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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医疗纠纷的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案由不统一、不准确,且极易让人误解的现象;统一而更准确的案由应当确定为“不合理医疗损害赔偿”。不合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存在着违约与侵权责任的竟合,法官应根据权利人选择侵权或违约诉因的不同分别适用一年或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这类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根据现代民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立法精神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司法理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并适当考虑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事由,具体案件具体对待,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2.
2013年6月4日,家住河北省邯郸市的王军强夫妇收到48万余元的赔偿款后抱头痛哭,因为这笔钱是用儿子王卓的命换来的。截至此时,他们的儿子已经离开人世近10个月了。
  “飞速”中逝去的生命
  2012年8月21日凌晨时分,王军强夫妇被手机铃声惊醒。王军强按下接听键,听到对方说:“您是王卓的父亲吗?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交警大队。王卓出了点儿事儿,请您尽快来北京!”这个电话让王军强夫妇一下子清醒了。交警在这个时间打来电话,难道儿子发生交通事故了?万般猜测中,王军强与妻子刘翠连夜包车赶到北京。  相似文献   

3.
张霄霄  王耀 《法制与社会》2010,(34):68-71,89
婚姻纠纷不仅仪只是一个关于婚姻效力问题的纠纷,在现代社会,它往往还涉及到婚姻双方当事人在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上问题的争议,在财产问题上进而还可能牵涉到第三人加入影响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这些复杂的争议就决定了婚姻纠纷在案由的确定上不能仅仅将目光局限在婚姻纠纷之中,不能仅仅局限在对婚姻效力问题的争议,这样,是不能有助于实质性的,有效的解决婚姻纠纷,而且也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护。故而,本文讨论婚姻纠纷案由的确定其根本出发点就是对婚姻纠纷的形态进行分析和概括,以达到清楚确立复杂的婚烟纠纷中实质包含的争议,通过案由的方式子以明确表达出来,并尽量使民事案由和诉讼标的相衔接,使得民事案由能够发挥出诉讼标的在民事审判中的“脊梁”作用,这样才使得现实中复杂的婚姻纠纷得到实质解决,实现立法为民事案由确立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再审申请人(原审上诉人、一审被告):巴拿马易发航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克利,该公司董事。 对方当事人(原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钟孝源,男,“汕尾12138”渔船船主。 对方当事人(原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广东省珠海市政府打击走私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赖华保,该办公室主任。 对方当事人(原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苏香  相似文献   

5.
案情回放:协议书与交易结构名实不符引发案由争议原告: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乍嘉苏公司”)  相似文献   

6.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定位与实务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以来,迄今已经一年半的时间了,人民法院受理的有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在审理有关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一些法规及规章。但是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由于对一些问题的理解不一致,如诉讼与行政处理的程序衔接、事故认定的性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性质、诉讼主体的确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理解适用、归责原则的理解适用、法律适用的选择、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等,审判者感到仍存在许多问题。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适用,据悉国务院《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制定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而与此密切相关的道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实施细则也正在起草之中,最高法院也将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针对上述问题和审理现状,本期“特别策划”特别邀请了有关学者、法官以及保险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各抒己见。尽管对于同样的问题可能有不同的声音,但正是这种多角度、多层次的探讨,才可能为读者提供更多思考。当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并非是一期文章就能解决的,但适逢岁末,总结经验,才是开拓未来的一个良好起点。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频繁发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影响亦愈来愈广,如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肖志军拒绝签字导致母婴双亡案。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存在诸多冲突,突出表现是法律适用二元化的冲突、医方的告知义务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冲突、举证责任的冲突、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冲突等,这些冲突  相似文献   

8.
海上侵权行为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船舶碰撞,船舶碰撞之所以一直是司法活动中的热点问题,就是因为它发生频率高和复杂.解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使受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所以,它既是船舶碰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焦点问题.本篇论文以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责任中的几个基本问题作为本篇论文的切入点,首先对国际上和国内上的船舶碰撞的概念做初步介绍,其次对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成立要件及原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最后讨论了我国船舶碰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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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徐红平 《证据科学》2003,10(1):32-34
输血引起的赔偿纠纷时有发生,而目前尚缺乏调整该类案件的法律规定, 由此引起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本文从民事责任的性质、民事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等方面来探讨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的民事责任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1.
输血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责任探讨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输血引起的赔偿纠纷时有发生 ,而目前尚缺乏调整该类案件的法律规定 ,由此引起了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本文从民事责任的性质、民事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等方面来探讨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的民事责任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2.
龙雨 《中国检察官》2012,(16):37-38
一、基本案情2011年5月4日13时许,焦某在其朋友家吃饭时先后饮用了白酒和啤酒,当日15时许吃完饭后,焦某驾驶刚购买的自认为是非机动车的一辆无号牌二轮轻便摩托车(机动车)行至某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挡获。后经鉴定中心检测:焦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9mg/100ml,属醉酒在道路上驾驶车辆。二、分歧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焦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理由是:焦某醉酒驾驶自认是助力车的轻便摩托车经公安机关技术检测,其最高行驶速度为70km/h,整车质  相似文献   

13.
论机动车肇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机动车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所谓责任主体就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可能是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也可能是车辆的所有人。因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情况非常复杂,导致实践中对责任主体的确定也较为混乱。我国现在对机动车肇事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明确规定,对此我们不妨从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开始研究,找出规律性的原则。  相似文献   

14.
刘星  李静芹 《河北法学》2006,24(6):137-141
由于机动车损害赔偿事故的多样化和不确定性,很难对赔偿主体进行一致的认定.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作为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一般原则,并对在各种具体情形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主体的认定一一作出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机动车数量与日俱增,而机动车事故发生率亦随之迅速增长。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车辆驾驶员直接所致,而车辆驾驶员中有的属于单位职工,有的是受雇于他人之雇员,亦有的是挂靠单位的车主等复杂情况。面对这些特殊情况,如何确定承担责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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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务市场日益活跃,人们之间形成的雇佣关系逐渐增多,这方面的纠纷也有所增加。雇佣关系由来已久,但我国现行法律对这种民事关系的规定却不明确,这给人们认定雇佣关系以及处理雇佣关系中损害赔偿纠纷带来困难。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中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有两种:雇主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这两种纠纷中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雇主损害赔偿责任,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二是雇员受害责任,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  相似文献   

17.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范畴,但它不同于其他民事赔偿。实践中对如何确认这类纠纷中的赔偿主体意见不一。笔者就此谈些看法,求教于同仁。一、“合法排污”致人损害的赔偿主体排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依照环保法的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企业的排污设施、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缴纳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另一种则未作申报登记偷偷排放,不缴纳任何排污费。前者被国家认可,有人称之“合法排污”;后者不被国家认可,有人称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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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论在我国还是在世界上都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由此带来的机动车肇事侵权纠纷也日渐增多。如何加强对受害人权益保护也成为当今司法实务中的重要课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施行给此类事故的处理带来了新的思路。机动车肇事侵权应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以及重点引入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救济,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20.
论环境纠纷处理与环境损害赔偿专门立法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环境纠纷的日益增多和公民环境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 ,需要制定专门的立法解决环境纠纷和维护公民的环境权利。该立法的制定不仅有利于环境法体系的完善 ,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不足。国外已经有环境纠纷处理和损害赔偿专门立法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我国的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应当采取实体和程序一体的立法模式 ,并着重规定在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损害赔偿方面所涉及的一些特殊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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