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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はぃめに
2004年に“裁判员の参加する刑事裁判にする 法律”(2004年法律第63号。以下、“裁判员法” と呼ぶ 。) が公布された が、その施行が2009年5月21日 と泱まっ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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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颁布后,案例指导制度再次成为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当前各界对案例指导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基本达成一致,但对案例指导制度中的若干核心问题仍有不同看法。宜将指导性“案例”定位于指导性裁判、裁判要旨、法理解析这一有机整体。案例指导制度不仅应该满足最起码的裁判“指导”作用,阐明法律具体内涵及其正确适用,而且要起到准司法解释的作用,发挥事实约束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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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司法制度改革概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日本,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于2004年5月正式通过了《裁判员参加刑事裁判的法律》(即所谓的“裁判员法”);之后,又于2007年7月通过了《裁判员参加刑事裁判的规则》(即所谓的“裁判员规则”)。根据日本司法改革的进程,上述立法确立的裁判员制度将于2009年5月正式生效并付诸实践。目前日本的法院、律师协会、大学都在为该项制度的实施进行积极的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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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以后,人民法院在保证法律统一适用方面具有更为突出的重大责任。从广义上讲,司法裁判的过程也是法律适用的过程。因此,深入司法裁判的基本构成要素,分析查找影响法律适用统一的主要原因,相应提出解决对策,应当作为加强审判管理、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的重要着力点。一般说来,司法裁判通常包含四个基本构成要素:即裁判规范、司法经验、法律方法和裁判说理。下面着重从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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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因素法律因素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保证裁判依法为之。法律是司法的基础,司法是法律的延伸,法律因素因此成为民事裁判应考量的首要因素。我国实体法与程序法均规定裁判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如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即为当事人的行为标准和法院的裁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案件特别是常规性案件主要依据法律即可作出裁判,这是由司法的本质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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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裁判要点的运用主要依靠类比、归纳及演绎等法律推理方法,在应用中存在类比推理运用不充分、归纳的裁判要点难以满足决疑需求、作为演绎推理大前提的裁判要点规则不明确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症结主要是对基于类案适用的类比推理缺乏重视、类案裁判要点聚焦效果不明显且内容功能单调、类案裁判要点规则的构建缺乏法律发现与法律解释方法的支持。完善类案裁判要点的运用方法,需要提升类比推理的运用精度并扩展其运用场合,在归纳时结合争议焦点增强裁判要点的聚焦效果并扩展其内容与功能的维度以提升其决疑效果,为类案裁判要点规则的构建提供法律发现与法律解释方法的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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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张成银诉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以来,我国法院至少在75个行政诉讼判决书中明确使用了"正当程序原则"或"正当程序"或"正当法律程序"作为裁判理由。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通过扩充正当程序原则的内涵、模糊正当程序与法定程序的界限、调试正当程序原则的审查强度等方法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展望未来,法院应在保障人权与尊重行政权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在裁判说理部分通过解释"法定程序"接纳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并且可考虑参照先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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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12):8-8
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工作,提高裁判质量,确保司法统一,维护法律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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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裁判理论都依赖一个形式主义的普遍预设,认为在法律不确定的条件下,疑难案件的裁判不再是法律裁决,而是非法律的自由裁量.不同的裁判理论是对这一普遍预设的不同回应.教义学理论拒绝接受这一普遍预设,坚持疑难案件裁判的法律属性,进而捍卫法律的自治性.教义学理论能为疑难案件的裁决提供理论上可行、规范上可欲、实证上充分的说明.教义学理论以法律论证场域为基础,而法律论证场域又有其特殊的教义学结构,这一结构能够确保疑难案件裁判的法律属性.法律论证场域创造了裁决人与具体当事人的经济、政治或道德利益的距离,而这一距离又保障了公平裁判.法律论证场域是社会分化的结果,是社会时代变迁而孕育的文化成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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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领域,法律适用的原则是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习惯、无习惯依法理。上个世纪30年代民国制定的民法典,就规定了这个原则。虽然1949年以来制定的民法单行法,包括民法通则,都没有规定这样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过,在制定物权法的时候,在相邻关系的部分,规定了习惯的适用,这是1949年以来,中国民法第一次明确提到习惯的适用。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这不仅是因为我国民法尚未健全,即使将来民法健全了,对某些问题也会出现法律空白,需要习惯和法理填补。法院在裁判时,如果出现法律没有规定的问题,法官比较敢用法理裁判,但不敢依据习惯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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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判活动的独特性体现在法官应基于法律作出裁判,依法裁判相应地成为拘束法律推理的基本要求。法律推理是否因此可以完全不考虑道德性因素,学界对此有过不少争辩,这涉及我们如何理解法律推理活动的性质。道德议题在很多时候与法律问题交织在一起,实践中存在立法与司法这两种应对道德议题的进路,各具特色且各有局限。以司法场域作为讨论背景,法官不得不承担起解决道德议题的重任。道德主要以三种方式进入法律推理活动,即通过考量道德因素来主导裁判结果,以法伦理原则为根据裁判以及以道德理由强化释法说理。但是,应警惕直接将道德作为法源、以粗糙的道德判断直接取代法律判断的做法,从而严格地坚持道德裁判与依法裁判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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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例指导制度的法律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案例指导制度定位为法律适用机制,就是意图在现行的司法体制框架里,通过指导性案例具体化、细化法律原则,使其可以像法律规范(规则)那样可以发挥裁判准则、行为规则以及(裁判结论的)评价准则的功能,以恰当、公正地处理纠纷。但这一定位没有看到以成文的制定法为核心,根据依法裁判原理构建起来的现行司法制度、诉讼程序制度的特点,没有看到指导性案例法律效力的特点,以及依法律规则裁判与依指导性案例(法律原则)裁判所要求的不同的裁判方式和运行条件,从而极有可能忽视相应的司法程序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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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2018,(2)
结合当前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的现实困境,以法律评注研究在中国民事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民事诉讼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的深层次原因,将司法案例研究和法律评注研究方法与强化民事裁判文书说理改革相结合,倡导司法案例研究和法律评注研究相结合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实例评注研究方法。提出通过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实例评注研究范式的本土化路径与方法研究,探寻文书样式和裁判要旨对民事诉讼案件审判中的诉讼行为、诉讼程序、案件管理、法律解释、法律适用等的规范性指引作用,进一步拓宽强化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文书制作、写作与创作思路,寻求提升民事裁判文书判决充分说理的司法职业技能培育方法。进而论证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审判权力运行制度改革后,司法综合配套改革应当如何引领民事诉讼裁判文书说理机制改革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