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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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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苏金监规[2021]2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行政处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我局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12月31日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2.
<正>苏交规〔2023〕1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促进省市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保证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并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京市监发〔2023〕99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北京市标准化办法》,进一步加强本市地方标准管理,强化标准宣贯和实施应用,市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川办发[2019]6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1日四川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易场所的行为,加强对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交易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现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皖政办[2019] 2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8月20日安徽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易场所经营行为,加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保障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相似文献   

7.
重庆市林业局文件渝林政法[2012]4号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直属各单位:《重庆市林业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登记审查。现将该《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相似文献   

8.
<正>晋市监规发〔2023〕16号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局),档案数据中心:为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省局对《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2023年11月27日第2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苏市监规〔2023〕1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省局各处室(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于2023年9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第4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渝府发[2011]2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11.
<正>苏市监规〔2023〕2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管理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1月24日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以及《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正>晋市监规发〔2023〕14号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所属事业单位,各协(学)会:《消费品缺陷信息举报奖励办法》已经2023年10月12日第22次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正>粤市监规字[2019]7号省市场监督局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2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试行办法  相似文献   

14.
各直属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强对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雏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流通领域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商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送商检检测的样品,商检要及时进行检测,其检测费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惠。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进一步加强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总局制定了《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京金融〔2023〕18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北京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市金融监管局制定了《北京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7.
<正>青政办[2013]31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12月18日青海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12月)  相似文献   

18.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7]2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相似文献   

19.
<正>(2019年1月30日)沪府规[2019]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本市交易场所的行为,引导其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  相似文献   

20.
《陕西政报》2023,(4):42-48
<正>陕建标发〔2021〕9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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