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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以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为标的申请人民法院以其提供的事实为根据向债务人发布限期履行支付令的特别诉讼程序.其特征:(1)不需要起诉.债权人不按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而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发出支付令.(2)申请内容以给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有价证券为标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并且债务人负有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义务.(3)人民法院仅以债权人提供的主张为基础,审查后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程序的意旨在于以简捷的程序给债权人以法律救助,节省法院和当事人的劳资.因此,督促程序不向债务人调查,不经过法庭辩论,人民法院仅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根据进行审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4)支付令经过法定期间,便取得强制执行的效力,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内不履行清偿义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便发生与判决书同等的  相似文献   

2.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不成时,只知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而不知道讨债还有一条捷径,即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  相似文献   

3.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和特点所谓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给付内容的债务,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该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程序。支付令是人民法院给债务人下达的向债权人支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命令。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按支付令的要求履行债务、或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十五日内按  相似文献   

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健全和完善 ,行政程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行政程序法律规范的不统一 ,给人民法院对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 ,必须把握好审查行政程序所包含的范围和内容。一、法定程序的界定《行政诉讼法》第 5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合法性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方式、内容、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查 ,既要进行实体审查 ,又要进行程序审查。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关于行政程序的规定散见于单行法律、法规中 ,而且许多…  相似文献   

5.
督促程序适用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督促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种程序。它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置的一种非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  相似文献   

6.
所谓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因此,督促程序又称支付令程序,专门用于解决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债务的案件。一般认为,督促程序具有以下特点:适用范围的有限性,请求标的的限定性,程序的简便性,支付的附条件性。本文就实践中尚存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予以探究。一、对督促程序的管辖权之争《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支付令可…  相似文献   

7.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诉求是普遍性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规范家庭教育行为。但在柔性立法整体框架下,偏重指导和促进的倡导性措施难以全面应对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或者遭受犯罪侵害反映出的家庭教育存在的不同问题。在教养方式不当轻型和监护直接侵害等重型之间,应当着眼法法衔接与路径贯通,进一步释明《家庭教育促进法》第49条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强制性内涵,强化国家对家庭监护功能障碍、不易自愈监护行为的司法干预,以督促监护的强制性令状方式建立一种有效的中间措施,形成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强制性督促监护令和刚性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规范体系,以社会法的家庭教育方法路径促进《民法典》等监护责任内容的实现。就督促监护的具体构造而言,可以从明确督促监护令的体系化内容要素、确定规范化的适用范围、完善前期调查评估和后期跟踪调整程序、协同社会支持力量、构建阶梯式强制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法定方式督促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依法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如不提出异议,债权人即可以支付令为根据,请求强制执行,这一特殊程序称为督促程序。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促进了经济交往,这一过程中难免产生各种法律问题,迅速合理地解决这些法律问题,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否则就可能导致经济发展的滞碍。社会生活中  相似文献   

