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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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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设立,回应了国民对于预防和打击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强烈要求,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民生的关注和重视。与此同时,更体现出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事故治理思维的转变,开始转向了重点治吏和从严治吏两个层面,但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由于自身用语的模糊性以及设置的不合理性导致预期法律效果难以实现。因此,有必要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相关概念进行合理界定,增设财产刑、资格刑以及单位犯罪,引入风险刑法理念,以此来严密刑事法网。打击食品监管渎职犯罪。  相似文献   

2.
食品监管渎职行为从众多的公职人员渎职行为中分离出来,彰显了国家应对食品安全社会风险的决心;对食品监管渎职罪进行分类,有利于研究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本质与特征;公共选择理论、监督过失理论和治吏从严的刑法理念从不同的纬度支撑着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理论基底。食品监管渎职罪由于简单沿袭普通渎职罪的立法模式,存在法条设计过于简单,立法技术落后等诸多缺陷,因此有必要从立法技术、立法理念及法定刑设计等方面对该罪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并对此罪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专门打击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渎职行为.对该罪立法背景、犯罪构成和司法认定中主要问题进行准确理解,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也具有重要的司法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4.
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受贿罪都是国家公职人员实施的职务犯罪,按两罪并罚处理不仅能体现刑罚公平,也是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此外,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明知生产者和销售者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的食品而提供帮助的,按相应的共同犯罪论处;同时应贯彻刑罚必然性与刑罚及时原则,重视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强化刑罚的消极预防与积极预防的整体效果,以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犯罪。  相似文献   

5.
国家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治理思维开始转向了重典治吏和从严治吏的层面,这种转变的成效尚待司法实践的实证考察。而从刑法文本来对食品监管渎职罪进行规范分析,无疑会裨益于食品监管渎职罪现在的司法运用和未来的立法完善。食品监管渎职罪在罪名拟定上存在着忽视罪责要素、忽视主观恶性、忽视刑罚个别化、容易与渎职罪章的章罪名混淆的弊病,应当拆分为食品监管玩忽职守罪和食品监管滥用职权罪;在立法体例上存在着特殊性彰显不足、法条适用错综复杂、违背平等适用刑法的嫌疑和浪费立法资源的缺陷,值得在以后的立法工作中予以借鉴。食品安全的保障单纯依靠刑法是无能为力的,须建立一个全方位的安全保障制度并使之体系化。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以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渎职行为,强化国家的监管责任。本文就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行为、主体范围、罪过形式及法律责任进行深入解读,以期能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渎职罪立法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新刑法的实施,我国现行渎职罪刑事立法的缺陷越来越明显,突出地表现为渎职罪的主体不尽科学、罪过形式不甚规范、客观方面有失妥当、罪刑处断有欠均衡。因此,使渎职罪的主体统一化、罪过形式分明化、客观方面科学化、罪刑处断协调化,是我国现行渎职罪刑事立法完善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针对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用于督促和惩治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渎职行为.认定“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关键在于把握其构成要件和法条竞合时的适用原则这两方面,然而英罪名和法定刑仍须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渎职罪刑事立法较之以往已有了很大的发展 ,增强了协调性、可操作性 ,提高了严密性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突出表现为渎职罪的主体不尽科学、罪过形式不甚规范、客观方面有失妥当、罪刑处断有欠均衡 ,因此 ,必须进一步加以完善 ,使渎职罪的主体统一化、罪过形式分明化、客观方面科学化、罪刑处断协调化。  相似文献   

10.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许多案件触目惊心,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不可否认的是,食品安全领域的渎职行为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1.
食品监管渎职罪条文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规定表明其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有直接的联系,故此有学者认为食品监管渎职罪兼具故意和过失两种罪过形态,突破了传统刑法的单一罪过说。刑法总则中故意和过失的确定是针对危害结果而非危害行为而言,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均应是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没有突破单一罪过说。  相似文献   

12.
当前食品安全犯罪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刑事政策的不完善及监管不力是其重要原因.应对风险社会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的当务之急是在坚持刑法基本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更新立法理念、调整司法策略,将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法益进行前置保护,运用客观归责的相关理论,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刑法理论,方能更好地发挥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应然作用.  相似文献   

13.
国家机关对食品安全的正常监管活动应当作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内容,而公民的健康权利和生命安全与国家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则不宜作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内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方面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几个要素。要彻底搞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内容,至少应当明确有哪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有哪些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几个问题。从两高司法解释的食品监管渎职罪名称来观察,其罪过形式应确定为过失,具体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种,它属于监督过失范畴。  相似文献   

14.
本文通过对现行刑法中指导渎职罪共有的“宜细不宜粗”的立法思想和渎职罪特有的“轻刑溥惩”的立法思想的分析 ,评价它们对污职罪立法及司法的影响 ,进而对这两种立法思想的全理性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15.
食品监管渎职罪"入刑"后,由于监管部门混乱,监管职责的交叉和空白致使该罪发现查处难;刑法规范本身用语的模糊性,结果犯的入罪门槛高,因果关系认定难,与其他犯罪难以区分等因素导致其具体适用难;加之监管人员与不法分子相勾结等原因,使得设立该罪的预期效果难以实现。对于其在司法适用中的困境,需要厘清监管部门的职责,优化监管者队伍,通过明确刑法用语、引入危险刑法理念变结果犯为危险犯、采取条件说来判断因果关系、增加罚金刑和资格刑等来完善刑法法规,为该罪的司法适用难寻求出路。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如犯罪主体不明确,处刑较 轻,刑种单一,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狭窄,这些缺陷严重影响了该罪作用的发挥。因 此,我国刑法应对该罪重新设置,扩大责任主体范围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科学配 置刑种,重视罚金刑的适用,实行单位和直接人员双罚制,适度加重处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17.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缺陷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不明确 ,导致法律适用上的混乱 ;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完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力救济不足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诉讼程序不适合消费争议的特点。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建议 :一是明确规定《消法》的调整范围 ,为此要明确规定消费者、经营者和消费品的概念和范围 ;二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要进一步细化 ;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力救济 ;四是完善消费争议的处理程序。  相似文献   

18.
交通肇事罪立法完善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型工程运输车的违法违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愈演愈烈,造成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适当提高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对增强驾驶员的责任心,减少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是有好处的。要完善相应的立法,应当从完善交通肇事罪主观罪过的认定规定、完善交通肇事罪结果的认定方法和法定罪刑配置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9.
我国高等教育立法存在的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立法存在许多问题或缺陷,如结构不合理、原则性内容较多、程序性规则较少以及立法滞后和部分内容不合理等,这无法完全适应我国高等教育迅猛发展的需要。为此,需要从法律上理顺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的关系,完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的形式结构,及时修改或制定新的规范性法文件以及加强高等教育理论、立法理论尤其是立法技术理论的研究。  相似文献   

20.
在金融业的各种混业模式中,金融控股公司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成为人们的首选方式,而我国目前对此类公司的法律规制却明显滞后。应当从法律上准确界定金融控股公司,对金融监管权力进行合理的法律配置,完善监管的内容,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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