映情况的。”大家感到莫明其妙。他接着说:“情况是这样的,11月11日,江苏省扬州市华光电器电缆厂两名业务员来到县白沙城建工程指挥部推销高杆灯,自说其产品价廉物美,每盏灯包运包装只需13万元,要我们签订货合同。我告诉他们要签合同须经过技术人员到厂家考察后才能作决定。于是,他们缠住我不放。当天晚上,他们又悄悄地来到我家,死皮赖脸地要我或派人马上与他们一起去厂家了解情…  相似文献   

6.
[基本案情] 杨某,系国家工作人员。1998年7月,杨某擅自将掌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以下称简“农保金”)存单8.2万元借给程某在信用社质押贷款7万元做生意。同年11月,杨某再次将三张“农保金”存单,共计金额11.8万元,借给程某质押贷款11万元,后因程某未能及时收回贷款,致使贷款不能到期归还。1999年12月3日,信用社将质押存单的存款抵扣了贷款。1999年11月13日杨某在催款无  相似文献   

7.
基本案情1993年3月10日,A建行支行受B工行支行委托,与C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贷款种类为甲类委托贷款(即B工行支行将该行500万元计划外资金交由A建行支行贷给C公司),贷款数额500万元,贷款期限为13个月,月息7.2‰,用途为C公司在海南的房地产开发经营。D化工厂在借款合同书的担保单位栏处签字并加盖了公章。同日,D化工厂向A建行支行提交了一份《不可撤销担保合同书》,明确表示保证C公司按期还本付息,贷款到期后,C公司若不能如期偿还500万元贷款时,在接到A建行支行书面通知后3个月…  相似文献   

8.
一、案情简介 2002年4月1日,原告海南兆乘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兆乘公司)与被告海南国营保国农场(简称保国农场)签订一份《毛公山旅游开发合作协议书》。主要内容为:(1)双方共同组建海南毛公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由原有的毛公山旅游服务中心与兆乘公司合作经营;(2)公司总经理由农场党委聘请李雪梅(为兆乘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3)双方之受益,以保国毛公山旅游业近几年年均收入30万元作为基础,合作第一年以26万元,第二年以28万元。第三年30万元,后三年每年按35万元从总收入中支付给农场,其余按五五分成;(4)合作期限6年(2002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合同签订后,约定组建的“海南毛公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没有成立,但双方合作并无纠纷。2003年5月15日,保国农场在《海南日报》上刊登公告,要求兆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雪梅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前来保国农场商量事宜,“逾期解除协议”。2003年6月24日,  相似文献   

9.
沪家解忧     
我的困扰: 2006年,我和我男友一起购置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我们两人名下,该房价格62万元,我付20万元,我男友付12万元。我作为借款人。我男友作为共同抵押人贷款50万元,贷款每月由我独自还款。我们这几年也未共同生活,现我准备和他分手,但他提出房屋均等分割,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  相似文献   

10.
《法庭内外》2010,(9):59-60
法官: 两个月前,我向一家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被该行告知,根据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报送而发布在银行征信服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记录,我在2001年1月12日曾向其贷款5万元,逾期多年且经多次催收一直未还,故不能给有不良贷款记录者提供贷款。我遂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映自己并无此事,要求删除不实信息记录。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核查虽承认在报送信息时存在工作上的失误,以至产生了错误信息,但一直未删除。请问: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致使我上了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相似文献   

11.
2005—2006年间,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某分行以“仓单置押”形式,向刘某某(民营企业)发放贷款共计4000万元。在审批、发放贷款过程中,刘某某多次邀请与此贷款业务有关的两位副行长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旅游,邀请信贷员房某某到港澳旅游及国内高档服务场所消费。结果,两位副行长和信贷员房某某在贷款审批阶段利用职权,不按规定严格调查、审核,致使刘某某用部分假仓单骗取了贷款:在贷款发放阶段没有按照贷款发放规定进行放贷监管,造成4000万元贷款至今无法收回的巨大损失。目前,公安机关已就刘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房某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进行立案侦查,两位副行长被“双开”.该行“一把”行长被撤职。  相似文献   

12.
尹林 《四川审判》2002,(1):53-54
《四川审判》1999年第6期刊登了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余卿海先生撰写的《是合同诈骗罪,还是贷款诈骗罪?》一文.介绍了被告人石刚于1998年4月以生意上需用车为由,以每天每车400元的租金租用泸州市江阳区鑫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两辆桑塔拉轿车(车主为该公司经理王俊波),此后,被告人石刚以帮忙外事为由骗取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私刻车主印章、伪造车主授权委托书,将从车主处租赁的两部轿车典当给泸州市天一典当行,获典当金16万元,用于还债和挥霍。经鉴定,两辆轿车价值共计24.4万元。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  相似文献   

