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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把“苏联时代”的法制理论研究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2 0世纪 5 0年代以前对革命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初步研究阶段 ;二、5 0、6 0年代对社会主义法制深入研究阶段 ,其理论的核心内容是 :1 .界定和讨论“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含义 ;2 .探讨和分析法制与民主、公民权利的关系。三、80、90年代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阶段 ,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宗旨是“发展民主、保障人权和实现社会公正” ,并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2.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术研讨会纪要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学研究》1996,(3):3-23
“依法治国”是中共中央不久前提出的治国方略,并已为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所肯定,成为我国广大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依法治国”不仅是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更重要的是它标志着一种带有制度性的重大变革。它将涉及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最终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研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更新传统观念,变革已经不适应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些具体制度,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具有相当的紧迫性。 1996年4月13—1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北京举行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学术研讨会。在研讨会上,来自各地的近百名学者围绕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将其发言及所提交的论文中的主要意见和观点摘要如下,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是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重大理论课题。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对权力制约问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以及权力制约与权力制衡的区分就教于理论界同仁。一、在我国研究权力制约问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正> 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大张旗鼓地进行改革的时代,苏联法哲学家雅维茨的力著《法的一般理论》的中译本1986年在我国出版了,读书内容,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苏联法学的新发展,而且对于深化和改进我国的法学研究也具有一定启示。 该书无论是从体例上,还是从其内容上讲都是与五十年代的苏联的法学理论大不相同,作者认为,法  相似文献   

5.
国家基本职能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国冢基本职能是国家本质的表现,反映着国家的使命及其活动的目的,它历来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重视,成为政治学、法学研究中必须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那么,国家对内的基本职能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许多著作中早有论述,曾不止一次地指出国家对内具有两种基本职能,即统治职能与社会职能,并阐明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可是,多年以来,由于苏联理论界的影响和我国“左”  相似文献   

