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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经结束,并且在1957年12月27日在贝尔格莱德签订了议定书。会议是在友好和充分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会议对1956年12月在北京举行的第一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研究。会议通过了若干新的决议,议定在电气、化学,非金属工业以及农业、林业和教育等方面交换技术资料、派遣考察专家,以交流生产经验和科学技术成就,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科学技术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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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4,(5)
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任命刘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免去许建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的职务。一九六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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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联合常任委員会第六届会議自1959年10月20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是在真誠友好和热烈的气氛中进行的。在会议上,双方会就有关进一步加强两国科学技术合作和科学研究机构之間的直接联系問題进行了討論,并在11月1日签訂了议定書。議定書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供給波兰人民共和国有关化学、冶金、食品和煤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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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1,(16)
加纳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请,在196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访问期间,加纳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就中、加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贸易和支付协定、文化合作协定的具体执行问题,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进行了会谈,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贸易和支付协定第一个协定年度的议定书,并且双方就两国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商品交换和文化交流等问题交换了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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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9,(8)
任命:许建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李清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士联邦特命全权大使。免去:柯柏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的职务;冯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士联邦特命全权大使的职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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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3,(7):797-803
<正>(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2002年12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纽约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补充议定书》(以下简称《枪支议定书》)。同时声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枪支议定书》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约束。二、关于《枪支议定书》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在国内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规定,以预防、打击和消除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員会于1959年11月7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了第五届会議。会議是在真誠友好和互相諒解的气氛中进行的。在会議上双方曾就有关两国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合作的問題进行了討論,并在11月17日签訂了議定害。在議定書上签字的是委員会中国組代理主席、輕工业部副部長王新元,委員会匈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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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罗马尼亚中国友好协会邀请,陈昊苏会长率对外友协代表团于2006年10月4日至8日对罗马尼亚进行了友好访问。会见参议院副议长特勒奇勒10月4日代表团抵达布加勒斯特当天,罗马尼亚参议院副议长特勒奇勒在议会宫会见了陈昊苏一行。特勒奇勒代表尼古莱议长对陈昊苏会长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57周年国庆表示热烈祝贺。特勒奇勒认为,罗中友谊源远流长,现在两国政府和议会间的交往增加,高层往来频繁,这对两国关系的发展十分重要。同时,两国人民和两国友好组织之间的合作对加强罗中关系也十分重要。特勒奇勒说,罗马尼亚即将加入欧盟,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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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通过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和加强两国间的经济关系,现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将通过交流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科学技术经验,实现两国间的科学技术合作。缔约双方政府将互相交换资料、专家、实习生、进行技术援助和采取缔约双方政府所同意的其它方法以促进科学技术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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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9,(24)
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十届会议于1959年10月5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在本届会议召开的时候正是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签订五周年。为庆祝这个有重要意义的日子,在会议上,双方作了关于五年科学技术合作工作总结的报告,交流了经验。双方十分满意地指出:五年来中苏委员会在两国党和政府正确领导下组织互相运用两国生产经验和科学技术成就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工作。科学技术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合作的内容更加丰富,对发展两国国民经济起了巨大作用。苏联提供的经验和成就,十分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同样,苏联在国民经济建设上也吸取了中国的生产经验和科学技术成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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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0,(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1990年6月28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部长钱其琛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9年8月31日在乌兰巴托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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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1992年7月1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1年1月1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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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7,(29)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7年5月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领事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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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3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3年7月2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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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紫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3,(19)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和《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并同时声明对第一议定书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予以保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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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13)
以彼·雅罗謝維奇部長会議副主席为首的波蘭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請于1958年3月20日到4月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友好訪問。在訪問期間,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澤东和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接見了波蘭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波蘭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参观了中国的一些主要城市、工厂、企業、建設工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