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若干问题(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离婚时有关企业的处理 1.总的原则 (1)正确界定财产,分清财产性质,划清财产界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与该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夫妻共有财产与他人财产、有约定归属的财产与无约定归属的财产、企业财产权与企业经营权。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应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基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审查企业的资金来源、实际经济结构形式和运行机制,查明夫妻双方在企业中所发挥的作用、影响  相似文献   

2.
<正> 离婚就是从法律上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随着夫妻间人身关系的解除,夫妻的财产关系也就因财产的被分割而终止。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离婚案具体情况纷繁复杂,引起的财产纠纷也往往形形色色。本文就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问题作一探讨。要正确处理好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在家庭中什么是家庭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的共同所有财产和各自所有财产的总和。在我国,主要包括:  相似文献   

3.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的财产越来越多,财产的表现形式也日趋多元化,离婚案件争议热点也逐渐由感情是否破裂转变为财产的分割是否合理。2001年的婚姻法及其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  相似文献   

4.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对离婚后财产分割作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财产分割的范围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范围,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而家庭内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不应进行分割。具体来说,下列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男女在结婚  相似文献   

5.
6.
《法治与社会》2003,(3):51-51
下岗自谋职业人员中经审核认定的未就业人员从今年元旦起,这部分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要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必须在今年3月31号以前,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时,先享受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出部分再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  相似文献   

8.
《法学》1991,(8)
一、视为接受继承财产应否分割?视为接受继承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开始,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而又没有实际占有,管理、支配,或者没有明确接受继承份额、数额的财产。  相似文献   

9.
薛杉 《法制与社会》2010,(19):51-5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夫妻财产的表现形式、财产构成一、价值大小等方面,与传统意义上的夫妻财产相比较,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夫妻财产的复杂性所导致的对传统夫妻财产分割理论的巨大冲击,使得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不得不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增补。虽然我国在2001年对1980年《婚姻法》进行了修正,并于此后先后出台两部司法解释,但是,法律作为社会生活的反映,它相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纷繁复杂的情形,仍然会出现滞后或"真空地带"。司法实践中不断地产生的新问题,如因按揭房屋、投资收益、财产孳息、知识产权预期收益等产生的离婚纠纷已经将立法的完善提上了日程。为此,本文拟在分析现行《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基础上,针对离婚案件审判实践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尝试性的探讨,希望能对司法实践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0.
齐岩 《法律与生活》2009,(19):21-22
离婚之后,前妻再次提起分家析产的主张。此时,昔日的公婆加入诉讼。提出,前儿媳所讼争的名车等财产,是老两口出资购买。此案引发了“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之争。在一审官司落下帷幕之际,法律专家对此解读了其中的法律疑问。  相似文献   

11.
《政府法制》2008,(2):33-33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银行存款是否可以查询,以及一方故意隐瞒存款如何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的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搜集证据。  相似文献   

12.
13.
所谓离婚案件中转移财产的问题,一般是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法院自立案后到作出裁决前的诉讼活动过程中,擅自将家中财产转匿它处的行为。这类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在婚姻案件中比较普遍。据我市不完全统计,80%离婚案件中都存在转移财产问题。 二是规模在不断扩大。原来大多是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继而是双方当事人的互相攀比,竞相转移财产,现在某些案件中已出现双方当事人各自招兵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相似文献   

15.
因民办学校性质、经营行为的法定限制以及禁止分配剩余财产等规制,司法实务对涉民办学校的离婚财产分割做法不一。将涉民办学校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有合理空间,也符合夫妻财产平等分割原则。可依据是否取得合理回报对民办学校作出区分,并在离婚诉讼中对其相关财产或权益适用不同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16.
离婚意味着家庭的解体,如果简单地将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是将复杂的家庭问题简单化。目前我国法律制度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主要依照四大原则,在实施中容易出现难以落实和顾此失彼的情况。公平原则具有概括性,应为我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7.
来 信1997年 1月 ,我与结婚不到两年的妻子田某离婚。当时为了使田某同意离婚 ,我作出了让步 ,同意把父母给我买的家电及婚后的 2万元存款判给田某。 1998年 3月 ,我们又复婚。后因感情再度破裂 ,田某又提出离婚 ,我表示同意。考虑到我已下岗 ,今后生活会遇到困难 ,所以我主张要回本属于我的家电及我本应分得的 1万元存款 ,可田某坚决不同意。请问 ,这些家电及 2万元存款是否属于我们复婚后的共同财产 ?读者 郎某复 信你和田某离婚时 ,你把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和本应分得的 1万元存款让给了田某 ,后来 ,虽然你与田某又复婚了 ,但这些家电…  相似文献   

18.
夏江皓 《法学》2022,484(3):112-125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规则在理论和实务上争议较大,迄今未有定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在物权法的体系定位中属于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从婚姻关系当事人内部关系的视角看,支持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理由无法提供有说服力的理论依据,而且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比较法考察的方法,均可得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具有直接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结论。从婚姻关系当事人与第三人外部关系的视角看,无论将意思主义模式中的登记对抗解释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本身的登记,还是将其解释为特定财产物权变动的登记都存在无法解决的弊病。此外,形式主义模式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保护也并不比意思主义模式逊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物权变动应当遵循《民法典》物权编的一般物权变动规则采形式主义模式,而不因婚姻关系的特殊性构成物权编规则的例外,由此也有利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物权编的互动与协调。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离婚案件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无争议,为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已,便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就调查的二百件调解和判决的案件看,离与不离有争议的占46%,对离婚无争议,争要财产达不成  相似文献   

20.
论公平原则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适用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的四项原则,即照顾原则、补偿原则、赔偿原则和帮助原则。这四项原则虽然考虑了对子女和妇女利益的保护,但其对离婚中弱者利益的保护具有不周全性,因此,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很有必要。适用公平原则时应考虑确定财产性质、评估婚姻财产等因素,以切实保护离婚时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