6.
《法学》1986,(5)
关于法的本质属性问题,我国法学理论界已经持续讨论多年了。本刊自今年第一期发表张宗厚同志写的《对法的三个基本概念的质疑》后,反映仍然较为强烈,同时收到不少来稿,提出了许多不同见解。我们认为,要创造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就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冲破“禁区”,坚定不移地贯彻“双百”方针。正如有的作者所说,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现状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的态度,不能“唯书”、“唯上”,应提倡敢于探索的精神。至于对法的本质属性问题,可以在总结我国建国三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形势,继续进行探讨。我们的根本目的,是要倡导和创造学术争鸣的良好环境和气氛,探索和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看待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力求得出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又切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际的科学结论。张友渔同志最近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关于法的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包括原始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一定规范。毛泽东同志就讲过:一万年以后也有法庭。一种是狭义的,即专指阶级社会的法律。但说老实话,我对于广义的法是缺乏研究的,我们集中研究的是阶级社会的法律”。他认为对张宗厚同志提出的法的新定义和基本属性,应增加一句:“在阶级社会里,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见《人民日报》今年8月31日第五版)在这次讨论中,我们收到全国各地许多读者的来信来稿,特在此表示谢意!现将部分来稿摘要如下,供大家进一步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7.
综观苏联法社会学的历史发展,笔者将其划分为“60年代酝酿、70年代形成、80年代发展”这样三个阶段。尽管目前苏联法社会学的研究主要还是在苏联科学院系统的国家与法研究所的“法的理论与法社会学研究室”和高校的学者中进行,但是应当看到:发展较快、成绩显著,是苏联法社会学近年来的两个基本特点。本文据有限资料对苏联法社会学的历史发展与现状略作介绍,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法学》1986,(5)
关于法的本质属性问题,我国法学理论界已经持续讨论多年了。本刊自今年第一期发表张宗厚同志写的《对法的三个基本概念的质疑》后,反映仍然较为强烈,同时收到不少来稿,提出了许多不同见解。我们认为,要创造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就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冲破“禁区”,坚定不移地贯彻“双百”方针。正如有的作者所说,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现状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的态度,不能“唯书”、“唯上”,应提倡敢于探索的精神。至于对法的本质属性问题,可以在总结我国建国三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形势,继续进行探讨。我们的根本目的,是要倡导和创造学术争鸣的良好环境和气氛,探索和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看待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力求得出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又切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际的科学结论。张友渔同志最近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关于法的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包括原始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一定规范。毛泽东同志就讲过:一万年以后也有法庭。一种是狭义的,即专指阶级社会的法律。但说老实话,我对于广义的法是缺乏研究的,我们集中研究的是阶级社会的法律”。他认为对张宗厚同志提出的法的新定义和基本属性,应增加一句:“在阶级社会里,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见《人民日报》今年8月31日第五版)在这次讨论中,我们收到全国各地许多读者的来信来稿,特在此表示谢意!现将部分来稿摘要如下,供大家进一步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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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986,(5)
关于法的本质属性问题,我国法学理论界已经持续讨论多年了。本刊自今年第一期发表张宗厚同志写的《对法的三个基本概念的质疑》后,反映仍然较为强烈,同时收到不少来稿,提出了许多不同见解。我们认为,要创造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就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冲破“禁区”,坚定不移地贯彻“双百”方针。正如有的作者所说,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现状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的态度,不能“唯书”、“唯上”,应提倡敢于探索的精神。至于对法的本质属性问题,可以在总结我国建国三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形势,继续进行探讨。我们的根本目的,是要倡导和创造学术争鸣的良好环境和气氛,探索和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看待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力求得出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又切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际的科学结论。张友渔同志最近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关于法的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包括原始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一定规范。毛泽东同志就讲过:一万年以后也有法庭。一种是狭义的,即专指阶级社会的法律。但说老实话,我对于广义的法是缺乏研究的,我们集中研究的是阶级社会的法律”。他认为对张宗厚同志提出的法的新定义和基本属性,应增加一句:“在阶级社会里,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见《人民日报》今年8月31日第五版)在这次讨论中,我们收到全国各地许多读者的来信来稿,特在此表示谢意!现将部分来稿摘要如下,供大家进一步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10.
武建敏 《河北法学》2012,30(7):23-30
法文化的价值问题属于“法统”范畴,它是任何时代的法文化必然具备的一个核心问题.当代中国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研究当代法文化之价值问题的一个理论前提,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可以解读出与法文化的价值问题息息相关的概念组合,这就是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当代法文化之“法统”既不应该是单纯的个人主义,也不是单纯的国家主义,而必然是个人与国家的有机统一,但要统一于具体语境之中,就需要引入实践智慧的概念.当代法文化的“法统”所依据的理性基础是关系理性,这种理性形态在传统中国法文化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都有良好的思想支撑.  相似文献   

11.
孙文恺 《北方法学》2009,3(1):153-160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治理论经历了“法治”与“人治”之争、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三个大的阶段。我国的法治理论有着鲜明的特色,即具备了满足中国的法治现实之需、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政府和学界的良性互动、借鉴西方国家的法治理论、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以及理论界主体的回归等特征。这些特征又将把法治理论研究导向注重法治实践的具体方式和路径、关注中国的传统与现实等方向上。  相似文献   

12.
<正> “一国两制”下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 在本世纪末,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中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不 仅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不曾有过论述,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这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这就叫做中国特色。” 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而绝不允许同时有另一与之对立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并存和发展。而实行“一国两制”后,就突破了“一国一制”的固有理论和模式,形成了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和  相似文献   

13.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这是对我国三十二年来政权建设基本经验的总结,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国家学说,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学说的重大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4.
重大责任事故罪罪过形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守芬  申柳华 《法学论坛》2006,21(1):101-107
近几年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频发,使得重大责任事故罪成为关注的焦点。通过对国外刑法中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以及我国刑法理论界学说争议的分析研究,提出我国现行刑法中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间接故意、复合罪过都不宜成为该罪的罪过形式的观点。罪过形式之争的根源在于我国刑法中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理论自身的缺陷,导致的罪过交叉现象———罪过“模糊”。最后,根据对危害结果的“认识标准”和“关系类型”,对该罪过失类型进行了分类。  相似文献   

