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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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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涉法上访案件大量增加。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妥善处理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访现状,我国可以在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制度建设和制度衔接等方面探索建立涉法上访案件处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民主、法治、和谐社会的目标。  相似文献   

2.
涉诉信访是我国信访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承担着信访制度的基本功能。近年来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访闹访等涉诉信访问题较为突出,要认真分析涉诉信访现状,积极探讨涉诉信访改革的思路和方式,通过合法化、制度化、程序化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3.
涉法信访是指那些已经或应当由司法机关受理,或者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于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所提出的申诉和控告未自能如愿,转而向该级司法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请愿,而依法应当由有关司法机关处理的活动。在涉法信访中,与检察业务工作有关的涉法信访通称为涉检信访。涉检上访案件反映了检察机关各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好涉检上访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4.
从源头上解决涉法信访问题,对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必须深刻把握涉法信访问题的突出特点,并分析其原因.解决涉法信访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看待群众的涉法上访,积极疏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相似文献   

5.
涉诉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与现代司法制度之间存在一种紧张关系,这导致涉诉信访的实践陷入困境,并影响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由此应该以司法主体性理念为基础,通过将公民信访权进行法律定型,围绕公民信访权重建涉诉信访制度.虽然信访并不能解决所有信访者的问题,甚至实践中只能解决很少一部分,但是信访最大功效在于公民借此获得权利救济的可能.如果信访得到最高司法机关的关注甚而实现受损权利的修复,则更可能使得信访者重新产生或增加对司法的尊重.  相似文献   

6.
我国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建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多年来,涉诉信访工作由于缺乏终结处理机制,重复上访、无限申诉上访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乃 至影响到社会和谐和国家权威。研究表明,涉诉信访在法律转型时期存在着悖论,虽然在目前无法废止信访制度,但是 我们可以在具体的个案涉诉信访领域有所突破,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从而规范涉诉信访秩序。  相似文献   

7.
涉诉信访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体现,当下,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由于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诉讼制度及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涉诉信访成为公民行使救济权利的手段。这使涉诉信访的功能定位发生偏移,更因为涉诉信访缺乏规范化而破环了法治,助长了人治因素的滋生,与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格格不入,因此,将涉诉信访纳入推动法治建设的轨道,发挥其应有之功能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  相似文献   

8.
涉法涉诉信访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权利行为,之所以"问题化",甚至冲击司法机关的权威,确有其深层次的文化原因,包括政法文化传统对形式理性的排斥、民间法文化的深刻影响、实用理性主义的价值取向等等。探析这些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之策,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相似文献   

9.
涉诉信访是当事人寻求国家救助的一条渠道.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各种纠纷和社会矛盾的最终裁判者,诉讼及涉诉信访案件增多是客观必然,处理涉诉上访问题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  相似文献   

10.
在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涉法涉诉信访作为一种权利救济方式,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但是,这一特殊权利救济方式的存在,也给当今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同时,对我国司法独立的形成和司法权威的树立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因此,为了能提出更有效规范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建议,笔者针对涉法涉诉信访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地分析。  相似文献   

11.
涉法上访问题是近年来困扰司法机关的老大难问题,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预防和减少涉法上访的发生,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要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建立信访责任制,加大监督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从源头上遏制申诉信访案件,创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2.
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是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影响下,涉法涉诉信访传承至今.处于社会转型期是中国涉法涉诉信访高发的根本原因之一.缺乏对涉法涉诉信访行为的准确定性,制度建设滞后是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应从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与法治的衔接入手,继续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处理机制,从而使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更趋于完善和谐.  相似文献   

13.
涉检信访因其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而成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环节。就实证考察而言,现阶段涉检信访在总量、内容、形式等方面的特点反映出涉检信访过度承载“权利救济”功能的事实;就宪政国家而言,涉检信访超负荷的权利救济功能与程序公正、司法权威、规则统治之间存在冲突。因此,综合考察涉检信访运行的制度环境和既有的制度资源,通过弱化涉检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重新确定其功能定位,不断提升其规范化程度,并确立司法救济的核心地位,可以不断完善涉检信访制度。  相似文献   

14.
信访工作已经成为当前各项工作的第一难题。信访不信法,不走法律渠道,不按"线路图"走程序,使很多基层单位要么屈服于舆论压力枉法息访,要么采取各种上不得台面的非常措施强制压访。信访工作不能简单地"谁的孩子谁抱回"强制压访,"非正常上访"需要剔除,涉法涉诉与否亟需厘清,"领导重视"不等于领导"亲自"接访,群体性上访的处理要改进。接访工作要改革,应对各种来信来访来电都有受理和转办情况的及时反馈,要开通多种信访渠道和上访预约通道,大力推行下访制度。  相似文献   

15.
新《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接待信访的机关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信访事项主要是与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权相关的事项。因此。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当前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刑事案件占有相当比例。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刑事案件,有助于在全社会普遍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信访作为一种"本土化"的权利救济方式呈现出新的特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到社区的和谐乃至社会的安定,而如何有效地终结涉检信访案件也成为近年来理论界和检察机关密切关注的重要课题。文章从涉检信访案件的类型及其特点分析出发,论证了终结机制所要发挥的基本法律功能、所要执行的基本终结标准,并针对"诉访分离"等现实焦点问题进一步提出了构建涉检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的体系化构想。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涉法上访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稳定。本文指出了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性,通过对涉法上访问题成因的剖析,找到了行政司法机构和上访群众存在的两个方面的原因,并建议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规范依法执法、强化监督协调、提高公民依法维权意识等途径来处理涉法上访问题。  相似文献   

18.
涉法信访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如何解决涉法信访问题,文章认为必须在分析其特点及形成原因的基础之上,去探求处理涉法信访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19.
信访制度作为我国特有的政治治理模式,有着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在当下中国,信访制度仍然有其不可或缺的功能价值。其中的涉诉信访成因不一而足,诉求十分复杂,处理方式十分混乱。有碍法治进程的涉诉信访面临着无法合理排除的质疑,有必要实现诉访分离。从当前来看,应当落实诉访分离,健全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完善涉诉信访档案化管理,推动涉诉信访类型化处理;健全涉诉信访监督机制,促进涉诉信访处理公开。从长远来看,要加强司法队伍,提高办案质量;改革和完善司法程序,切实解决"起诉难"、"再审难"和"执行难"等问题;健全司法监督机制,促进司法程序公开透明;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确立社会的法治信仰。总的目的是将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依法终结。  相似文献   

20.
公安上访工作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当前在公安上访案件中,涉法上访案件出现了新情况和新特点,应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其形成的原因,研究治理公安涉法上访、重信重访的对策,创造性地做好新时期的涉法上访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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