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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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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昱东 《犯罪研究》2020,(3):106-112
刑事申诉检察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公民在刑事诉讼中各项权利的重要救济制度之一。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刑事申诉检察部门面临着新、老问题交织所带来的"监督难"的困境。通过分析刑事申诉检察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剖析司法改革落地刑事申诉检察工作面临的多重困难,主张经由不断丰富"一体四翼"刑事申诉工作内涵这一有效路径,进一步完善刑事申诉法律监督机制,有效破解当前刑事申诉监督难题,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切实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2.
刑事立案检察监督的现状分析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立案中"当立不立"和"不当立而 立"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除刑事立案执法存在问 题以外,也是有关法律程序不完善的反映,与检察监 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也有相当大的关系。本文探讨 了刑事立案的法律性质和刑事立案检察监督的理论 基础,提出了健全刑事立案检察监督程序的立法方 案和制度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3.
隗立娜 《法制与社会》2013,(29):159-159,161
刑事和解是现行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个特别程序,旨在规范刑事和解依法有效进行,促进社会关系修复。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和解程序依法进行监督是其职能要求。检察机关应该怎样对这个新程序开展诉讼监督,监督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是司法实务中应引起关注的新问题之一。本文将探讨刑事和解检察监督的概念,并结合司法实务提出加强刑事和解检察监督的立法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4.
樊崇义 《法学家》2023,(3):88-104+193
伴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监督与监察部门的监察监督之间的关系和衔接成为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监察监督和刑事检察监督分别依托于具有混合属性的监察权和检察权,前者集党纪监督、政纪监督和法纪监督于一体,其监督手段主要体现为职务违法处置和职务犯罪调查;后者可以细分为刑事法律监督和刑事诉讼监督。通过细化两大监督的具体职能,可以发现刑事法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在立案管辖范围、监督方式以及监督阶段等事项上具有差异性、趋同性和互补性,监察监督的范围覆盖检察人员,但检察机关可以在强制措施、证据材料以及退回补充调查等问题上发挥制约监察调查活动的作用。当然在实务工作中可能出现“以偏概全”“混淆概念”以及“重配合、轻制约”的失衡现象,对此,应当将两大监督置于国家权力体系之中予以审视,以国家权力监督原理为指导来进一步理顺刑事检察监督与监察监督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刑事立案监督的现状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杰  严宇翔 《行政与法》2006,(5):122-124
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是检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塑造检察监督形象,提高检察机关权威、整体推进检察监督的重要环节。本文在对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康晨 《法制与社会》2011,(28):34-35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延伸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本文从衔接工作的理论基础,产生发展入手,进一步明确该项工作的法律意义,通过对本院近年来衔接工作的总结,针对目前衔接工作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存在执行监督的职能受限和执行监督机制运行不畅两方面问题。究其根源,在于刑事执行监督权的本质属性,其不仅归咎于一元监督所导致的刑事执行监督弱化,还归因于以合作性监督为主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内在构造。因此,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的本位回归进路,一方面由单向性监督转向多元化监督,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人大监督实行定期联合监督机制和建立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联合考察机制;另一方面从合作性监督转向职能性监督,即构建科学的考核体制、由被动监督走向主动监督、使监督效果机制化,以实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8.
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是能动司法在刑事检察中的具体落实,是践行新时代检察理念的充分体现,目标要求是通过依法、主动、深入、全面履职,克服机械司法的惯性思维,在被动受理、主动监督和诉源治理三种刑事检察形态中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湖北省检察机关充分认识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是担当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的必然要求,从司法理念、履职方式、制度机制着手,进行积极探索,并结合司法实践,对以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为抓手提升新时代刑事检察能动履职水平,推动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进行了路径展望。  相似文献   

9.
法律监督与刑事公诉的关系,不是前者包含后者;公诉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批准逮捕权等具体检察权能,并非由法律监督权衍生而来,而是基于国家追诉主义的控方立场所固有的传统司法职能体现;法律监督权与公诉权分属不同层面。是审视司法活动的全过程的司法监察性权力。  相似文献   

10.
公安机关在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问题,诸如和解范围混乱、以和解名义私了、强制和解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法律规范不足和监督机制缺位,因此应当对公安机关的刑事和解进行检察监督,力争使公安机关的刑事和解走向正规、可控,更好地发挥刑事和解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1.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考察我国现行刑事再审程序,我们发现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当事人不服刑事生效裁判申诉较多,但法院实际再审的很少,检察察机关对刑事再审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也存在问题亟需解决。以下是笔者对检察机关刑事再审程序法律监督的粗浅思考,在此权作引玉之砖。  相似文献   

12.
刑事司法规范关乎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刑事司法监督职能。监督者更要被监督,2020年1月,最高检公布《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案-件比”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规定,着重解决检察环节司法活动规制问题,提升司法规范和办案质效。分析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体系,对刑事检察办案规制与实践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发挥制约监督刑事检察司法功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3.
检察监督权的存废,一直是学者们激烈争论的焦点。目前,在我国对司法体制和司法权力的配置的改革与调整不断优化。在保留检察监督权的前提下,尊重司法规律和诉讼原理,调整监督的方向,应该是最为现实的选择。  相似文献   

14.
刑事审判监督不力的原因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实践中,审判监督一直是法律监督的重点和难点。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上都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导致审判监督不力。本文就当前刑事审判监督不力的原因及对策作如下剖析。一、刑事审判监督不力的原因1.对庭审活动的事后监督不具有可操作性。检察机关对法庭违反法定程序行为提出纠正的权利,只能是一种事后监督。而对于有的违反诉讼程序的庭审活动若不当庭指出,使其及时改正,就不利于诉讼效力的实现。2.纠正违法意见无强制执行效力,弹性较大,这就使得监督成为一种形式上的监督,起不到实际效果,从而使检察监…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刑事犯罪态势的变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发挥好刑事检察职能,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从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出发,可以发现基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仍存在办案思维固化、恢复性司法功能履行不充分、“四大检察”融合度不高的问题,应聚焦更新刑事检察司法理念,激发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以横向一体化提升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质效,进一步深化刑事检察与社会治理的融合,为推动和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相似文献   

16.
从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起算,检察改革已历经十余个年头,如果将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自发开展的改革举措也考虑在内,则还要再向前推一段时间。总体上看,检察改革在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完善自身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检察改革作为我国司法  相似文献   

17.
法律监督与刑事公诉的关系,不是前者包含后者;公诉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批准逮捕权等具体检察权能,并非由法律监督权衍生而来,而是基于国家追诉主义的控方立场所固有的传统司法职能体现;法律监督权与公诉权分属不同层面,是审视司法活动的全过程的司法监察性权力。  相似文献   

18.
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已成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的制约监督包含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内容.提升检察机关对执法司法的制约监督能力主要应从加强法律监督制度供给和创新法律监督方式两个方面来进行.检察机关开展执法司法制约...  相似文献   

19.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法理上,检察监督的原则应当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但司法实践中对刑事上诉案件的检察监督却几近缺位,形成监督盲区。在中央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背景下,如何探索完善刑事上诉案件检察监督程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0.
高质效履职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公正司法的应有之义。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检察机关的传统职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不仅具有刑事执行监督职责,而且承担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职能,肩负保障法律在刑事执行领域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刑事执行和相关司法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使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应当坚持正确的监督思维和办案理念,在“派驻+巡回”有机融合、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方面高质效履职,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各项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办案能力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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