15.
《法学》1986,(5)
关于法的本质属性问题,我国法学理论界已经持续讨论多年了。本刊自今年第一期发表张宗厚同志写的《对法的三个基本概念的质疑》后,反映仍然较为强烈,同时收到不少来稿,提出了许多不同见解。我们认为,要创造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就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冲破“禁区”,坚定不移地贯彻“双百”方针。正如有的作者所说,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现状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的态度,不能“唯书”、“唯上”,应提倡敢于探索的精神。至于对法的本质属性问题,可以在总结我国建国三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形势,继续进行探讨。我们的根本目的,是要倡导和创造学术争鸣的良好环境和气氛,探索和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看待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力求得出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又切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际的科学结论。张友渔同志最近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关于法的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包括原始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一定规范。毛泽东同志就讲过:一万年以后也有法庭。一种是狭义的,即专指阶级社会的法律。但说老实话,我对于广义的法是缺乏研究的,我们集中研究的是阶级社会的法律”。他认为对张宗厚同志提出的法的新定义和基本属性,应增加一句:“在阶级社会里,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见《人民日报》今年8月31日第五版)在这次讨论中,我们收到全国各地许多读者的来信来稿,特在此表示谢意!现将部分来稿摘要如下,供大家进一步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86,(5)
关于法的本质属性问题,我国法学理论界已经持续讨论多年了。本刊自今年第一期发表张宗厚同志写的《对法的三个基本概念的质疑》后,反映仍然较为强烈,同时收到不少来稿,提出了许多不同见解。我们认为,要创造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就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冲破“禁区”,坚定不移地贯彻“双百”方针。正如有的作者所说,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现状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科学的态度,不能“唯书”、“唯上”,应提倡敢于探索的精神。至于对法的本质属性问题,可以在总结我国建国三十多年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形势,继续进行探讨。我们的根本目的,是要倡导和创造学术争鸣的良好环境和气氛,探索和研究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看待这一重大理论问题,力求得出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又切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际的科学结论。张友渔同志最近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关于法的概念,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包括原始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一定规范。毛泽东同志就讲过:一万年以后也有法庭。一种是狭义的,即专指阶级社会的法律。但说老实话,我对于广义的法是缺乏研究的,我们集中研究的是阶级社会的法律”。他认为对张宗厚同志提出的法的新定义和基本属性,应增加一句:“在阶级社会里,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见《人民日报》今年8月31日第五版)在这次讨论中,我们收到全国各地许多读者的来信来稿,特在此表示谢意!现将部分来稿摘要如下,供大家进一步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较多地讨论了以下一些问题。无阶级社会是否有法,调整“社会公共事务”部分的法是否有阶级性,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否也可适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公式,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归结为法的概念问题,其中大多数又都涉及到方法论问题。  相似文献   

18.
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科学地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领域中诸如社会主义国家的法的本质、民主与法制的关系、"依法治国"、法的功能与价值、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等重大理论问题。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论述,是邓小平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在纪念中国共产党九十周年之际,重温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对我们今天的法治的建设和法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张荆 《犯罪研究》2020,(4):6-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诞生,对我国社区矫正事业发展意义重大。它是实务界十余年艰辛探索与实践、理论界调查研究与理论储备、立法界博采众议之结晶,是社区矫正事业的“里程碑”,是立法之楷模。智慧立法确立了制度框架、工作流程及法律责任,规避了长期以来的“性质”之争,为社区矫正未来发展拓展了空间。立法虽为社区矫正指明了方向,但以往实践中显露出的人才培养与队伍稳定、有针对性的科学矫正、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监督,以及民间对社区矫正理解与积极参与等诸多难点,还需在今后的法律实施中逐一解决,在实践和理论探索中继续摸索、磨合和修正,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20.
虽然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上得到了确认和完善,但是法律并未对其概念和性质作出明确的规定。理论界也缺少对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关注。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到底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如果是行政合同,为什么学界没有对我国这种“土生土长”的行政合同进行深入的研究?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对其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不仅是理论的需要,更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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