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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从"两岸关系条例"的修正看两岸"三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蘋 《两岸关系》2002,(12):15-17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关系条例”)是台湾当局处理两岸民间交往事务最重要的“法律”依据。虽经过多次修正,依然不足以因应两岸人民日趋复杂的互动关系,尤其在两岸均加入WTO的情势下,与现实脱节的矛盾更加凸显,“两岸关系条例”亟待翻修。  相似文献   

2.
海峡两岸新夫妻财产制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峡两岸夫妻财产制度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立法表现形式、法定、约定、特有夫妻财产制等方面对两岸新夫妻财产制进行比较 ,研究其法律冲突 ,提出解决冲突的构想 ,分析解决冲突的方法 ,以期保护涉两岸婚姻家庭关系 ,促进两岸人民的正常交往  相似文献   

3.
杨茜  章易 《统一论坛》2004,(1):21-22
2003年10月9日,台湾当局终于通过了修订后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在某些方面对两岸交流虽有一些积极意义,但其阻碍两岸交流的实质并未改变。台湾当局不得不修订旧“条例”早在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赴祖国大陆探亲不久,即开始着手制定相关的“规定”,以“规范两岸人  相似文献   

4.
正台湾《中国时报》5月24日发表前台湾政策研究基金会执行长尹启铭的评论说,蔡英文"5·20"就职演说时宣示新当局"会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处理两岸事务",立即有报纸雀跃地以之作为头版头条新闻的标题,并且说蔡英文"两岸论述全新的亮点就是提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我们想问:蔡英文的话可以相信吗?  相似文献   

5.
论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规避行为的效力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规避行为的效力问题□郭丽红涉外民事领域里的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人为地变更冲突规范所规定的连接因素,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有些学者又称这种行为是“诈欺规避”、“窃法作弊”或“钻法律的空子...  相似文献   

6.
自1987年11月2日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两岸人民间的民刑事件大幅度增加,亟需制定两岸关系特别法,使两岸民间交往纳入法律轨道。两岸法律界人士很早就提出了这一问题。在1988年11月中旬于香港举行的“海峡两岸法律理论与实务座谈会”上,两岸律师再次共同重申了这一呼吁。此后,两岸民间团体、人士乃至官方机构都纷纷行动起来,推出了各自起草的“两岸关系法”草案,先后有5家7个版本的“两岸关系法”草案出台,分别评述如下:  相似文献   

7.
2月17日,由厦门台商、台湾春保钨钢集团总裁、中华两岸文化经济协会会长廖万隆发起,300位台商联名签署的《台商宣言》,在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和廖万隆共同主持的“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保障台商权盐”研讨会上公开发表。这份《台商宣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充分反映了广大台商的强烈愿望,要求台湾当局及民意机构尽速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相似文献   

8.
海峡两岸刑事诉讼法律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79年以来,随着大陆方面和平统一政策的推行,台湾当局的大陆政策逐渐出现松动,特别是1987年11月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之后,两岸人民之间的交往日益凝繁,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亦日显突出和复杂,各种刑事纠纷时有发生,并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以在台湾海峡发生的走私和抢劫等严重犯罪活动最为猖獗,从而使两岸刑事诉讼法律的冲突问题成为急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就两岸刑事诉讼法律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作一探讨。一、海峡两岸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一) 海峡两岸互涉刑事案件的表现形式及其特征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有较完备的规定。总体而言,涉外遗嘱继承关系中不同情形下的冲突规范适用有四种模型,将其与我国司法实践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实践中仍存在误用的情形,反映出人们对国际私法理论的误解。只有厘清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适用冲突规范,以解决相关的涉外民事争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有关两岸婚姻的问题引起人们注意。两岸婚姻究竟是苦?是甜?恐怕一言难尽。其实,应当说,两岸婚姻也是两岸关系发展的产物,是两岸人民交往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两岸婚姻是中国人自己的婚姻,两岸人民同文同种同习俗,两岸通婚加  相似文献   

