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虚假信息通过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媒介传播时,其具有的隐蔽性和无限制性的特征,可能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现行刑法中尚没有规定专门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而是通过散见于刑法中的一些条款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规制,主要涉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虚假广告罪、诽谤罪等10种犯罪。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构成要件特征来看,犯罪  相似文献   

2.
刑法视角下的网络谣言主要是指在信息网络传播的虚假信息,其在认定时比传统谣言更具复杂性。在刑法尚未专门规定网络谣言犯罪的当下,刑法视阈下的网络谣言必须聚焦传统谣言虚假性本质和信息网络的传播特征两个方面。传播是网络谣言犯罪行为的实行行为与核心,刑法上不存在不具有传播行为的单纯编造谣言的犯罪,编造行为只能是网络谣言犯罪的预备行为。对于虚假性信息的把握,要区分一般虚假性信息和虚假恐怖信息的差异,以及作为非构成要件意义上的虚假信息的定位与法益侵害。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对网络淫秽电子信息涉罪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但《刑法》第363条和364条对淫秽物品犯罪作出了规定,《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三个关于网络信息的犯罪,其中涉及发布网络淫秽电子信息的涉罪行为,在立法解释及相关法律中也有关于淫秽物品犯罪的规定。"两高"在2004年和2010年分别发布了两个司法解释,对网络淫秽电子信息涉罪行为进行规定。文章认为,在刑法上,我国存在对淫秽电子信息规制范围过窄、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定罪标准不明以及对未成年人保护欠完善等问题,因此,应扩大刑法保护范围,进一步明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的定罪标准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4.
网络谣言治理已成为网络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刑法限制解释的语境下,对于谣言与虚假信息可作同等理解.《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若干罪名规制扰乱网络空间秩序的行为,进一步确认并加强了对网络空间秩序法益的保护.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之“传播”须指向不特定对象,本罪不存在单纯的编造虚假信息罪;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之规定兼具限定性与灵活性之特征;“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可参照有关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解释,后者则应规定为抽象危险犯.为防止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成为新的口袋罪,应当对“违法犯罪活动”与“情节严重”构成要件作适当的严格解释.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适用依赖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法庭内外》2013,(7):F0002-F0002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3个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加强指导,特别强调依法从严打击“诈弹”威胁民航安全犯罪。据悉,3个指导性案例分别是李泽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卫学臣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袁才彦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案例明确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编造行为”和“故意传播行为”的关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判断标准以及本罪和他罪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6.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作为新增的信息网络犯罪,当前缺乏专门的司法解释和充分的教义学探讨.在传播内容方面,本罪的虚假信息仅限于灾情、险情、疫情、警情四类情形,但是这四类情形多属于刑法中首次出现的名词,需要结合其他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社会认知进行具体解释,明确不同情形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不当的扩大解释.在传播行为方面,...  相似文献   

7.
《政法学刊》2021,(5):43-52
新时代背景下规制网络失范言论需要刑法的积极应对。对网络失范言论的刑法规制应当首先在规范层面厘定刑法所禁止的失范言论与未禁止的失范言论,在现有的刑法体系中思考网络言论型犯罪的治理思路。在立法层面,对网络失范言论的规制需进一步扩宽治理范围,完善对虚假信息的规制样态,同时也需注重对网络空间言论寻衅滋事司法规则与立法规则的衔接;在司法层面,需坚持言论犯罪治理的谦抑性,注重言论犯罪认定标准的类型化,创新言论犯罪的办案机制。  相似文献   

8.
【要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选择性罪名。编造恐怖信息以后向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恐怖信息以后向不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对于实施数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但应当将其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相关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基本案情】  相似文献   

9.
制作并散布虚假封城信息,不仅远远超越言论自由的边界,而且还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实质的刑事可罚性,应当作为犯罪处理。依照《刑法》具体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制作并散布虚假封城信息的,不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按照寻衅滋事罪处置应当更为妥帖适宜。在疫情防治紧要关头,立足于现有《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规范的实然应对,显然要比事后亡羊补牢式的《刑法》应然修订更具有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北方法学》2019,(3):54-63
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行为在带来自身与用户利益"双赢"的背后,也成为了诸多网络犯罪的帮凶,由此中外司法实践已拉开其合法性论证的序幕。竞价排名的巨大社会危害与当前法律监管救济的不足决定了对其进行刑法规制的必要。认为搜索引擎仅是虚假信息传播的"管道"从而可根据技术中立原则游离于刑法规制范围之外,以及其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审查义务便可"进港避风"从而否定帮助犯责任的观点均不能成立。在肯定刑法规制必要的前提下,基于对搜索引擎广告行为与信息检索服务行为的双重性质界定,现行法下可直接以虚假广告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重罪论处,而在与竞价企业刑事责任不协调时则宜依据共犯原理处罚。但为维护网络公众利益和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刑法在规制竞价排名时应保持谦抑态度,可通过严格"明知"的司法认定、限定刑法处罚的竞价领域以及确立搜索服务商的从宽处罚事由等实现刑法的有限规制。  相似文献   

