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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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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国际私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国国际私法的重构必须贯彻国际私法的价值,国际私法的价值是国际私法所追求的基本目标。正义是国际私法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形式正义是传统国际私法的价值内核,实质正义是现代国际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最根本的价值取向。从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嬗变是当代国际私法发展的基本趋势。实质正义在当代国际私法中具体体现为以社会或政府利益作为法律选择的导向和以“有利原则”为指导,赋予法官以法律适用选择权。  相似文献   

2.
哈耶克认为,社会中有自生自发秩序和组织两种秩序存在,但只有自生自发秩序有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并保证人的自由。如果为了"社会正义",采用人为的原则干预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只能导致自由的丧失。  相似文献   

3.
秩序与正义作为法律基本价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紧密相连,融洽一致。正义是秩序的先导和准则。秩序与正义是法治与和谐的共同价值追求,也是构建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基石。寻求秩序与正义关系的最佳契合点,通过有效的手段调节社会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相对和谐的社会秩序,体现社会的正义,便是当代社会的急需。  相似文献   

4.
《理想国》的正义论是一种分配正义原则,它依据公民的德性获得程度给予其对于正义的知道限度。不同等级的公民依据其德性行使其所应担当的社会责任,即为正义。这种正义论强调正义本身的身份角色,带有一种回归古希腊英雄社会的色彩,即德性是维持一个充当某种角色人的公民品质,并表现在角色所要求的行为之中。《理想国》正义论的贡献在于终结自然正义建构社会正义,至此正义原则成为城邦统治秩序的象征。秩序的原则就是正义的原则,这是《理想国》奠定的人文主义基石。  相似文献   

5.
"案多人少"矛盾已经成为许多法院面临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法院工作的发展。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来看,"案多人少"矛盾是司法供求不平衡的表现之一。现实中,对"案多人少"矛盾的解决方法存在诸多误区。从长远来看,解决"案多人少"的根本在于司法资源的投入、程序的设计以及当事人获得的正义三者之间达到一种平衡。立足于当前我国的司法环境,一是积极推进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二是慎重尝试,循序渐进,完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三是合理利用督促程序等现有的替代程序;四是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体制,以管理促效率。  相似文献   

6.
正义作为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各国制定和执行法律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同时法治国家对正义的追求不应该只限于形式正义,而应该做到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融合。国际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出现要求国际私法对此作出回应,并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国际私法中的弱者保护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私法弱者保护原则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原则,其作用和价值日趋重大。但目前国际私法学术界对这个问题关注大多停留在理念的层次上,观点纷繁复杂,没有形成相应体系。本文结合弱者保护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起源、体现,以及各国在对其认识、定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试图将国际私法中的弱者保护原则进行剖析,并从中得出一些完善我国国际私法弱者保护方面立法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法律的正义价值高于其他价值。国际私法中的弱者权利保护方法与正义有天然联系。晚近的国际私法倡导对弱者的保护。国际私法弱者权利保护方法的正义内核体现在涉外消费者的保护、合同关系中"自由选择法律的限制"、保护妇女、子女等的立法,以及跨国侵权关系中对受害人的保护。保护弱者是国际私法适应现实生活需要而出现的制度安排,彰显了国际私法弱者权利保护方法的正义内核。  相似文献   

9.
陈锋 《法学》2006,(8):12-21
我国法官对纠纷解决有着一种独特的认知模式,即把纠纷解决、维护社会秩序和谐视为司法的第一要务,甚至为此违背法律依伦理道德进行个案衡平。这种伦理衡平的传统产生于我国古代,因其有利于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而成为建构和维系我国古代和谐社会的基本因素。但由于伦理衡平过于主观恣意,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普遍性和稳定性,从而背离了现代法治社会的发展方向。在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中,应当借鉴西方国家法律衡平司法传统的经验,从衡平理念、职业法官、司法方法、制约机制等方面入手进行改革,逐步实现我国衡平司法传统从伦理衡平到法律衡平的跨越。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关于法的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在法理学界十分活跃,不少学者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法律价值冲突有多种表现形式,本文从法律的价值出发,探讨庞大的法律价值体系中正义价值与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及其解决。  相似文献   

11.
冯琴 《法制与社会》2012,(27):64-65
法的价值在生活中集中体现为自由、公平、正义、秩序.社会的多元性、多层次性、多样性组成了复杂庞大的法律体系.利益主体相互冲突使法律价值冲突成为一种恒常的法律现象.正义与秩序发生冲突时,法律应当坚持秩序优先,而不是法的正义优先,只有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才能创造出良法,从而实现法的价值,保障社会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12.
王洪 《政法论丛》2014,(6):112-120
在司法过程中,法官不依法裁判就是司法的不法,没有公平与公正裁判就是司法的不正义。在司法领域也存在着如下的拉德布鲁赫公式:在司法的不法与虽不正义但仍属依法裁判的司法之间划出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是不可能的,但最大限度明晰地作出另外一种划界还是可能的,即凡正义根本不被追求或构成正义之核心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意不被承认的司法裁决,就不仅仅是司法的不正义,它根本上就是司法的不法。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关于法的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在法理学界十分活跃,不少学者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法律价值冲突有多种表现形式,本文从法律的价值出发,探讨庞大的法律价值体系中正义价值与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及其解决。  相似文献   

14.
正义是国际私法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冲突正义是传统国际私法的价值内核,实质正义是现代国际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根本价值取向。从冲突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嬗变是当代国际私法发展的基本趋势。但这一趋势并不表明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是相互抵触的关系,传统的冲突规则没有因为要追求实质正义而被舍弃,其存在价值至今仍不能被完全否定,并且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冲突是完全可以得到平衡的。而当代国际私法就是在对各种理论进行了扬弃后,向着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融合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5.
本文通过对东西方传统文化和法治思想的比较,阐述了西方国家所推崇的法治未必是中国的最佳和唯一选择,我国拥有着自己独有的民情土壤,应当运用法治这一有效的管理方式去被动地衡平各方利益,定分止争,平息冲突,最终构建出相对公平、和谐共存的文明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6.
李伟 《山东审判》2007,23(4):73-76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冲突"是法官经常面对的现实.法律存在漏洞与冲突,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上,各国都有各自不同的发展历程.衡平原则对于弥补因法律漏洞、法律冲突而产生的空缺与矛盾,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网络消费交易中的消费者处于经济弱势地位,经常遭受网络商人的不法侵害。以实质正义为价值取向的国际私法,则采用法院选择方法、法律适用方法、强制性规则方法、最有利原则方法和公共秩序方法,侧重保护弱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当事人的冲突利益,促进网络消费的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对东西方传统文化和法治思想的比较,阐述了西方国家所推崇的法治未必是中国的最佳和唯一选择,我国拥有着自己独有的民情土壤,应当运用法治这一有效的管理方式去被动地衡平各方利益,定分止争,平息冲突,最终构建出相对公平、和谐共存的文明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9.
国际法与人本秩序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国际法上建构人本秩序是国际社会发展的重要倾向,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国际法的许多新发展正在昭示着国际社会对人本秩序的肯定性态度。由于人本秩序关注的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人",因此它会与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发生冲突。这个矛盾不能否定人本秩序作为国际法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20.
随着国际民商事争议纠纷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其纠纷解决方式也必须呈现多样化趋势,ADR正是非常有效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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