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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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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只限于就相对人对行政主体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信赖的保护,而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预期则不含其中。从严格依法行政和全面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种合法预期也应纳入信赖保护的范畴。本文从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合法预期的构成及其落空分析了信赖保护的适用条件,探讨了信赖保护对此类预期进行保护的原则及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2.
杨斌 《山东审判》2012,(4):64-68
行政法的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的始终,并对行政主体的行为起指导和约束的作用。本文结合具体案例,根据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有可以值得信赖的承诺、答复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判断行政相对人基于该承诺所取得的信赖利益是否能够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3.
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是平衡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利的重要原则,是形式意义的行政法治走向实质意义的行政法治的必然要求。信赖保护原则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拘束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稳定行政法律关系,对于建立诚信政府都具有积极作用。因此,研究行政信赖保护原则,对于构建我国的和谐社会,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具有非凡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细化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指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源自现代行政法对维护法律秩序安定性和保护社会成员正当权益的考虑,行政相对人基于行政主体一贯所采取的政策、法制、措施以及实施的行政行为的效力性而产生合理的信赖并已取得特定的权益或负担特定的义务。一、信赖保护原则具体适用问题的提出我国行政许可法,对信赖保护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就目前中国的现实而言,仅在一部单行法里规定作为“相对人权益保障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的信赖保护原则远远不够,只有将信赖保护原则作为一项行政法上的基本原则,并建立和落实信赖保护原则的各项制度,才能…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许可法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邹杨 《行政与法》2007,(6):69-71
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许可法新确立的一项突破性原则,对于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行政许可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涵义、构成要件、理论基础的探究,分析了我国行政许可法对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规定及缺失,并提出了完善的方向性建议。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许可法》在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信赖保护原则”,它体现了“诚信政府”的理念,对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诚信意识,实施行政许可行为时言必信、行必果,取信于民具有重要作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信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而从事的活动受到法律保护,没有违法行为,不得撤销。若为公共利益出发,不得不变动行政许可,在相对人无过错时,必须给予信赖相对人财产补偿。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存续保护和财产保护。  相似文献   

7.
薛子进 《法人》2009,(1):87-87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8.
徐峦 《法制与社会》2011,(6):167+186-167,186
信赖保护原则是从德国兴起,并于二战以后不断发展起来的重要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的核心在于利益的权衡,通过维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促使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达到理性平衡。信赖保护原则从社会公民值得保护的信赖利益角度出发,对保障人权、维护法的安定性和实现实质的法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出现是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9.
信赖保护原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为或承诺都应当予以信守,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废止,如果维持原来的行政行为或承诺将严重损坏公共利益,行政主体可以撤销、变更或废止原行为或承诺,但要对行政相对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加以赔偿或补偿。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最先在德国行政法中得以确立,该原则有着丰富的内涵和价值。  相似文献   

10.
行政契约在学理上共有三种模式: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签订的契约、行政机关之间签订的契约以及行政相对人之间签订对社会公共利益有影响的契约。本文只讨论第一种常规模式的行政契约,此类行政契约具备契约性和行政性双重属性的行政行为。本文结合私法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理论知识以及行政契约与其他契约相比所具有的双重属性(即契约型和行政性),提出了将缔约过失责任引入到行政契约中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提炼出了行政契约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以此为基点,概括出行政契约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和构成要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缔约过失责任在行政契约中适用的责任承担与私法中责任承担的不同即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责任方式,尤其是对责任方式部分,提出:行政契约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因此需要受到信赖保护原则的支配。在传统行政法上,认为信赖保护原则是一种行政相对人对授益性的行政行为的信赖利益,但是结合行政契约的特点,本文认为行政契约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应当包括行政主体的利益,再根据行政相对人导致缔约过失的心态(故意和过失),分别应当实行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的方式。  相似文献   

11.
行政法上之信赖保护主要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是行政给付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主要通过限制授益行政行为的随意改变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该原则不仅体现在行政给付的立法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更主要的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在行政给付具体行为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给付决定的作出等整个行政给付行为过程中.同时,对信赖利益的实体性保护也是必须的,这主要涉及信赖保护方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本文就山西省方山县取缔网吧事件分别从行政法中信赖利益保护、比例和正当程序三项原则切入,论证政府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可以形成信赖利益并应该给予之保护;政府的行政决策应将各方利益均纳入公共利益的整体保护范围之内,同时公私利益的平衡应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私益,共赢是可能的;政府的行政行为过程应遵循程序要求,为行政相对人通过听证和行政诉讼保障自身权益提供方便、留有空间。法治的要求是行政主体和相对人都应习惯于在法律和秩序内解决争端。  相似文献   

13.
莫晓燕 《法制与社会》2011,(10):152-153
诚实守信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公众基于对政府信赖而获得的利益应受到保护。信赖保护原则的确立,在我国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授益行政行为的撤销具有特殊性,因而必须对其进行实体限制,强化程序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造成利益损害的应予补偿,以正确处理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个人私利的关系,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  相似文献   

14.
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该贯穿于行政行为的始末,当信赖利益遭到侵害时,公民必须能够找到有效的救济途径,即使相对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救济,但很多情况下,相对人无法进行有效的救济,即使进入司法程序也存在着无法可依的局面。因此,我国的信赖保护原则的运用需要具体明确。  相似文献   

15.
李垒 《河北法学》2012,30(9):43-49
信赖保护在授益行政行为撤销和废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是行政主体在撤销或废止授益行政行为时必须进行利益衡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信赖保护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我国行政许可法首次规定了信赖保护,标志着我国已经关注到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保护问题.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比较粗糙,特别是在信赖保护的方式、利益衡量、救济以及程序保护等方面还存有缺漏,因此,必须在已有规定的基础上予以重构.  相似文献   

16.
为使社会成员不因信赖行政行为的安定性而遭受损害,有必要对其正当权益设置一道保护屏障。《行政许可法》第一次通过立法明确了信赖保护原则,必将对我国政府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以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带来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论诚信原则对行政相对人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诚信原则作为行政法原则,不仅应约束行政主体,而且也应约束行政相对人。行政关系的非单方性和行政的高效性要求决定了诚信原则适用于行政相对人的必要性。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适用的可能性。行政相对人的诚信义务在主观上表现为对行政主体的信任和善意及意思表示的真实,客观上表现为行为的真实及对行政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行政相对人因诚信而产生的信赖利益法律应予以保护,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诚信义务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8.
本文就山西省方山县取缔网吧事件分别从行政法中信赖利益保护、比例和正当程序三项原则切入论述。政府的行政决策应将各方利益均纳入公共利益的整体保护范围之内,同时公私利益的平衡应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私益,共赢是可能的;政府的行政行为过程应遵循程序要求,为行政相对人通过听证和行政诉讼保障自身权益提供方便、留有空间。法治的要求是行政主体和相对人都应习惯于在法律和秩序内解决争端。  相似文献   

19.
行政指导信赖保护原则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指导与其在本质上有一种内在的亲和性,自然也应受该原则的制约.研究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指导中的确立、运行,寻求信赖利益有效保护的途径,对行政指导的顺利实施、维护政府诚信、促进依法行政是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20.
行政指导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文宇 《法学杂志》2002,23(5):25-27
目前理论界对行政指导的性质及其是否存在法律责任问题众说纷纭 ,归纳之 ,主要是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三种观点。关于行政指导是否存在法律责任 ,从行政主体的双重法律地位、违法或失误的行政指导与相对人损害的因果关系、涉及第三方权益、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以及行政指导意思表示单方性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看 ,行政主体应当承担具体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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