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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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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1]:吴某应聘到东莞一家电器厂工作,与厂方签订2年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1个月后,由于对该厂管理制度不满,吴某提前3日向厂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请求支付工资问题上,双方出现分歧。厂方以吴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拒付1个月工资计1750元。吴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电器厂败诉,返还吴某1个月工资175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2.
《民主与法制》2011,(4):69-69
吴某与马某发生纠纷,争执中吴某将马某打伤。马某向其好友陆某表示要让吴某赔偿。陆某向马某表示,自己和吴某关系不错,为不伤和气,可由他调解让吴某赔偿,马某未表示反对。其后,陆某因其他事情将该事忘记。后马某向陆某询问调解的情况,陆某向马某表示歉意,并说自己还未与吴某商谈,将尽快找吴某商谈。马某见陆某调解始终没有结果,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吴某与马某发生纠纷,争执中吴某将马某打伤。马某向其好友陆某表示要让吴某赔偿。陆某向马某表示,自己和吴某关系不错,为不伤和气,可由他调解让吴某赔偿,马某未表示反对。其后,陆某因其他事情将该事忘记。后马某向陆某询问调解的情况,陆某向马某表示歉意,并说自己还未与吴某商谈,将尽快找吴某商谈。马某见陆某调解始终没有结果,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赔偿一万元,吴某认为诉  相似文献   

4.
2011年5月25日,贵州省桐梓县开展首次量刑规范化示范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吴某贩卖毒品案,公诉方建议对吴某判处有期徒刑9-11年,辩护人建议判处吴某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桐梓县人民法院以吴某犯贩卖毒品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吴某当庭表示服判。  相似文献   

5.
案例 2004年9月20日,南召县民政局收到城关镇居民何某的申诉书,要求撤销该镇民政所2003年6月18日违法给吴某、李某二人出具的《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其理由是:该《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系为逃避债务而骗取的,造成了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民政局受理此案后,派出人员到城关镇和持证人吴某家中,分别对民政所长师某和吴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并查阅了镇政府现存的1985年及其以前的婚姻档案和县人民法院审理何某与李某借款纠纷一案的卷宗.  相似文献   

6.
《劳动保障世界》2008,(8):31-31
【案例】:吴某是某机械厂的员工,负责机器的操作。2005年6月的一天,由于吴某中午跟朋友多喝了几杯酒,在下午工作的时候因头脑不清醒,双手被卷进机器,头部也受到很大的振荡,导致昏迷。由于住院需要使用一些医疗机器维持吴某的日常机体功能,需要大笔的费用。吴某家中比较贫穷,在前期的治疗阶段,家里的钱就花完了。单位对此事一直没有作出任何表示。于是吴某的家属就请求该机械厂对吴某的事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认为吴某是自己喝酒多造成的,不构成工伤从而拒绝申请。吴某的家属感到不知怎么办才好。吴某的家属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相似文献   

7.
黄忠 《中国民政》2008,(10):44-44
案例甲男,37岁,未生育;乙女45岁,丧夫,已生育一男孩丙(丙现年17岁,已有工作可以独立生活)。甲男与乙女结婚后,计生部门发给了准生证。但乙因生理原因无法生育,所以甲乙双方收养了一名社会弃婴,并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输收养登记。但民政部门认为,甲乙双方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第6条关于收养人“无子女”规定,故作出了不予登记的决定。甲乙双方对此决定不服,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8.
《中国保安》2013,(10):81-81
编辑老师:我是一名社区保安员,4月15日晚上9点多,我的队友陈某在小区门岗执勤时,听到小区外面的街道有呼喊声,随即通过对讲机联系其他队友前来支援,自己赶上前去,看到有三个人围住一个人殴打,其中一人吴某欲持刀行凶。陈某冲上前去大声呵斥,欲制止对方的暴力行为,此时吴某挥刀向陈某砍去,陈某急忙躲闪,并寻找机会夺吴某手中的刀。在夺刀的过程中,陈某刺伤了吴某的腹部。随后,陈某和赶来的队友将吴某送至医院治疗。对于造成吴某的伤势,陈某要负刑事责任吗?  相似文献   

9.
[案例一]:吴某与某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聘用吴某为公司办公室主任,劳动报酬年薪不低于5万元,每月预发2100元,缺发部分年终补齐。吴某随即到公司上班,2个月后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吴某共领取工资3375元。吴某要求公司支付尚欠的工资7041.67元,吴某提交了一份只有吴某本人签名,而公司未盖印章,且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据。  相似文献   

10.
2000年11月15日,王某回到家中,发现丈夫吴某和另一女子薛某正在自家卧室床上行男女之事。王某拿起照相机,噼噼叭叭照了几张二人的裸体照,有合影,也有单张。事后,王某向法院提出离婚,并出示了照片,要求吴某、薛某给予物质和精神赔偿。不料薛某也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王某擅自拍摄他人照片,而且是裸照,这一行为第一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第二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要求王某对之进行赔偿。薛某还到当地妇联反映此事,要求妇联保护其权益。据调查了解,王某和吴某结婚已10年,育有一子。自前年吴某经商,经济有所盈余后,吴某对家庭的诚…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蔡某、陆某不服公安机关冻结收取税务保证金复议案。蔡某、陆某两申请人在湖南投资办厂。1999年12月,两人到某地业务单位追讨货款时,被申请人———公安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以偷税为由,将蔡某、陆某刑事拘留。该支队于1999年12月21日27日两次冻结蔡某货款共计10万余元作为税收保证金,并于2000年1月8日收取其税收保证金3.8万元;于1999年12月27日、1999年12月2日对申请人陆某两次收取税务保证金共计2.5万元。两人以某公安局超越法定职权为由,向湖南省公安厅提起复议,要求撤销…  相似文献   