13.
2007年9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董苏皖(正厅级)于1997年至2006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合作开发矿产资源、资金借贷、股权转让、提供贷款担保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39.4万元、美元7万元、澳门元4万元、港币1万元.终审驳回了董苏皖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董苏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  相似文献   

14.
犯罪嫌疑人张某,女,sl岁,系邯郸市复兴区某信用社主任。1996年8月,某公司服务站向该信用社申请贷款40万元,经张某批准贷给该服务站35万元。办理贷款后,该站送给张某摩托罗拉“168”型移动电话一部,本机价值7600元。入网费3000元、预交电话费300元。1997年6月案发。本案在讨论中,对张某收受移动电话的价值数额应如何认定,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受贿移动电话的数额应认定为该移动电话的本机费7600元。理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在1993年6月18日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请示被盗手持式移动电话机价值作出批复:计算被盗手持式移…  相似文献   

15.
一起历时4年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被法院发回重审,最后获得自由。焦点人物沈柏青因被羁押几年,无法定案,被当地人称为“审不清”,到去年底,这一审不清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沈柏青恢复了自由。★沈柏青案起风波★本案主要包括两方面事实:第一部分事实:被告人沈柏青于1994年10月18日和11月26日采取“欠妥的方法”分两次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常熟市支行贷得人民币230万元,其中130万元是短期贷款,而另100万元是一年期贷款(最后还款期限是1995年10月17日),在随后的一年中,被告人先后多次组织款项并将其…  相似文献   

16.
案情简介:杨昌军于2003年初至2004年1 0月期间,在秀山县中和镇鸟杨村开设渝东南锰粉厂并担任厂长。给秀山新峰锰业有限公司销售锰粉,双方议定先供应货后付款。2004年12月9日,杨昌军找到罗永利,说:“秀山新峰公司还欠我29万余元的贷款,他们一拖再拖,你明天找几个人帮我把秀山新峰锰业公司运往吉首的一车电解金属锰拦扣下来,用于抵他们欠我的款”。罗永利答应。  相似文献   

17.
案情简介:被告人马周波,男,1969年12月14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浙江温州人,系个体皮鞋经营户,案发前在荆州市做皮鞋生意。1994年10月至1995年10月期间,马周波利用荆州市投资银行信贷员李明瑞提供的假存单九份,金额共一百二十五万元,分别在荆州市城市信用合作中I心,荆州楚都城市信用合作社,沙市联合信用社共贷款118万元,案发前还贷款35。5万元,案发后追回赃款及物资折款共计421万元,还有40.4万元不S卜3还。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周波,李明瑞伪造并使用假银行存单,骗取银行巨额贷款,其行为已构成金融票据诈骗罪…  相似文献   

18.
一、案件情况 某公司材料处因购买某市铜塑电缆厂的电缆拖欠货款。由于无款可付,材料处同意给付电缆厂内转款。1995年12月底,电缆厂某工作人员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某,委托刘将其内转款变现。刘某通过陈某联系了某实业公司物资供应站,该站同意变现内转款。为此,电缆厂、供应站均出具了相关内容的介绍信。刘某持双方介绍信到某公司材料处办出了“某公司内部结算转帐凭证”,该凭证由该公司材料处、销售处和财务处盖章。后该凭证被交给陈某,出陈去供应站办理具体变现事宜、经查该29.8万元内转款于1996年元月2日打入供应站在…  相似文献   

19.
案例 2000年9月28日,梁先生购买某公司开发的花园住房一套,面积158.75平方米,总房款共计 76.25万元。工商银行向其提供按揭贷款 61万元,期限 15年, 180个月内每月按月均等额还本付息 5010.14元。同时该房地产公司为梁先生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梁先生前后共支付了 16万余元贷款,然而,2002年,由于意外原因梁先生无力继续支付。4月 25日,银行发出提前回购函,要求梁先生于 5月 20日前提前归还银行全部贷款,由于房产公司是担保单位,银行直接从房产公司账上扣收 57.75万元。随后,房产公司将梁先生告上法院,并勒令其在限期内搬离已经入住的新家,…  相似文献   

20.
犤基本案情犦甲信用社为收回丁公司的逾期贷款,信用社主任王某主动与欠丁公司款的乙建筑公司联系,表示愿意贷款给乙建筑公司,由乙建筑公司将该笔贷款归还丁公司的欠款,甲信用社再从中收回丁公司的贷款。1996年10月29日,甲信用社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乙建筑公司按甲信用社要求,联系丙公司作为其借款保证人。合同载明:借款金额人民币550万元,月利率11.76‰;还款期限分别是1996年12月25日还50万元,1997年1月25日还50万元,1997年4月25日还200万元,1997年5月25日还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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