9.
论督促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迅速解决债务纠纷案件的需要,民事诉讼法(试行)修改时,新增加了一章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主要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受理审查,依债权人主张为基础,向债务人发附条件的支付令,如债务人于一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即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同等效力的一种特别诉讼程序。简言之,督促程序,就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实施监督的方式是事后监督,即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新的职责。人民检察院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按照法定程序首先要对受理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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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客观真实是正确判决、裁定的基础,然而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中发现,人民法院部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其主要原因是部分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故意制造伪证,歪曲和掩盖案件事实,甚至采取欺诈手段,或胁迫、贿买证人出具伪证。这种现象不仅扰乱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程序,而且导致个别案件错判、误判,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为此,笔者就如何防止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用伪证提出如下建议:一、完善人民法院审查核实证据制度审查核实证据是诉讼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程序,也是审判人员审查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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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审查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的程序。现就立案审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笔者的意见。 立案审查的内容 立案审查是行政诉讼的一个必经程序、第一道工序,是受理案件的重要环节,受理案件必须首先依法进行立案审查。具体地说,人民法院对原告起诉的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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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及时地增加了督促程序,使债权人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目前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这一程序,谈点个人看法.一、督促程序的特点(一)督促程序不是来自债权人的起诉,而是来自债权人的申请,申请人向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债务人在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督促程序审理过程简单,无须象诉讼案件那样必须经过几个诉讼阶段,法院只对债务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发支付令,否则申请不能成立,以裁定驳回,债权人不能提出上诉.(三)在法定期限内,债务人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后,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签发的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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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44条是我国退休制度必须依照法律实行的制度性保障条款。退休制度在实行时给行政机关留有较大的自主空间,但法律保留原则并非只约束立法机关,还应约束行政机关和用人单位。在行政法层面,退休制度需遵循层级化的法律保留原则。文章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例第167号案件以及相关司法大数据统计结果的分析获知,人民法院通常会放弃对退休制度所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检例第167号的意义在于明确了行政机关和用人单位在实施退休制度时都必须遵循相对法律保留原则。因此,除国发104号文件规定的内容之外,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不仅应该引用合法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应对造成合法权益受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若用人单位的退休备案程序与上位法(如《工会法》)的规定不一致,且明显限缩公民的法定权益,人民法院应该依据相对法律保留原则统摄下的程序法定等原则,对用人单位的内部备案程序和行政机关的形式审批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人民法院若引用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放弃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据层级化的法律保留原则,督促人民法院遵循实质合法性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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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程序作为新《刑诉法》规定的一项承接审前和审判程序的中间程序,发端于国外的庭前准备程序,并在我国基层司法实践中有着十余年的试点运行经验。对其正式入法后实施过程中京沪两地的实践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发现其适用范围较窄,距离所承载的公正和效率价值尚有一定差距。未来庭前会议制度的完善应从充实内容和解决关键问题两方面入手,内容除涵盖现有的庭审程序性问题外,还应关注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程序问题,并重点对积极抗辩理由审查、辩诉交易、刑事和解、证据开示、争点整理、变更指控罪名等实体问题加以解决;而制度构建中的被告人参与保障、庭前会议主持者身份、庭前会议效力等关键问题也同样需要明确。  相似文献   

16.
行政履行判决作为我国法定的判决形式,目的在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由于履行判决司法适用中存在程序空转和诉权保障不足等现象,履行判决实质解决行政争议效果不明显。文章结合域外经验和我国审判实践,从履行判决的司法审查标准、司法审查强度、判决基准、内容履行程度等方面,提出实质合法性审查标准、合目的性及履责程度审查强度、裁判时机成熟及实体性裁判等适用规则,从而促进实质解决行政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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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自今年4月9日至6月底接到债权人请求发出支付令的申请305余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立案的126余件。通过运用督促程序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及时维护了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支付令送达后债务人提出异议的18件,大多数支付令生效后债务人都予以自动履行,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21件。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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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涛 《法制与社会》2012,(25):88-89
法释【2008】13号第二十六条对分配表异议的处理方式容易使审查程序流于形式,并且为被执行人拖延履行债务提供了避风港,完善的做法是由执行机构对分配表异议进行程序审查,异议人不服审查结果的,再区分异议内容是否涉及执行依据而分别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和诉讼程序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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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事诉讼法的实施,督促程序被广泛适用,签发支付令,简化了诉讼程序,促使债权债务纠纷迅速解决。但实践中,如何正确她审查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支付令,以减少债权人另行起诉。债务人的异议是否不附任何条件以及支付令有错误如何处理等问题还亟待解决。一、签发支付令前,需要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查。(1)形式上审查。支付令的签发依据是债权人的申请,债权人的申请应当有以下几项内容,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应确定指出给付金钱的数额或有价证券的种类、数量;提出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  相似文献   

20.
新通过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了督促程序。所谓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如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可申请执行的审判程序。这种程序无须开庭审理,也不存在上诉问题,是以迅速结案为目的的略式诉讼,是一种便利当事人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督促程序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审结民事案件,它对于维护正常的民事活动和经济交往,促进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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