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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在我国,一直以来个人权利在公共利益面前必须让步,并且存在以公共利益为名大肆侵犯个人权利的情况。本文从个人权利的本质,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出发,论证对个人权利的保障乃最大之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不能侵犯个人权利。  相似文献   

2.
李喜燕 《河北法学》2012,30(11):113-119
劳资利益的公平分配需要劳资双方相互制衡.劳动力的不可独立性、不可存储性、个体弱势性等特征,使其在与资方谈判中存在先天的弱势性,需要国家给予倾斜性制度保障.但当前我国存在现有制度难以保障劳动者生存需求的矛盾、劳方与资方抗衡的组织需求矛盾、集体谈判制衡性权利缺失矛盾等法律困境.因此,我国需要从劳方生存保障制度之补足、保障劳动者组织的独立性、赋予劳动者组织的制衡性权利等方面给劳方提供倾斜性制度保护,方能实现企业利益中劳资利益分配的实质公平.  相似文献   

3.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体系中劳动者预告解除权和随时解除权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由的权利,但相应的解除制度在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或提供给予劳动者特殊待遇而签订服务期协议后进一步加剧了内在矛盾。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应当在特定条件下适当让渡预告解除权,同时也应当调整原有的服务期违约金制度,并以避免权利滥用为原则适当限制随时解除权的行使,以实现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因为房屋拆迁所导致的矛盾和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缺乏对公共利益拆迁的明确规定,因而在程序上公民合法的房屋权利也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明确公共利益的法律内涵,对于城市房屋拆迁予以程序性制约,是解决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就业权平等和企业用人自主权的冲突与救济之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人自主权。实践中 ,企业行使用人自主权 ,常常限制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因此 ,应加强相关的立法 ,以真正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相似文献   

6.
“离线权”通常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可断开数字工具而免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或通信的权利。离线权的产生是为了克服数字技术广泛使用使劳动者工作和休息边界模糊,导致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并带来劳动安全健康风险的挑战。离线权作为数字时代劳动者的一项数字权利,属于衍生性权利、复合性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职场中广泛应用现代网络通信技术,远程办公也颇为流行,有必要在立法上引入劳动者的离线权。离线权的立法应平衡工作弹性和劳动者的休息权及安全健康权保护,充分尊重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内容,同时应完善相关的工时制度。离线权和传统的工时制度应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解决我国长期以来特别是数字时代部分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张晓阳  李冬梅 《行政与法》2013,(12):106-109
企业社会责任是劳动权实现的保障与推动力.本文认为,传统的企业雇员责任仅指企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现代企业雇员责任还应包含更高层次的道德要求.企业社会责任视域下的雇员责任,应当以工作环境权的保护为核心,通过法律建立起工作环境权的独立体系,完善劳动者工作环境权制度,落实和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实体性和程序性权利,鼓励职工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从而真正地改善劳动环境,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8.
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在法治社会,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最终要上升为法律问题。从立法的层面来看,我们认为,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明确农民工特殊性的同时,将其纳入劳动者的范畴并加以法律保护。农民工现象的特点决定了对其法律保护的双层次性:宏观上,宪法恢复公民迁徙自由的权利,为农民工获得主流劳动者地位铺平道路、扫除障碍;劳动基本法明确将农民工作为保护主体,赋予农民工作为一般城镇劳动者应享有的各种基本劳动权利。微观上,制定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确保农民工作为劳动者所缺失的具体权利的逐步回归。最终达到对农民工和其他劳动者一体保护,逐步构建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社会要求的劳动法律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进而提升所有劳动者的政治经济权利与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9.
论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相互冲突的理论观点和实践形态主要有三种,即:对立统一论、个人权利本位论和公共利益本位论.实际上,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相互限制,又相互依存.在公共利益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协调中,道德、制度、习俗文化等的作用只是一个方面,主要从制度上提供立法、行政和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0.
谢斐 《法制与社会》2012,(30):140-141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检察权具有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共利益等多种功能,但其发挥作用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应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肖北庚 《时代法学》2005,3(4):26-34
GPA协定救济机制作为平衡公共利益、善意中标人的既得权利以及其他竞标人利益的制度设计,采取了将前契约阶段和契约阶段相分离并主要针对前契约阶段的公法救济模式;以磋商为前置形态、司法审查为关键层面的质疑程序构成其核心内容;侧重于第三人诉权构筑与保障是其实践品格。  相似文献   

