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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9 毫秒
1.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在物权移转的意义上来说的,不同于引起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买卖等合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实行房地一体主义。现行国家政策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村房屋,对此类买卖合同应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无效。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农村村民的具体条件,取决于如何解释《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现行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实行登记要件主义。  相似文献   

2.
既有公司担保法律规范因为法律后果要件阙如、公司法与合同法的价值本位抵牾,若遵循“法条主义”之演绎推理解释路径,则不能获得具有解释结论唯一性与价值取向一致性的裁判结果.故而,在具体裁判环节中,法官应摒弃既有的“法条主义”之规范分析与价值分析路径,采用“后果主义”之“法律后果预测——行为评价”的逆向思维方式,承认公司担保规范存有法律漏洞与价值抵牾之客观事实,通过对《公司法》第16条直接立法目的即规范维护目标的解释,推导出其所欲求的最佳行为范式,并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保债权人对该最佳行为范式达成所分别负有的消极不越权义务与积极审查义务,再根据越权担保与无权代理在构成要件上的相似性,通过类推适用无权代理的方法填补公司担保规范的法律后果漏洞,进而引导实践中公司担保合同行为达致其最佳行为范式之要求.  相似文献   

3.
蔡明 《法制与社会》2010,(24):250-251
意思表示理论中解释原则是个非常重要的命题,直接影响着合同法上对合同解释所采取的态度。本文指出通过对各国关于意思表示解释理论与实践的分析,探求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解释原则,并挖掘其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问题具有的重要意义,可对我国司法实践活动产生帮助。  相似文献   

4.
李永锋  李昊 《法学研究》2007,29(1):42-53
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在让与通知效力方面的主要差别,在于是否将通知作为债权让与对抗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的要件。确定被让与债权之归属的优先规则,包括合同成立主义、通知主义和登记注册主义,我国民法在解释上应当采纳通知主义。债务人可以向哪一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清偿与优先规则确定的债权归属并非完全一致。如果在让与通知之前债务人已经知悉债权的让与,债务人与出让人之间消灭债权的行为不能对抗受让人。表见让与适用于由出让人做出让与通知的情形,在受让人通知的情形,对表见让与的适用应当有特别的限制。债务人有权不主张表见让与而拒绝向表见受让人清偿或请求返还清偿。  相似文献   

5.
在美国宪法解释中,不同的学者或者法官具有不同的立场和解释方式,大体上形成了两大阵营,即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和能动主义解释方式。面对司法审查制度中的反多数难题,任何一种解释方式都必须树立自身的立场,原旨主义和能动主义亦是如此。这两种解释方式都选择利用民主来为自身的合法性进行辩护,在谁在坚持民主和谁能促进民主这两个问题上两种解释方式采取了一致的立场,并给出各自的论证。通过对双方论辩内容的细致梳理,我们会发现宪法解释中对立的双方是在利用不同的民主观作为自身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6.
合同债权转让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已经司空见惯。关于合同债权转让的理论,可以分成合同转让的性质,合同转让的生效要件,合同债权转让的债权范围等几个方面,在这些方面如果采用不同的理论观点,结果就会大相径庭。单就合同债权转让生效方面就存在通知主义、自由转让主义和债务人同意主义三种不同的理论观点,世界各国在民法或者合同法中的规定,这三种观点都有被采用的。本文拟对合同债权转让的性质和生效要件两方面做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7.
刑法解释观应从规则主义适度转向人本主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各国在对刑法进行解释时,都存在着规则主义与人本主义两种不同的观念。长期以来,我国在对刑法进行解释时一直坚持规则主义的刑法解释观,这对于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维护法制的权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坚持规则主义的刑法解释观也越来越暴露出其固有的一些缺陷,如过于依赖刑法的确定性、强调探寻立法者的原意、注重抽象人权的保护而忽视现实人权的保障、缺乏对违法犯罪者的人文关怀等。而坚持人本主义的刑法解释观则有利于明确刑法解释的目标与出发点、确立人权在刑法解释中的地位、注重对犯罪人的人文关怀等。因此,我国的刑法解释观应从规则主义适度转向人本主义。  相似文献   

8.
合同解释原则与审判实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解释制度是合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论界中,对何谓合同解释莫衷一是。本文认为:合同解释是指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对合同条款予以明确的过程。那么,如何解释合同呢?两大主义的对立与融合解释合同存在两种主义。一是意思主义,也称主观主义,即探求表意人的真实意思,而不拘泥于文字;二是表示主义,也称客观主义,即强调从表意人表现出来的文字等来探求表意人的真意。这两种主义均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人们不同价值判断下产生的。意思主义是基于人们的个人本位思想;表示主义则是基于社会本位思想。1.大陆法系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将合同…  相似文献   