11.
台情扫描     
<正>民进党升高两岸对抗、破坏两岸交流无所不用其极近期,民进党当局继续升高两岸对抗,刻意阻挠限制两岸正常交流交往,可谓怙恶不悛。5月31日,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增订条文,为两岸签署政治协议设置几乎无法达到的超高门槛,被讽为"两岸断绝关系条例"。近日,民进党籍"立委"提议终身限制退休高官赴大陆参加"政治活动",获台陆委会主委陈明通支持。此外,台军将心理战喊话中的"共军弟兄"改为"敌军弟兄",对士兵灌输"大陆是敌人"的意识。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两岸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过程全面结束,两岸“入世”已是指日可待。但是两岸民众仍看不到两岸之间经贸往来如何打破目前的间接、单向的模式,人们无法想象“入世”后,两岸目前这种不正常的关系仍将继续维持;两岸人民对于有着亲如骨肉的血缘,却仍不得不绕远道而行的作法,一直有着难以启齿的隐痛。未来能否消除这种隐痛,能否实现正常的经贸往来和人员往来,人们不敢乐观。而根据世贸组织的精神,两岸直接“三通”本不应该是一个问题。自从80年代初以来,两岸民间交流交迅速发展。然而,长期以来,台湾当局无视两岸民意,逆潮流…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两岸农业交流出现了良好的势头.去年底,“海峡两岸农业研讨会”在台北举行,在两岸关系由于政治上的分歧出现紧张对峙局面的情况下,农业高层官员的此次接触更进一步表明了继续将两岸的农业合作与交往推向深入,是两岸人民的共同意向.  相似文献   

14.
自2009年两岸共同签署《互助协议》以来,祖国大陆与台湾区际司法合作与互助有了长足的进步,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经裁定认可的大陆判决无既判力、“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适用范围窄、不认可大陆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欠缺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机制和两岸管辖权冲突的协调机制等。因此,有必要在不断充实和完善各自单边立法与共同签署的区际协议同时,解决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力问题,扩大两岸法院认可与执行民商事裁判的司法文书、明确管辖权范围,将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处理两岸民商事管辖权纠纷的重要制度,使得两岸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更顺畅。  相似文献   

15.
随着国家对国际经济关系依赖的不断加深和涉外民商事交往的频繁发生,自然人的跨国流动,涉外非婚同居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涉外非婚同居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民事关系。根据“自体法”在涉外合同和涉外侵权法律选择方面的运用,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的“自体法”应当这样表述:涉外非婚同居应首先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未选择法律时应当适用当事人的同居地法或者共同的国籍国家的法律;上述法律不得违反法院地国家的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16.
201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意思自治原则加以重点规定,一方面大量扩张意思自治原则适用范围,另一方面又通过“直接适用的法”、弱者利益保护等原则对其加以限制,充分体现其二维性.这种二维性的价值根源正是当代国际私法对实质正义的追求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需求所致.然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继承法》中相关条文的协调问题、“直接适用的法”总括性规定问题以及具体把握意思自治原则适用范围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增加了意思自治原则二维性实现的困难.  相似文献   

17.
陈孔立 《台声》2011,(8):45-45
近年来,两岸关系得到和平稳定的发展,两岸已经出现前所未有的和平、和解、和谐的气氛,这是两岸人民共同的期待,符合两岸人民的心愿。但是,大家也都看到,到目前为止,两岸的和解还处于“不固定的方式”,尚未向“固定化模式”转化。例如“撤除导弹”、“军购”等问题,一再成为两岸之间的敏感话题。再如,所谓“国际空间”问题,  相似文献   

18.
论两岸民事司法中的平行诉讼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建源 《台湾研究集刊》2004,18(1):12-21,35
平行诉讼是当前涉台民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个突出的现实问题。与其他复合法域国家有所不同 ,两岸平行诉讼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 ,台湾当局不允许大陆居民以民事诉讼为由申请进入台湾地区 ,当事人接近司法权利的行使受到人为限制。对当前人民法院关于两岸平行诉讼的司法实践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可以看出 ,不同法院对重复诉讼和对抗诉讼所持的态度和采取的做法不一致的原因在于 ,立法或司法解释对审理涉台民事案件适用程序法问题的指引不明确。为消除平行诉讼产生的负面效应 ,在两岸授权民间团体的事务性商谈难以恢复的情况下 ,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制定司法解释的方式确立“不方便法院原则”、“待决诉讼”、“协议管辖”以及“裁量管辖”等解决两岸民事司法管辖权冲突的制度  相似文献   

19.
随着两岸经济交往的深入,知识产权领域的冲突逐渐凸显。ECFA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虽为两岸经贸交往提供了无限可能性,但也没解决这种冲突。从解决两岸专利侵权救济法律冲突入手,建立两岸合作保护专利机制的具体措施,将为深入发展两岸经贸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20.
台情扫描     
<正>民进党大肆操弄"反中保台",限缩、破坏两岸交流一方面,拼命挑起两岸对抗,肆意制造两岸敌意。近1个月,民进党利用"立法院"临时会期,于6月19日、7月3日分别主导通过"国安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国安法"修正案将网际空间纳入"国安"范围,针对"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者",从现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提高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1亿元以下罚金。"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则规定,"政务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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