1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提高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矛盾不断恶化,传统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越来越难以应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大量新的社会矛盾必将相伴而生。新老矛盾交替,必将给社会稳定带来更严重的压力。针对当前权利救济文化缺失、矛盾化解资源配置不合理、矛盾化解程序设计不科学等问题,应切实转变观念、以民为本,积极培育权利救济文化,重新整合和合理配置各种社会矛盾化解资源,建立以司法救济为核心的权利救济机制。这是及时矫正改革偏差、排解社会怨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3.
论地理标志权之经济法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辉 《法学论坛》2005,20(1):97-103
现行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际条约将地理标志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类型给予法律保护 ,无论在地理标志权的设定 ,还是在权利的行使、监管以及权利的终止等方面都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私法范围 ,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 ,克服市场机制对地理标志保护及其权利交易过程中的固有缺陷 ,加强对该领域的国家干预 ,以确保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以及良好的生态资源属性的维持 ,在根本上已经凸现其权利本身的经济法属性  相似文献   

14.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的期限可以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几种形式。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如果劳动者自身已经具备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本人又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权利应如何保护?  相似文献   

15.
休息何以成为权利——劳动者休息权的属性与价值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者休息权是一个国际学术问题。虽然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但对劳动者休息权的研究则相当薄弱,学界通行的认识也存在诸多不够之处。劳动者休息权首先是人权,进而才是法定权利。劳动者休息权的人权属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人人所享有的,体现劳动者维持尊严、谋求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权利,决定了在其基本定位和权利内容上都致力于贯彻正义价值的理念。劳动者休息权的人权属性和正义价值取向,体现了其承载的社会意义及在现代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相似文献   

16.
试论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及其公权化趋向   总被引:46,自引:0,他引:46  
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正由传统意义上的私权蜕变为一种私权公权化的权利。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权化趋向乃是建构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保障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实现知识产权法的公共利益价值之所需。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权化表明知识产权兼具有私权属性和公权属性,二者对立又统一。其中,私权属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公权属性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权化意味着在加强知识产权私权保护的同时应当重视社会公共利益,以防止私权保护不足或私权保护过度从而破坏知识产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知识产权法在民法体系中具有相对独立地位。  相似文献   

17.
王林清 《法学杂志》2012,33(8):115-119
劳动者休息权是一种宪法权利,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性规定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由于我国有关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执行不力,导致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成为常态,这不仅危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还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不利后果。我们必须依据现有国情,通过立法,完善相关制度,限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以确保宪法对劳动者休息权规定的实现。  相似文献   

18.
我国立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辞职权,但劳动者辞职是否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辞职权行使后劳动者应当承担何种责任等成为困扰劳动者辞职的问题。飞行员作为劳动者,其劳动关系具有特殊性,飞行员辞职、罢飞事件一度成为热点、难点问题。本文指出完善辞职权的相关理论,明晰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将有助于解决飞行员流动之困。  相似文献   

19.
《北方法学》2018,(6):78-89
国有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是在权力与权利相互影响、作用下质变而成的一类非同于传统权利的新型财产权。它既满足和体现着权利的公共秩序本质,又对这种公共秩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其相较民法物权的特殊性,需要将自然资源"合理使用"所暗喻的公共利益价值及其与私人利益的平衡目标融入权利机制之内。故此,国有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在其主体结构上虽亦为"意志"和"权能"的"国家+公民"之双层二元主体构造,但因此种权利上附加了甚至优越的公共利益要求,所以在其权利主体配置问题上,一味强化甚或废除国家主体地位的观念并不可取,反而应该直面国家使用自然资源的现实,通过对其代理人——国有企业进行区分,而对国家这一使用权主体进行限制式重构;国家之外其他主体亦应回归正位,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相似文献   

20.
权利限制的立宪模式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进元  陈乓 《法学评论》2005,23(5):8-14
宪法设置限制公民权利条款的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利益,功能在于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权利限制的宪法原则有宪法保留、宪法委托、合理限制及程序限制等,权利限制的宪法规则模式有概括式、区分式和混合式。文章指出了我国权利限制的理论误区和制度缺失等问题,建议根据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性质,建立以区分式为主的宪法限权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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