9.
刘斌 《法制与社会》2013,(29):62-64
就合同解除与损失赔偿的关系而言,认为“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相互排斥”的选择主义,与我国现行立法相悖;认为“合同解除与因合同消灭之损害赔偿并存的两立主义”,无法实现实质正义。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之下,如债权人依法行使一般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的,无论是从违约责任制度的目的来看,还是根据民法解释学的一般规则,均应采‘lA同解除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并存的两立主义”,从而将期待利益纳入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10.
李文斌 《法制与经济》2008,(16):70-70,73
合同债权转让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已经司空见惯。关于合同债权转让的理论,可以分成合同转让的性质,合同转让的生效要件,合同债权转让的债权范围等几个方面,在这些方面如果采用不同的理论观点,结果就会大相径庭。单就合同债权转让生效方面就存在通知主义、自由转让主义和债务人同意主义三种不同的理论观点,世界各国在民法或者合同法中的规定,这三种观点都有被采用的。本文拟对合同债权转让的性质和生效要件两方面做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1.
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分的再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尹飞 《法学家》2003,(3):115-124
作者考察了各主要国家民法对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分的态度及其成因,认为法律对这一区分的态度受到合意在交易中的地位、意思主义与表示主义、法律对法律行为本质的认识等因素的影响,并探讨了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分的意义、合同的不成立与被撤销之间的关系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揭示了我国《合同法》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法理基础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2.
民事法律行为解释的立法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包括合同的解释、遗嘱的解释等 ,其差异性大于共通性 ,制定民法典时统一地规定法律行为解释的意义不大 ,应分别规定。遗嘱解释应奉行意思主义 ,合同解释亦非全然表示主义。现行合同法未体现“误载不害真意”原则 ,制定民法典时应当改进。在合同订立阶段 ,意思表示的解释有别于合同解释 ,应独立规定。狭义解释是确定行为的含义 ,广义解释尚包括带入含义的补充解释与修正解释 ,后二者主要针对合同而言 ,对于遗嘱原则上并不适用。  相似文献   

13.
朱丹 《环球法律评论》2020,42(1):127-141
国际刑事法院对《罗马规约》近年来的解释中呈现出司法能动主义的趋势,即背离约文的字面含义和立法者的原意,扩张国际刑事法院管辖下犯罪的定义和可受理案件的范围。国际刑法的混合性质、先前国际刑事法庭的司法能动主义政策以及《罗马规约》适用法条款和解释规则的不确定性都是导致国际刑事法院司法能动主义的原因。作为非经授权的司法立法行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司法能动主义不但违背国家主权原则和罪刑法定主义,而且损害了国际社会通过其追究国际犯罪的信心。构建对其司法能动主义进行规制的关键在于厘清和协调《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解释规则、罪刑法定原则下的严格解释以及存疑有利于被告解释方法三者在《罗马规约》解释中的适用范围及适用关系。  相似文献   

14.
针对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列举式规定,法解释的主要方向也是列举主义属性。但是,该法律施行至今,其实还客观地存在着与此不同的概括主义法解释路径。该路径依据实定行政诉讼法的规范规定,通过全项列举或另定根据规范等方法,消解了列举主义“受案范围”的局限性,而这些方法同样能够适用于对新法内容的解释。  相似文献   

15.
美国制定法解释方法向文本主义的回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美国制定法解释方法的文本主义经历了平白意义规则和新文本主义两个发展阶段。以斯卡利亚为代表的新文本主义对在制定法解释领域长期占据正统地位的意图主义解释方法进行了批判,并对早期平白意义规则进行了扬弃,将文本重新置于制定法解释的中心位置,强调制定法语词的通常、自然与客观意义,并认为文本通常意义的确定无需借助于立法者意图或立法史等文本外材料,而只须根据“普通说英语者标准”,运用词典、语法、解释准则等语言学方面的工具并考虑制定法文本的语境、结构与整体等语义性背景即可确定。  相似文献   

16.
王彬 《北方法学》2011,5(2):104-111
分权的政治逻辑要求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保持克制与谦抑以维护多数主义的民主价值,然而解释学的本体论转向使法官解释的能动性成为既成事实,通过司法实现正义又成为美国宪政制度的法治追求。分权逻辑与解释学逻辑在话语上的对立构成民主与法治的张力,形成法律解释的宪政困境,这从根本上缘于西方宪政民主制度内在的结构矛盾。在美国司法语境下,对于法律解释的宪政困境存在着司法积极主义和司法消极主义两种司法哲学的对立,温和的司法积极主义对于法律解释宪政困境的缓解是可行的理论进路。  相似文献   

17.
以连云港陆源污染海洋补偿令为考察对象,通过案件论证过程评介能动司法在环境法解释中的新发展.环境法治法律思维是进行环境法律解释的思想基础,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相补充是环境法律解释者的立场.在多学科的背景下,环境法律的解释在传统的解释方法之外,利用新的功能性的法律解释方法也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8.
通向法治之途的方法论——与陈金钊教授第二次商榷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随着近代意义上的法治主义演进为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主义,法治主义者对待法律解释的基本立场除了坚持反对之于字意清楚的法律文本进行解释外,亦承认了在法律文本文字不清楚的情形下允许法官进行法律解释的可能与必要,法治反对解释的立场仅仅对应于近代法治主义;所以,"法治反对解释"只局限于近代意义的法治内涵上,而不能普遍化为一般意义的法治目的与法治要求;原意主义方法论与"法治反对解释"并非一回事,它们各自皆有不同的内涵;无论是原意主义、消极主义方法论,还是非原意主义、积极主义方法论,皆是通向法治之途的方法论。  相似文献   

19.
以连云港陆源污染海洋补偿令为考察对象,通过案件论证过程评介能动司法在环境法解释中的新发展。环境法治法律思维是进行环境法律解释的思想基础,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相补充是环境法律解释者的立场。在多学科的背景下,环境法律的解释在传统的解释方法之外,利用新的功能性的法律解释方法也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0.
杨蓉 《法制与社会》2012,(36):266-267
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一般分为阐明解释和补充解释两大类型.在阐明解释,应依被解释法律行为的不同类型而分别坚持表示主义或意思主义.我国《合同法》尚未确认合同的补充解释,但依法理确有通过补充解释来填补合同漏洞之必要.对遗嘱的解释应充分尊重遗嘱人的内心真意,如果允许法官对其补充解释,则属过分干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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