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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问:我是一名公司员工,今年3月上班途中,因搭乘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致残。我在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保险补偿的同时.也向肇事方请求侵权赔偿。结果。经认定为工伤后,我获得了一笔工伤补偿款.但肇事方却以我获得了工伤补偿为由.拒绝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请问,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补偿后还能享受侵权赔偿的待遇吗?  相似文献   

2.
《法庭内外》2007,(10):57-58
法官: 我是—名公司员工,今年5月上班途中,因搭乘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致残。我在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保险补偿的同时,也向肇事方请求侵权赔偿,结果,经认定为工伤后,我获得了一笔工伤补偿款,但肇事方却以我获得了工伤补偿为由,拒绝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请问,受害人享受工伤保险补偿后还能享受侵权赔偿的待遇吗?  相似文献   

3.
李遐桢 《河北法学》2011,29(2):82-85
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但实践中,赔偿权利人多通过侵权要求得到救济,违约责任已不再具有实践价值。在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下,赔偿权利人在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之外仍有损害的,可要求单位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下,赔偿权利人有可能既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又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二者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4.
工伤案件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2,他引:8  
张照东 《河北法学》2007,25(3):105-113
工伤案件往往同时涉及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两种不同的请求权,在这两种请求权竞合时如何处理,我国现有法律显得很不完善.通过对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两种不同的请求权进行比较,分析我国现有法律规范关于工伤案件赔偿请求权竞合时如何处理的相关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介绍国外处理工伤案件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的四种不同模式,提出解决工伤案件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裁判要旨】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发生竞合时,对受害人所获得的赔偿采取补充模式,即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付,但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所受到的损害。补充赔偿模式符合民法和劳动法的原则精神,符合我国国情。  相似文献   

6.
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和难题。从理论上讲,劳动者不宜获得双重赔偿,但法律不应限制受害的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侵权赔偿诉讼。为了防止受害的劳动者获得双重赔偿,应赋予工伤保险机构代位权。工伤保险机构代位权的行使程序应与第三人侵权赔偿诉讼程序相互衔接,通过一个程序解决。工伤保险机构和受害的劳动者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或者一方当事人以民事诉讼第三人的身份介入到另一方向侵权第三人提起的诉讼中,使各方的权利义务尽快明确。  相似文献   

7.
在突发自然灾害背景下,正在工作中的人员的伤亡应该按照工伤待遇处理,非正在工作中的人员的伤亡应该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处理,其他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员的伤亡,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抚恤和救济。关于救援者的伤亡问题,如果是政府或者是单位组织的,有单位归属的,通过单位统筹的工伤保险获得赔偿及相关待遇。没有单位归属的或者是个人志愿者,应该由国家及政府部门给与补偿。建议在法律中规定突发灾害背景下的救援人员的工伤赔偿利益;修改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不可抗力发生时的工伤条款;建立应急社会背景下的志愿者工伤救济基金。  相似文献   

8.
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具有鲜明特点的用工形式,其灵活性和流动性符合很多行业的用工要求。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误解导致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参加工伤保险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面临着征缴困境、赔付困境、责任分担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而建立“两条线”管理模式,推进工伤保险账户统筹、减少用人单位支付待遇项目、按“谁漏谁补缴”,“谁漏谁赔偿”的原则分担责任的这些方法是解决以上问题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9.
工业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伴随着工伤事故频繁发生,由此也导致由职业伤害所引发的工伤行政确认、工伤待遇给付、工伤损害赔偿案件逐年增加。笔者所在中级法院2007至2009年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6件,其中工伤行政确认案件52件,占17.6%,跃居行政诉讼收案数量第三位。现行工伤救济程序的设计与之不相适应,阻碍了权利人及时获得赔偿,程序中行民分治的格局时常引发裁判冲突,使司法权威、诉讼效益和程序正义面临严峻考验。一、提出问题:程序设计僵化与兼容性缺乏繁琐复杂的程序设计已成为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的枷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赔付程序要经历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行政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行政给付或工伤赔偿四个程序。据报道:全国最长的工伤  相似文献   

10.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运动员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类运动员的工伤问题应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化的体育职业俱乐部下的运动员具有劳动者的地位,这类运动员必须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运动员工伤保险赔偿和第三人侵权赔偿竞合时不能重复赔偿;运动员工伤保险赔偿与伤残互助保险赔偿、商业保险赔偿竞合时可以重复赔偿。  相似文献   

11.
章文英 《人民司法》2020,(10):58-62
职工所受工伤系其他侵权主体造成的,应获得工伤待遇,还是侵权赔偿,抑或双重赔偿,已是实务界与理论界反复探讨并已有相关结论的老问题。但由于不同地区就此问题作出的相关规定不尽相同,甚至与最高人民法院的理解不一致,导致执法与司法之间的认识出现分歧,在法律适用时无所适从,有必要全面梳理各地区对此问题的具体规定,从立法规定、工伤保险制度设计目的及相关法律精神、现实情况下的价值选择等角度进行分析,以期在解决类似问题上形成共识。  相似文献   

12.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该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3.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如果该工伤事故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该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的赔偿责任,即使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蒋晓明 《人民司法》2022,(32):55-57
<正>【裁判要旨】个人挂靠经营发生聘用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属于替代责任。在受害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得到完全救济的情况下,该替代责任的基础便不存在。如受害人未能获得侵权赔偿,则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后,再向侵权人追偿。  相似文献   

15.
未参保单位职工职业伤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将参加工伤保险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问题进行统一规定,但未明确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职业伤害的事实如何确定,责任怎样承担。未参保单位职工职业伤害符合工伤事故构成要件,应属于工伤,工伤事故作为法律事实,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基于工伤的社会风险属性,未参保单位职工职业伤害应当实行法定的工伤待遇,而不能要求民事侵权赔偿。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在主体、劳动争议仲裁与裁后民事诉讼的关系、加大保护力度、实现制度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适用关系研究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现代社会中工伤损害填补机制由一元化逐渐向多元化发展 ,形成多种制度并存的局面。如何合理地填补工伤所带来的损害 ,尤其是如何确定工伤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的适用关系 ,意义重大。在我国 ,采用“补充”模式不失为合理的选择 ,即由工伤保险提供主要的赔偿来源 ,同时保留受害职工获得民事赔偿的权利 ,将民事侵权赔偿作为补充来源 ,并以工伤职工所受的实际损害为最高限额 ,从而实现填补工伤职工全部损害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要点】1.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的核心价值是为了充分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故先行支付请求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作为义务主体无权要求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以及虽已参加  相似文献   

18.
《社会保险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又一部支架性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是《社会保险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并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9.
钱军  卢娜 《法庭内外》2012,(12):43-45
一般认为在饭馆工作危险系数不大,老板往往借此借口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试图侥幸省几个小钱。然而,当一女服务员下班路上发生事故构成工伤后,成了“终身员工”。2012年8月16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一审法院在对医疗费、工资损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鉴定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1777余元依法判决赔偿的同时,判决海安县某龙虾馆与黄月之间保留劳动关系,黄月退出工作岗位,并责令龙虾馆从2011年9月起按月支付黄月伤残津贴1671.75元;同时明确黄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龙虾馆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龙虾馆补足差额。  相似文献   

20.
第三人侵权引发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的法律竞合如何处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备受争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除工伤医疗费用外,职工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对此予以重申,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构成了在实体和程序上处理这一问题的完整法律规范,在法律制度上根本解决了这一长期困扰我们的法律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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