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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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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利本位的理论逻辑——与童之伟教授商榷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童之伟教授《权利本位说再评议》一文对于深化法本位问题和权利本位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但他指责权利本位说没有给予权力问题以应有的关注 ,只关照到私法领域 ,而不能适用于公法领域 ,其理论框架是过时的和不切实际的等 ,是偏颇的和有失公允的。他认为权利本位只存在于权利与权力关系领域 ,在权利与权利、权力与权力关系中不存在法本位的问题 ,具有独断论的色彩。实际上 ,权利本位说已经充分关注到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问题 ,并且坚持在这一领域应当坚持权利本位 ,反对权力本位 ;不能认为权利本位仅存在于权利与权力关系中 ,而应当从三个方面全面把握权利本位的基本内涵和理论逻辑 ,即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坚持权利本位 ,在权力与权力 (职权与职责 )关系中坚持职责本位 ,在权利与权力关系中坚持权利本位  相似文献   

2.
权利本位说再评议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权利本位说的复兴促进了法学的革新和进步 ,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有助于克服在我国长期存在的某些权力本位主义的极端倾向。尽管权利本位说在“矫枉必须过正”的意义上有其多方面的价值 ,但它却不是一种科学合理的理论。权利本位说内容方面的缺陷主要是 :基本上停留在一个法学口号的水平上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把握它 ,它也不大可能对法的制定和实施产生多少实际影响 ;因忽视权力而误解权力 ,进而在理论上错误地处置权力 ;从其所隐含的社会内容看 ,它走到了与权力本位相对立的另一个极端 ;脱离法律生活实际 ,违背建立正常法律秩序的要求。在权利本位论者设定的权利义务分析的大框架内 ,权利本位说中的“本位”在逻辑上不可能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本位 ,在该框架内权利本位说几乎没有什么真实的意义 ,甚至它以义务本位作为其对立面 ,也是错误确定目标的结果。社会主义法到底应以什么为本位 (中心、重心等 )的问题 ,仍有继续探讨的必要 ,其关键是找到一种有助于实现权利 -权力平衡的一般理论。  相似文献   

3.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薛克鹏 《现代法学》2006,28(6):92-100
社会本位是以社会整体为中心和起点,要求在个人与社会之间重新分配权利的一种法律思想。它将社会视为目的而非手段,坚持权利本位,但主要关注社会公共权利而非个人权利。私法因其奉行个人本位理念而难以容纳这一权利。社会公共权利的栖息地主要是经济法和其他社会立法。在社会本位实现过程中,国家的作用至为关键,除立法机关应以社会整体为中心配置权利和义务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成为实现社会本位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4.
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公务员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义务、权利和管理的重要法律,其鲜明特点之一是对公务员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代表和反映机关的形象。权力的运行规律表明,有权力,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没有监督  相似文献   

5.
宪法权利但书是对宪法权利的限制,宪法义务是制宪者(人民)要求自己对国家的义务(服从法律)。权利但书与义务在主体、所禁止侵犯的对象以及与权利的关系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宪法权利但书与宪法义务都是原则性的,并具有某种程度的重合性。各宪法权利但书形成了整个宪法权利的关系网。作为义务对他人的义务往往伴随着权利及其权利但书;对国家的义务则伴随着国家权力及其权力但书;宪法权利但书中的重要元素——"公共利益"与国家权力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6.
宪政制度下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在宪政精神的指导下进行.在宪政制度下,政府与人民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政府的权力产生于人民的授权,政府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由此决定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确立以"公民权利本位,政府义务本位"的观念.在宪政制度下,需要通过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法律制约权力等权力制约模式来确保服务型政府的公共性,克服政府自利性现象. "宪政"就是"限政",即政府的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限制.因此,在宪政制度下,树立有限政府的理念就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7.
正确的观念是正确理论的基础,先进的观念是先进制度的先导。我国传统劳动法学的落后首先是观念的落后,因此,只有注入权利的思维来实现劳动法研究的观念更新,具体要实现从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国家本位到社会本位、利益一致到利益协调的观念转变,才能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劳动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学》2014,(3):102-115
以研究路径的选择为视角,环境法的研究主要分为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两个派别。这两个派别主要就环境权主体合理性问题和法律规则设置路径选择的合理性方面展开针锋相对的辩驳,辩驳却没有对环境法实践性这一根本要求予以应有的重视。权利本位与义务本位之争背后所体现的价值观的选择、研究立场的选择以及研究路径的选择问题,都为二者提出了一个研究指向的要求———环境行为。针对环境行为进行研究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而进行环境行为研究的前提就是实现环境行为的法律表达。  相似文献   

9.
论税权二元结构及其价值逻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学界关于税权概念存在着一些争拗,而税收债权论和社会契约论的引入和运用,有助于对税权内涵及其本质的深层解构。显然,税权作为国家税权力与纳税人税权利的统摄,并非仅仅是一种语义上的概括,而是税权力与税权利互为债权债务关系表里的必然,其主体不仅包括行使税权力的国家,还包括授权国家行使税权力的纳税人,而且始终以保障纳税人权利的良好实现为依归。本文试图运用税收债权债务论和社会契约论来分析税权的概念和内涵,澄清税权的外观结构与内在本质,进而揭示宪政语境下税权结构生成的价值逻辑。  相似文献   

10.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上的一场革命,同时也必然给我国的民主宪政制度带来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的一个重要内容将是促进我国社会权力结构的优化,从而有利于扩大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下面我们对此作些简要论述。所谓社会权力结构就是社会权力总量中由国家行使的部分同公民保留下来自己行使的部分间的一种量上的比例关系。现代民主宪政体制,不论属于哪一种类型,至少在宪法和法律上都承认一切权力(或主权)属于人民,即承认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本位主体。但是,在社会的实际政治过程中,人民总得或多或少地将一部分权力委托给国家机关行使,他们自己则直接行使未委托出去的那部分权力并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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