12.
给借款人作担保,但过了还款期后借款人跑了。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1年5月审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一审判决保证人杨某偿还债权人张某欠款2万元。2010年7月23日,蔡某向债权人张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3个月还清,其间利息3000元。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找来了  相似文献   

13.
[案例]:外企高管吴某因擅自与其他公司签署千万元补偿备忘录而被所在公司开除,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外资公司恢复劳动关系。2008年3月2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该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原告吴某要求被告上海某外资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等诉球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4.
2013年5月7日凌晨,江苏人杜某和几个朋友在K歌后到东台某火锅店内吃夜宵。旁桌的丁某、吴某二人聊得正欢,而且声音很大,不时传来阵阵笑声。杜某觉得这影响了自己和哥们儿间的交流,便上前制止。哪知,丁、吴二人对他的劝阻毫不理会,说话声音依然如故。这让杜某感觉很丢面子,怒火中烧的他拿起火锅盖便扔向了丁某,又将火锅底料泼向了吴某。其他几个朋友也紧跟上来,对两受害人一顿拳打脚踢,致两人轻微伤。  相似文献   

15.
一句玩笑话坐上了被告席张某与受害人蔡某系同厂职工。一天张某与其他同事在本车间闲聊开玩笑。当发现蔡某在场时,便以蔡某为话题开心取乐。后有人提出,谁敢当着蔡某的丈夫胡某的面说蔡某与某男人有不正当的性关系,就算其有胆量。张某为充好汉,竟若有其事地对胡某说蔡...  相似文献   

16.
法制     
名犬沐浴走失,宠物店赔偿寻狗广告费2006年1月7日下午,家住上海的蔡某将其饲养的宠物拉萨犬“沙莉”带至南汇区康桥某宠物店沐浴美容,在将“沙莉”留下后,因有事而离开。约一小时后,蔡某回到店里领狗,却发现“沙莉”不见踪影,四处寻找后未果。事后,蔡某又以发寻狗启事、登报等形式找寻,仍无音信。该拉萨犬的价值经评估部门评估,评估值为2500元。蔡某为寻狗花费了广告费4432元。为此,蔡某于今年2月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其经济损失1.9万余元及法时时事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8月7日下午,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某宠物店应赔…  相似文献   

17.
《民主与法制》2008,(7):66-66
蔡某因精神状况异常,被其家属送到某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经诊断,蔡某患精神分裂症,主治医生嘱咐对蔡某要“防消极、防意外、防自杀”。入院后,某精神病院未告知蔡某的家属蔡某需要家人护理,双方也未签订病人需家属陪护的书面协议。某日晚,蔡某突然撞开值班护士办公室的门,将室内用于环境卫生消毒的210毫升的敌敌畏服下,经抢救无效死亡。请问,某精神病院是否应对蔡某死亡承担责任? 山东 谭晓鸥  相似文献   

18.
《民主与法制》2007,(3S):67-67
我是一家化工厂的负责人。2005年,我单位与吴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鉴于吴某的工作具有保密的性质,我们双方约定了保密条款,即吴某应保守我单位的商业秘密。今年年初,吴某未经我单位同意擅自离厂,并从我单位拿走了新产品配方,为另一家化工厂研制出新产品,给我厂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发现,吴某研制的产品,正是我单位不久前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相似文献   

19.
黎鹏昊 《天津人大》2006,(12):42-42
案例:吴某与陈某均系某乡农民。2005年5月,他们按当地风俗自行成“婚”,但并没有到民政局登记。两人同居生活后,因性格不合,2006年5月,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与吴某同居生活后共同创造的财产。该案判决后,吴某认为陈某就应当按照当地风俗返还其在结婚时给付的彩礼5800元。7月4日,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返还彩礼。就在案件审理期间,陈母声称绝不返还彩礼。吴某及其所在村的村民听到消息后,极为不满,认为不返还彩礼的行为有违当地的风俗。7月28日下午6时许,吴某伙同几位村民,强行将陈某从其娘家劫持回村,逼其返还彩礼。法院干警接到报案后,在公安干警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配合下,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成功将陈某解救出来。事后及时组织吴某和陈某及各自家属一起到法庭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吴与陈就返还彩礼费的问题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愿意返还彩礼3500元给吴。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那么,送出去的彩礼还能不能要回来?  相似文献   

20.
[案例]2004年2月至10月,农民工吴某在北京某私营作坊主白某处从事石板加工工作。2004年10月末,吴某因事要回四川老家,有部分工资款尚未结清。吴某临走时,白某向其出具工资欠条一张,内容为:“白某欠吴某工资款3000元。双方约定,如果吴某能在2005年3月1日前回白某处继续干活,则立即结清所欠工资;如果吴某不能在2005年3月1日前回白某处继续干活,则该3000元工资不再支付。”2005年4月吴某才回到北京,也没有继续在白某处继续工作。2005年8月,吴某诉至法院要求白某给付所欠工资3000元,为此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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