11.
挑战与应对: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对传统刑法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是信息网络与知识产权迅猛发展所带来的衍生品。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必须正视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对传统刑法在犯罪目的模式、犯罪对象范围、客观行为模式、危害后果判断标准等方面所提出的挑战,并适时完善相关刑法立法,强化司法规制。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民事诉讼领域虚假诉讼现象逐渐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虚假诉讼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民事法律关系、伪造证据骗取法院判决,严重扰乱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为有效预防和规制民事虚假诉讼行为,应该及时修改现行《刑法》,对该行为规定专门的罪名。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民事诉讼领域虚假诉讼现象逐渐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虚假诉讼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民事法律关系、伪造证据骗取法院判决,严重扰乱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为有效预防和规制民事虚假诉讼行为,应该及时修改现行<刑法>,对该行为规定专门的罪名.  相似文献   

14.
王耀忠 《河北法学》2011,29(7):113-119
实行行为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个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或现实危险性。如果说刑法中的行为意在把"人的纯粹思想"排除出刑法的规制范围,那么,实行行为则可将着手前不值得刑罚处罚的预备行为赶出刑法的规制范围;如果说行为是为犯罪概念提供基底,为犯罪论体系提供前置性条件的话,那么,实行行为则为构成要件提供了基本的要素;通过对中外实行行为的比较与现状动向分析,以期对我国犯罪论体系的改造与完善有所裨益,进而保证实行行为的定型性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刚性。  相似文献   

15.
秦明华 《犯罪研究》2005,(2):33-36,40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我国现行刑法经第三次修正后新增加的一个罪名。本文探析了编造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对近年来发生的此类案件的类型根据行为人的犯罪动因进行了分类,并针对性地探讨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一是对该罪的追诉标准及后果严重的认定,二是对行为人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该如何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6.
《法律与生活》2013,(20):53-53
近年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已成为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发案率较高的犯罪之一,特别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民航飞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此,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13年9月30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7.
韩国资本市场法上内幕交易规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新义 《河北法学》2012,(2):158-164
韩国通过制定、实施资本市场法,进一步完善了对内幕交易行为的规制力度。该法扩大了内幕人员和内幕信息的范围,强化和完善了对公开收购、大量取得或处分股份过程中的内幕交易行为的规制,完善和强化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等。在我国完善证券法、期货交易法律、刑法等立法过程中,韩国资本市场法的许多规定和做法均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8.
食品安全犯罪频发推动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当前我国一个沉重的社会问题,推动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成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后屏障。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修订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犯罪规制的进一步完善,但仍在规制范围、过失犯罪、罚金刑、资格刑设置等问题上存在一定不足。应进一步拓宽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范畴,将过失犯罪纳入规制范畴,增设单位和自然人犯罪资格刑。  相似文献   

19.
韩国通过制定、实施资本市场法,进一步完善了对内幕交易行为的规制力度.该法扩大了内幕人员和内幕信息的范围,强化和完善了对公开收购、大量取得或处分股份过程中的内幕交易行为的规制,完善和强化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等.在我国完善证券法、期货交易法律、刑法等立法过程中,韩国资本市场法的许多规定和做法均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20.
数据犯罪是指以数据为犯罪对象、严重扰乱国家数据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数据犯罪不同于网络犯罪、计算机犯罪。数据与信息之间实则是一种相互交叉的关系,因而数据犯罪也不同于信息犯罪。数据犯罪所侵害的法益是一种独立于传统法益的新型法益,即国家数据管理秩序。我国刑法目前并不存在对一般数据进行全流程保护的客观条件,无须对所有的一般数据进行全流程保护,亦无须对非法存储和非法使用一般数据行为加以规制。我国刑法应将非法获取、传输一般数据行为和非法分析数据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刑法应增设妨害数据流通罪和非法分析数据罪,以规制严重妨害数据流通管理秩序的非法获取、传输一般数据行为和严重妨害数据分析管理秩序的非法分析数据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