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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立法法(草案)》。立法法,是一部基本法律,它的制定备受人们关注。立法史上的里程碑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权;赋予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等。由此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初步形成了"一元(国家法制统一)、两级(中央与地方)、两类(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与行政机关的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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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起草工作已经正式起步。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现就这一法律的起草提出若干建议。一、关于立法法的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立法法应该是一部规范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宗旨和原则、立法的权力分配、立法的程序和体例以及立法解释和立法监督等一系列问题的内容较为全面的基本法律。制定立法法的宗旨应该是通过规范立法活动,达到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提高立法效率,保证立法质量,降低立法成本的目的。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首先应理解为,在立法时,必须高度重视国家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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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这是《立法法》自2000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这是位法法》自2000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对于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完善立法体制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实现立法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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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立法监督对于保障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制约立法权的行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宪法》《立法法》等规定的立法监督形式主要有批准、备案、审查、改变、撤销和裁决等。其中,批准是唯一的事前审查型的立法监督形式。与其他事后型的立法监督形式相比,立法批准制度在防范违反宪法、违反上位法,以及防范不合理、不适当的法律文件的出台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但就我国《宪法》《立法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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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第四次法制讲座,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同志主讲《我国的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这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历史传统、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一个科学的立法体制,对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做好立法工作,维护法律内部协调和法制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建国以来,我国的立法体制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1954年《宪法》规定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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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 )已于 2 0 0 0年 3月 15日经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 ,将于今年 7月 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立法法 ,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既是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对立法法的实施都要高度重视 ,切实做好各项实施工作。为此 ,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立法法的重要意义 ,认真做好立法法的学习、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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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是由法律规定的地方权力机关为在其行政区域内执行国家立法或补充国家立法空白而进行的立法活动,是我国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最能反映民众的利益和诉求,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及方便性等特点,是解决权益纠纷的最直接手段。虽然我国的《立法法》等相关法律都不同程度的体现了扩大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构想,但实践操作过程中仍有许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只有切实而充分保障公众的立法参与权,调动公众的积极性,才能保证立法从提案到法律公布以及实施中的立法监督都符合科学化和民主化要求,进而落实并完善地方立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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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的实施,从程序上保证了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的进一步落实。监督法设专章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了规范,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之后,在新的形势下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尊严,从立法监督层面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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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汉文)》1998,(12)
10月2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第四次法制讲座。李鹏委员长主持并讲话。他指出,立法体制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这个国家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历史传统、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一个科学的立法体制,对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做好立法工作,维护法律内部协调和法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李鹏说,建国以来,我国的立法体制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1955年和1959年全国人大作出决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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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统一性原则的法律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制的统一是中国政体的特点。在现行中国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立法体制下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立法属于中央与地方两级立法中的地方立法范畴 ,从属于中央立法 ,应与中央立法保持一致 ,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因此 ,统一性原则应当成为自治立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在我国的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及相关的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和体现。本文拟从自治立法权的属性、自治法规的内容及其生效与监督程序三个方面分析制定自治法规应坚持统一性原则的法律规定 ,以便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统一性原则的法律精神 ,为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制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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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已经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如何贯彻实施《立法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呢?我们的态度是:一、提高对《立法法》的认识,加强培训和学习。《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法律。《立法法》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最终实现依法治国有着重要意义。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特别是从事立法工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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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是通过执行代表职务实现的。因此,研究和探索人大代表如何有效地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对于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积极意义。一、从国家性质、历史使命、时代要求,认识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大意义我国《宪法》和《代表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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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政,立良法是前提。2014年立法法迎来了颁布施行14年来的首次修改。作为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立法法的修改不仅关系各种法律规范的制定程序,更重要的是关乎国家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立法权限划分,以及哪些社会关系必须由法律来调整等实质性问题,直接涉及国家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与公民权利维护、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密切相关。14年前,该法的出台一举扭转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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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授权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性立法权,在我国已经历三十年实践,但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范围一直不够清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着重提到了这个影响地方立法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我国,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宪法性法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共同构成地方立法权的法律渊源。这些规定大致分为两类:一是限定地方立法的,如《立法法》第八条列举了十项立法保留事权,如《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将特定种类的行政权力作为法律保留,并对地方立法规定特定行政权的幅度作了限制。二是对地方立法授权的,如《立法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性事务"属于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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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国、省、设区的市、县四级人大将要换届,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通过换届,选出一支高素质的人大代表队伍,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提高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水平,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将一个改革开放、富强文明的中国带入21世纪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本级国家机构中居于全权的首要地位,行使立法,监督和保证宪法、法律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决定以及选举任免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的权力。代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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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专门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台商及台湾员工的人身自由和安全,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的外,不得对台商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法》和今年7月1日施行的《立法法》都强调,只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通过法律形式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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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立法法确立了统一的、分层次的立法体制,这主要是为了使我们的法律既能通行全国,又能适应各地方不同情况的需要。2015年3月立法法修改后,赋予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数量由49个增加到314个(含30个自治州),增加了5.4倍。报批的地方性法规数量在增加的同时,也给对报批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批准的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批准机关及其法制工作机构”)增加了数倍的工作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