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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這次華中稅務會議,反映了各省稅收情况,討論了稅務方面許多大問題,提出了今後稅收工作的任務与方針,為華中全區國家稅收工作奠定了初步基础,這是一个重大收获。我因為未能參加這次會議,沒有聽到各位同志的發言,衹能就稅收工作中若干原則問题,向大家講一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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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業稅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8年6月3日第96次会議通过,現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澤东 1958年6月3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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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稅收旺徵工作,在各級黨政重視與領導和全體稅收幹部的努力下,已取得了很大成績,稅務幹部的自滿保守和消極鬆勁思想已有所扭轉,目前全省稅務部門正積極地繼續深入開展旺徵工作,大力組織收入,爭取完成和超額完成全年稅收計劃。但是在任務繁重、時間緊迫的情祝下,由於部份幹部平常不調查研究,對任務心中無底,特別是對政策和任務的一致性認識不足,存在單純任務觀點,爲了完成任務不擇手段,因而違法亂紀現象不斷發生,尤其農村稅收工作中違法亂紀事件更爲嚴重。已查知的因稅自殺的即有三起,其中峽江縣馬埠區流源村木工黃天順,僅欠稅四元,但由於稅幹姚銘勛催稅言語生硬,態度蠻橫,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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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5,(2)
為適應新人民幣的發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發行新的人民幣和收囘現行的人民幣的命令」,除對稅務徵收、完稅凭證等事項指示各級税务機關佈置執行外,特再將有關稅務的幾個問題通告如下:一、關於稅務徵收方面: 1、现行工商各税税收條例法令中有關金額的規定,如起徵點、定額納稅和定額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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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7,(20)
1956年8月頒發关于对私营工商業在改造过程中交納工商業稅的暫行規定以后,各地对小商小販都实行了新的納稅办法,执行結果,基本上是符合小商小販組織起來的納稅情况的。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为了解决这些問題,我部曾根据各地意見進行研究并征求有关机关的意見后,提出改進办法报請国务院(五办、八办)核示。茲接國务院(五办、八办)1957年4月3日联五办字第67号指示,同意按照以下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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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20)
国务院命令(不另行文) 国务院关于改进稅收管理体制的規定,已經經过1958年6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97次会議批准。现在予以公布試行。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1958年6月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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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14)
1957年10月28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改进城市、工矿区猪肉供应的規定中,規定部队集体伙食單位屠宰自养猪只自食的,其納稅办法与农民养猪自宰自食的相同。执行以来,各地迭有反映。为了鼓励部队养猪的积極性,照顧他們在减少向市場采購生猪以后,仍能得到标准定量的供应,保証部队在战斗、訓練及特种作業情况下体力消耗的需要,对于部队养猪自宰自食的,仍予以免征屠宰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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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4,(11)
玆將一九五四年農業稅夏徵稅率、折合率通知如下: 一、税率:實行扣除免徵點地區每夏季負担畝爲(米下同)二十一斤半;不扣除免徵點地區,每夏季標準畝爲十七斤;貧瘠山區每標準畝爲十五斤。雁北專區及忻縣專區之西北部分縣,由於種麥少而又分散,不必進行詳細計算,可根據種麥多少、實收穫情况酌情分配借徵一部。二、折合率:根據中央財政部指示的‘應本公平合理,國家和人民兩不吃虧’的原則,參照本省具體情况,確定我省米麥折合的原則爲‘以麥定產地區每斤小米折小麥一斤,以穀定產地區,原則上按收購牌價换算,並予以適當調整’。根據上述原則,茲决定一九五四年夏徵米麥折合率爲長治專區各縣、長治市和榆次專區之榆社、忻縣專區之陽曲等十八縣一市改爲十三兩麥子折米一斤外,其他市、縣一律執行一九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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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49,(2)
我省太原市的秋季(七至九月份)工商稅徵收工作,是在八月二十日佈置的,十月底完成了政策宣傳與組織行戶間的評議工作。從十一月三日開徵,五天內即全部完成七千石的工商稅及一千四百石的地方附加。各戶交納,均踴躍熱烈,為我們徼收工商稅以來所未有。此次順利完成的原因,有如下幾點: 一、對政策宣傅的普遍深入。進城以來,即不斷地在各界代表會,工商戶代表會上反覆講解我們的稅收政策,說明它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刺激發展生產的:是公平合理的。同時,也着重說明農民支持了長期戰爭,負担相當繁重,必須適當平衡農工商的負担。從而消除了工商戶怕負担重的思想顧慮。同時也指出了不願負担的錯誤想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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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15)
为了鼓励農業生產合作社積極培育樹苗,勝利实現12年綠化祖國的任务,对農業生產合作社培育樹苗的收入,一律免征農業稅。農業生產合作社、个体劳动農戶和別的公民所栽培的林木,在沒有收入的年限內,也予免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