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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是政府与市场之间不可替代的桥梁和纽带,其特有的社会整合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我国现阶段正处于政府治理转型期,行业协会在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武汉市行业协会的发展及承接政府服务职能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仍然存在这样那样问题。促进武汉市行业协会承接政府服务职能,要充分认识行业协会在政府职能转移中的作用;要加强行业协会"四化"建设;要提升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创新行业协会行政管理机制;要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要积极引导行业协会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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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渊源和法律内容两个方面加以考察,我国行业协会立法存在严重的不足。必须加强行业协会立法工作,完善宪法关于行业协会的原则性规定,制定统一的行业协会法,修改或废除有矛盾的规定,以实现行业协会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与和谐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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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各种行业协会或准行业协会大量涌现,其活动范围日益广泛,其影响也日渐扩大。近年来,对行业协会的立法呼声日益增高,实践准备和理论准备也已趋向成熟。本文拟从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机关的角度,对完善我国行业协会立法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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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是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行业协会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需要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加快发展.主要建议是:适当下放权力,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的发展;加快行业协会立法,依法规范管理;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服务政府决策;深化理论研究,增加社科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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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业协会实施有效司法监督,是保障行业协会发挥特有职能、实现健康发展的基础。本文分析了理论界对行业协会是否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争议,从行业协会各类被诉条件分析入手,讨论了行业协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及理由,提出行业协会行政诉讼审查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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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成为基本国策 ,民主化与法制化日益相融的大背景下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紧紧抓住政府职能尤其是经济职能法定化这一关键性命题 ,厘清政府、市场与法三者的内在关联 ,以典型西方国家政府经济职能法定化的历史经验为借鉴 ,对于促进当代中国政府经济职能法定化进程大有裨益。一 市场化进程中西方国家政府经济职能法定化的历史特点1.重视经济立法 ,以经济法规作为国家实现经济职能的重要手段。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加强了经济立法 ,从德国到日本、法国、意大利、美国先后开始经济立法。首先 ,从经济立法部门的地位提升来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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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典当行业发展总体状况良好,但存在同质化经营、恶性竞争、典当行自身融资受到限制、行业协会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其原因有国家及地方立法不足、二元规范结构失衡、法律定位犹疑、灰色产业的道德弱势与逃避监管的政治心理四个方面。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北京典当商条例》,以充分发挥典当制度的功能为立法的价值目标,采取二元规范结构的架构设计。典当交易规则的完善至少应包含:突出典当制度的独特价值、适度放开典当行经营范围、适当扩大流质契约适用的范围、绝当后违约责任的承担应把握合理限度、误收赃物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典当监管规则的完善应顺应包容性金融监管趋势确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认可和确立行业协会职能实行协同监管体制、依托典当行业信息监管系统建立行业信用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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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除了要履行好自身的经济职能外,还应积极谋求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本文旨在以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协领导试点的"协商在一线"社会治理实践为例,对目前行业协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机制、途径和成效,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作出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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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换,作为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业协会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该文在界定行业协会垄断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以国外相关法律规定为参照,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垄断法律责任的立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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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型立法是近三十年来产生的一种全新的立法类型。它强化政府引导职能,弱化政府管控职能,倡导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参与,通过给予一定的奖励和经济优惠,引导、扶助某项产业、事业甚至某个地区加快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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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是指由单一行业的竞争者所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促进提高该行业中的产品销售和雇佣方面提供多变性援助服务。有很多人认为,中国相当一部分的行业协会都带有强烈的官方色彩或官方背景,最典型的外部标志就是,许多这样的行业协会都有行业的或行政单位的背景,有的是与一个政府部门相对口,有的就是挂靠在某一个拥有行政权力的单位;一些行业协会仍然承担着某些行政性的职能,从而成为一种准行政组织,特别是在机构改革之后成立的一些行业协会,更是如此;还有一些行业协会每年仍得到一定数量的政府拨款,尽管数量已经微乎其微。对于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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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应把立法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并在其诸多职能中适当强化立法方面的职能。这样,有利于用法律力量保障改革决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促进法制建设,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现对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立法职能提出如下建议:1.全面、充分行使立法方面的权力,加大强化力度。我们现在立法主要采用制定、修改和补充的方式,而解释、撤销和清理等方式则未能充分运用起来。解释宪法和法律、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大致都属于违宪审查的范围,而我们目前还没有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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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行业协会商会有6万多家,从业人员近百万人。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部署,这些行业协会商会将与行政机关实现真正脱钩。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将不再有业务主管单位,管理体制相应由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双重管理改为民政部门直接管理。如果脱钩后对行业协会商会监管不力,将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管力量不足,可能出现管理真空问题。脱钩的核心是去行政化,即从机构、职能、人员、资产、财务等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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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助理是指协助立法机关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立法职责.完成立法工作的具有立法专门知识的人员。立法助理制度是随着20世纪以来的科技迅速发展,社会日益多元化和专业化.各国立法工作的专门化和立法机关职能的不断强化而发展起来的.是协助立法机关工作的一项专项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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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蓉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4,(1)
杭州市委党校、杭州市体改委、杭州民政局联合调查组由安蓉泉执笔撰写的调查报告《对行业协会发展问题的若干分析和认识》一文在谈到关于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时说道:在行业协会究竟“代表政府”还是“代表企业”、究竟首先是“政府助手”还是“企业代言人”的问题上,不能把认识停留在“既是……,又是……”这类过于笼统模糊的判断上,而应明确以下四点认识:第一,行业协会首先应该是行业性“中间组织”,是沟通连接政府和会员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第二,行业协会是本行业中会员企业的协会,其主要功能是“代表本行业的利益”,其大量的、经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